简介:摘要当前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使得人们在日常生产与生活中所需求的用电量也在大大提升,为了确保系统性能的稳定性,在日常用电环节中为人们提供充足的电力,对线路的实用性进行提升就是一项十分必要的环节。10kV配电线路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应用最广泛的配电方式,但是此种方式长期受到其他因素影响很容易出现运维风险,此种背景下更需要对其展开必要的风险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改善风险问题,这对于电力行业的稳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升也将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此下文将对这一问题展开更为细致的研究。
简介:10月22日《中国税务报》刊登的《“税务稽查通知书”应改成“税务检查通知书”》一文提出,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向纳税人出示的“税务稽查通知书”,不符合《征管法》第五十九条的要求,应更改为“税务检查通知书”,笔者认为该文的观点有失偏颇。在此,笔者浅述一下对“稽查”和“检查”的拙见。首先,从税法上看,“稽查”和“检查”都是税收的法定使用词语。新《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这里,“稽查”是第一次在《征管法》中予以明确,同时,也是对“稽查”的法定。“检查”一词在《征管法》中第五十四条以后的诸多条款中更是频繁使用,可见,二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