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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自然资源物化倍受争议的背景和语境下考察无居民海岛使用,只有在不同的逻辑进路下予以系统化和体系化的展开,才可能具有合理性。准物和生态化下的无居民海岛使用都存有法理上的不足。在“体系后研究范式”之下,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公权属性颇为明显,尽管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法律属性具有复杂性和独立性,但是其具有公私法兼备的混合权利的属性亦是情理之中。无居民海岛的海洋属性决定了在海发展的逻辑进路理解和阐释无居民海岛使用是可行的。系统地审视无居民海岛使用的法律属性,不仅是厘清无居民海岛使用的基础性问题的需要,而且在弘扬海洋意识和诠释财产权与国家主权的可通约性方面具有相当的法学意义。

  • 标签: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海洋属性 海权发展 混合权利 可通约性
  • 简介:在新形势下,应当以法律形式对海域使用的获得方式、流转条件、流转程序作全面、具体的规定.确保使用人手中的使用流转出来,最后流入那些有能力做好海域资源开发工作的人手中,达到海域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杜绝海域使用中的资源浪费和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流失,使海域使用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新型物权 流转制度
  • 简介:宅基地使用收回制度在整个宅基地使用制度中处于重要的节点地位.宅基地使用收回流程的现行法律规定与实践比较混乱,需要进一步规范.宅基地使用收回程序的启动者应是集体经济组织.对因公共利益而收回和因非公共利益而收回的不同情形,应采用不同的程序.政府负责审查和涂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收回后,被收回人有获得补偿和重新申请宅基地使用的权利.未来立法应对宅基地使用收回流程做出规范,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表决程序 行政监管
  • 简介:论土地使用投资入股的法律协调郭富青土地使用投资入股是把土地使用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向公司出资,使之商品化、资本化的法律行为。它是我国土地制度和企业制度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成果。土地使用投资入股,作为公司企业配置...

  • 标签: 土地使用权 投资入股 土地资源 国有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制度
  • 简介:在宅基地问题论争中,产权致富论和权利扩张论分别在经验认知和法律权利理论上构成了两个主流却具有误导性的宅基地使用制度变革话语。宅基地具有公共资源属性和建设自主房屋的土地财产意义,在局部地区具有资产属性,无法完全对等于城市建设用地。法律实践表明,宅基地使用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宅基地管理,以克服宅基地利用的外部性,并实现细碎土地产权的有效整合。在法律制度层面,宅基地使用同属两种不同属性的土地法律制度,这是基于宅基地利用实践的“回应型”法律制度建构。只有放宽法律的视界,从土地法传统和社会基础的角度来理解宅基地使用的法律属性,才能更好地认识中国的宅基地法律实践,避免陷入“变法心态”下的“法律政策学”窠臼。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属性 法律实践 法律属性
  • 简介:海域使用制度是和土地使用制度同等重要的用益物制度,海域使用制度整合了使用海域的准物制度,和使用海域有关的准物制度也不能替代海域使用制度

  • 标签: 使用权制度 分析物权法 应当规定
  • 简介:实践中宅基地使用收回时常处于或被弃用或被错用或被滥用的状态,究其根源,则在于对宅基地使用收回的性质缺乏一个合理而精准的界定。为此,通过一体考虑宅基地使用设立与收回,借鉴合同法中的强制缔约理论与解除权理论,树立宅基地使用设立的合同观,从而最终将宅基地使用收回界定为一种私法上的行为——合同解除行为。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设立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 性质 强制缔约理论 合同解除行为
  • 简介:可以分为基于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的流转和基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的流转,对集体建设用地的处分与收益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当然的权能,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合法化的可行性       (一) 有充分的理论依据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实际上是对集体建设用地处分权与收益的行使

  • 标签: 使用权流转 建设用地 流转问题
  • 简介:尽管法律与合同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置有相当多的规定与约定,但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的闲置仍然成为地产业界的常态.与政府要求的对土地的高效、有效使用的政策意图相悖。为此,政府有关部门试图通过不断发布新的更为严厉的行政命令与文件.或更改示范合同.以期达到解决土地闲置这一问题。但效果并不明显.故笔者认为.首先应明确土地出让合同性质与受让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利属性,明确土地出让行为性质。从尊重受让人物与私的角度出发设置相应的对于闲置土地的合同违约制度,取消不合理的法律规定,消灭权能不清的现状.以达到惩罚与制约违约受让人,引导其高效、有效利用土地。避免土地资源浪费,消灭闲置现象。

  • 标签: 使用权出让制度 闲置土地收回 合同性质 法律与合同重整
  • 简介:关于宅基地使用的涵义的理解存在分歧。宅基地使用的涵义,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以及法律性质等方面的要素。宅基地使用的涵义界定为:宅基地使用是指农村居民及部分城镇居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对分配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得来的农村宅基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有限制地处分的用益物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要素分析 用益物权
  • 简介:法律生态化具有规制生态环境问题、满足顶层设计要求、弥补现行法律制度生态保障不足的重要功能。该理论在生态价值保障的紧迫要求、缺陷完善和理论实践3个方面与海域使用制度相契合,为其指明了生态化这一重要制度发展方向,进而在考察海域使用制度现状的基础上,对海域使用的主体、客体、内容和权利变动等进行生态化的规范或限制,以期更好地实现海域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的平衡。

  • 标签: 海洋生态保护 海域使用权 法律生态化
  • 简介: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流转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的法律空间,二、应在法律层面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定

  • 标签: 使用权流转 农村集体 建设用地
  • 简介:<正>津海发管字〔2009〕433号第一条为加强海域使用抵押登记管理,保障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及《天津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抵押登记 海域使用管理 登记机关 抵押权人 担保合同
  • 简介:作者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单位,下同)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法》第16条的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优先使用。单位对著作权属于作者的职务作品所享有的利益,主要是通过行使优先使用来实现的。现实中,尽管作者对该职务作品可以通过行使著作权实现其利益,但作者利益和单位利益之间始终不平衡。

  • 标签: 优先使用权 单位利益 职务作品 《著作权法》 作者利益 其他组织
  • 简介:1988年的《宪法修正案》和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称《暂行条例》)的修改公布和施行,标志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进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证机关如何不失时机地介入地产市场这一全新的服务领域,有许多问题亟需解决。本文试就国有土地使用的法律内涵及其出让、转让公证中的一些必须重视的问题,作些探讨。一、土地使用的法律内涵1、土地使用的物性质。我们知道,土地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而要让土地使用人实现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经营”目的,也就必须允许他能够:第一,占有土地;第二,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三,从利用土地中获得一定

  • 标签: 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人 用益物权 地上建筑物 土地所有权
  • 简介:该说认为土地使用出让行为是经济法律行为,土地使用出让的目的本身民事私利性质就决定了土地使用出让行为的性质是民事法律行为,(三)土地使用出让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在现行法中的体现土地使用出让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

  • 标签: 使用权出让 再评议 出让行为
  • 简介:该说认为土地使用出让行为是经济法律行为,(一)行政行为说[2行政行为说认为土地使用出让行为的性质是行政行为而非其他,因此要判定土地使用出让行为的法律性质

  • 标签: 使用权出让 出让行为 土地使用权
  • 简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专门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的自动续期规则,但回避了续期期限、续期是否收取以及如何收取相关费用等问题:从土地公有制等因素考量,自动续期不宜永久续期,但确立续期期限要形成公民住宅财产的长久受保护、

  • 标签: 建设用地使用权 住宅 土地公有制 物权法 期限 永久
  • 简介:摘要:本文主要针对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制度完善展开研究,先对国有土地使用出让的重要性进行阐述,然后详细论述了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制度完善举措,主要包括加强土地使用出让制度的法律建设、创造良好的运作环境、有效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此来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制度,推动土地价值以及土地利用效率的稳步提升,从而使土地资源的配置更加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通过对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制度完善方面提出的见解,期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 标签: 国有土地 使用权 出让制度 完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