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对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和着力重点,对指导农机战线做好农机化工作具有重大意义。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确立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尤其是对农机“三率”的提升带来许多障碍。面对新形势,如何破解难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新思路,促进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了当前农机监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简介:一、农机综合经营发展继续步入快车道,经济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1994年我县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发展才是硬道理,实干才是硬着子”这一实事求是的科学思想指导贯串全县农机经济工作,全系统经营工作继续获得了超常规跳跃式发展,据初步汇总统计,全县农机系统共完成综合经营产值3.57亿元,比1993年增长39.06%,实现综合经济效益1424万元,增长26.2%,分别为1991年我局分设时的4.5倍和5倍。其中我局县属工业完成产值5300万元,增长23.2%,超过全县县属工业平均增幅6个百分点,7个局属工业企业中一年内新增超千万元企业1个,使千万元企业总数增加到3个,其中有2个企业年增长幅度超过50%。局属商业企业实现销售9385万元,增长15%,为1991年的3倍,实现综合经济效益250万元。其中县农机公司在销售农机5800万
简介:水稻生产具有作业环节多、用工量大、劳动强度高等特点。水稻生产投入可分为物化劳动投入与活劳动投入,其中活劳动投入主要指水稻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时间消耗。农业机械对劳动力具有替代性质,其实质是物化劳动替代活劳动过程;因此,发展水稻生产机械化有助于降低人工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自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由于大田作物尤其是粮食作物生产机械是该政策的补贴重点,杭州市水稻生产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为稳定全市水稻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保障粮食安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合理估算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经济效果,对科学指导水稻生产“机器换人”工作,以及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