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垄断是指某些企业以价格安排、独家经销、划分市场、集体抵制、兼并等反竞争的手段,独占生产和市场。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经济现象。在我国,由于近几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竟争机制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相应地,竞争的衍生物—垄断也便应运而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种特殊的不正当竟争行为。我国目前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定却甚少,由于立法滞后,各种垄断行为的出现和泛滥以得到有效的制止和改观,从而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稳健运行。因此,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律制度,限制垄断、保护竟争,推动经济增长势在必行。本文试就如何适
简介:摘要国家审计监督法律制度是我国治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也是我国履行法律为本的政治制度。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评估,是以审计监督法律制度是否完善来做出评价的,在国家治理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国审计机关创建较晚,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国家审计监督法律制度也存在诸多漏洞。审计监督法律工作部门不具备良好的独立性,无法对一些审计工作进行有效地开展。数据的反馈也无法及时的公布。为了使我国的相关审计监督法律制度不断完善,需要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制度,借鉴其成熟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发展的政治制度。理论联系中国国情,对相关监督法规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简介:金融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从事资金融通活动中遭受资产、信誉和预期收入损失的可能性。化解金融风险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是由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和法律手段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我国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有:我国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等。法律手段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稳定性等特点。从法律的实施来看,由于有国家强制力支持,法律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得以较好的实施。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由一定经济基础决定,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而金融风险作为社会经济生活内容之一,运用法律手段对其化解是可行的和必要的。这就要求运用法律手段,建立安全的金融体制,进行有效的金融监管。而要达到这一点,必须通过银行法、证券法和相关金融法律的完善与实施来实现。一、我国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律制度现状分析(一)我国现有的关于化解金融风险的法律1.《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最主要的主体制度的法律。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法》旨在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与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我国金融业的监管。《商业银行法》旨在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2.行为制度方面包括《...
简介:中国自贸区法律制度现已初步形成,但国家层面立法至今依然缺位,过于偏重地方性立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内制度创新与日常管理的办事效率,自贸区管委会授权立法与管理权限较为有限影响到其作为自贸区"一线"管理者参与区内立法与运营管理的积极性,自贸区自由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特性受到羁绊,区内市场活力无法得到充分释放发挥。应当借鉴域外先进自贸区历史经验,遵循"法治先行"原则尽快制定出台国家层面《中国自贸区法》引领指导中国自贸区整体建设,适当减少自贸区所在地政府对区内事务的过度干预,合理限定自贸区地方性立法权限范畴,授权自贸区管委会更多权能,激发自贸区管委会与区内市场主体参与自贸区立法与管理的主观能动性,自贸区法律制度与管理模式需要逐步由三层级过渡升级为双层级,从而适应自贸区制度创新与经贸自由的功能作用并符合其自由开放的内在属性,推进中国自贸区战略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