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市的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是从1997年初开始起步的,按照省局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要求,重新组建了机构,调整了人员,基层税务分局由过去的94个减为43个,筹建了17个规范化办税服务厅,新征管模式初步建立起来,征管质量也有所提高。但随着依法治税的不断强化和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征管工作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出来:一是纳税申报不规范,申报不实\迟申报甚至不申报的情况常有发生,办税服务厅仅是一个集中申报的窗口,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对税收征管活动监控不力,微机仅用于开票,不能对征管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控;三是税务稽核工作不规范,稽核方法简政,不能实现稽核与稽查的有效衔接;四是依法治税弱化,在实际工作
简介:首先,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方略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要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维持市场的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应对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必须依靠法治来保障。因此,党的十五大提出“将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入宪法。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不仅是治国思想的变革,也是我们党执政方式和政府运作方式的根本转变。税收作为调节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就必须全面推进税收工作法治化,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健康稳定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