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保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的管理,按照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颁发的《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的要求,
简介:我国在临界装置的设计方面缺乏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法规,对临界装置的设计进行规范,填补核安全法规的空白,对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科研单位的工作都很有意义。根据临界装置和临界相关物理实验的特点,针对临界装置的设计,对目前核安全法规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相应的分析,以及对临界装置设计安全规定也做了一些分析和思考。
简介:2008年9月9日,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环境电离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修订版送审稿(初稿)专家讨论会,参加会议的有环境保护部核安全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清华大学、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监测技术中心、北京市辐射安全技术中心、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和江苏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
简介:通过结合实际工作和文献研究的方法,分析得出随着核电质量管理的发展,《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已经难以发挥其指导和规范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也凸现不足,因此有必要进行修订。在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加强核安全监管背景下,在有关上位法的出台和质量管理经验逐步丰富的现状下,完全能够完成《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修订工作。
简介:调查了世界主要有核国家的《原子能法》,分析了其立法目的和主要内容,发现这些国家该法的基本内容和立法目的有所差别。通过对比分析,认为各国《原子能法》大致可分为3类,对我国《原子能法》制定工作提出了5条建议。
简介:2004年10月20日,国家核安全局在京举行中国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建立20周年庆典活动。国际原子能机构和近50个国家核安全部门的外宾,有关部委、企业、研究机构、高校的代表和核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出席庆典。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解振华出席庆典并发表题为《回顾历史,展望未来,努力开创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的讲话,
简介:2009年2月21日,中电投山东海阳核电一期工程1号核岛负挖工程顺利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专家检查组现场验收。标志着海阳核电主体工程开工准备工作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向实现2009年8月浇注第一罐混凝土(FCD)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简介:为了进一步总结日本新溻、四川汶川两次地震经验和教训,加强经验反馈,提高我国民用核设施的地震安全水平,国家核安全局于2008年7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核设施地震安全评估专题研讨会”。
简介:本文简要介绍了GS-R-3与HAF003两种质量保证法规,列出了具体的比较、分析与评价表,并提出了总体分析与评价意见。可供修订我国质量保证法规时参考。
简介:2004年11、月1日至5日,巴基斯坦核安全管理机构4名专家访问了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并与核安全中心、机械研究设计院、苏州核安全中心7位专家就核级压力容器取证问题进行了会谈。巴方专家介绍了核监管当局及生产厂家为核级设备取证所做的工作,中方介绍了在新法规的要求下,核级压力容器的生产的监督审评的程序和范围等工作。
简介:结合IAEA的文件No.NS-R-1《核动力厂安全:设计》(SafetyofNuclearPowerPlants:Design)的一些下层导则,总结了新版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在安全要求上的一些新变化,认为其主要是针对新一代核电厂的设计安全要求。
简介:
简介:2005年3月7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出《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各种利用电磁能和产生电磁场的设备、设施日益增多,由此造成的电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社会各界和公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简介:2月8日上午,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一行到核安全中心进行工作调研。调研中,周局长听取了核安全中心主任陈金元同志的工作情况汇报,并参观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中心,看望了核安全中心的工作人员。
简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民用核设施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水平,国家核安全局对1989年8月发布的HAD002/01《核动力厂营运单位的应急准备》,1991年8月发布的HAD002/06《研究堆应急计划和准备》和1993年7月发布的HAD002/07《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营运单位的应急计划》三项核安全导则进行了修订。
简介:金秋10月是收获的季节.也是北京最美的季节。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中国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建立20周年。首先,我代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核安全局.向出席今天庆典的中外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向20年来辛勤工作,共同致力于我国核安全监管事业的老、中、青三代同仁致以崇高的敬意!
简介:2004年2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出《关于贯彻和中央编办的意见》。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临界装置设计安全规定的编制思考
《环境电离辐射监测规定》送审稿(初稿)专家讨论会在京召开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修订必要性与可行性探析
世界主要国家《原子能法》研究及对我国立法的建议
中国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举行建立20周年庆典活动
海阳核电1号核岛负挖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现场验收
国家核安全局召开核设施地震安全性能评估研讨会会议
对GS-R-3《设施和活动的管理体系》与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的比较、分析和评价
巴基斯坦核安全管理机构4名专家访问国家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
新一代核电厂设计的安全要求——学习新版HAF102《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的一些认识和体会
国家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广东岭澳核电站进行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书写在部分省(市)开展电磁环境污染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
国家环保总局周生贤局长在核安全中心进行工作调研强调要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国家核安全局发布有关民用核设施应急准备的三项核安全导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宣传教育中心将举办第二期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课程培训班
国家环保总局宣传教育中心第二期全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课程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回顾历史 展望未来 努力开创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在中国国家核安全监管机构建立20周年庆典上的讲话
国家环保总局发出《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中央编办〈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