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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中国海域使用权的概念及分类(一)海域使用权的概念中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在本条中,中国《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海域的权属,但是,从立法的精神上看,本条所列举的诸如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皆属于自然资源。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将海域列举其内,但是,一个"等"字,就等于说明了凡是从性质上属于自然资源的天

  • 标签: 海域使用权 他物权 国家所有权 渔业权 地役权 空间利用权
  • 简介:目的根据胶体金免疫层析的原理,建立一种可以在现场快速检测可卡因及其代谢苯甲酰爱康宁的方法。方法将胶体金标记的抗可卡因单克隆抗体均匀浸涂在玻璃纤维膜上,用点膜仪将可卡因的完全抗原以及羊抗鼠多抗在硝酸纤维素膜上划线,分别作为可卡因的检测区(T)和质控区(C)。并且对样品垫用0.2%Tween20和0.5%PVA封闭处理。样本(尿样、唾液、血样等)中游离的可卡因及其代谢同包被的完全抗原分别免疫竞争结合胶体金标记的抗可卡因单抗。肉眼观察试剂盒的质控区和检测区上有无紫红色带来判读结果。结果可卡因胶体金检测试剂盒对65种毒品、药物的特异性测试中仅识别可卡因及其代谢。对人体尿样中的可卡因和苯甲酰爱康宁检测阈值均为300ng/mL。与GC/MS对照试验,其准确性分别为98.9%和98.6%。在常温下能稳定保存2年。结论该可卡因检测试剂盒在5min内可以检测出样本中的可卡因及其代谢成分。

  • 标签: 法医毒物分析 可卡因 苯甲酰爱康宁 胶体金 单克隆抗体
  • 简介:登记是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当事人的意思起决定性作用。登记机构形式上审查登记申请材料,不能确保权变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权登记错误,本质上属于民事争议,应当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先民后行""先行后民"和"一并审理"都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随着社会的转型,国家权力要进行再分配,立法权引导改革,行政权退出不该管、管不好的领域,司法权更多地参与国家治理。《不动产登记条例》是物权法的程序法,应当明确规定登记同意原则。因登记申请人的原因造成权登记错误,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应当秉承私法救济的理念。权利义务实际影响条款应当作为排除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第五种事由,将有限的行政诉讼资源用在真正解决行政争议上。

  • 标签: 物权登记 民行交叉 更正登记请求权 不动产登记条例 登记同意原则
  • 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在《改制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债随走原则”,但由于错误解释了其理论基础,该原则在适用中存在诸多缺陷。尽管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对该原则有所发展,但仍不尽如人意。《改制司法解释》第6条的理论基础为对优惠性清偿的遏制,随着《企业破产法》第32条的生效,该条在中国实践中已无存在必要。虽然《改制司法解释》第7条的适用范围被明确为针对恶意逃债的欺诈行为,却缺乏对欺诈的具体认定标准。借鉴美国法中继受人责任制度的经验,可确立第7条适用中界定欺诈的客观标准,并改进救济手段;并可发现中国法律中缺乏在企业资产并购中对未来债权人的保护制度。扩大第7条的适用范围,可以打击所有企业资产并购中对债权人的欺诈行为。中国还需要通过建立继受人责任制度,以保护在资产并购中可能受损的未来债权人。

  • 标签: 继受人责任 债务随企业财产变动原则 债权人保护 重大资产出售
  • 简介:高空坠法律规制的核心问题是在抛掷人不明的情况下如何处理保护受害人利益和维护居住人自由之间的关系。罗马法上的抛掷或倒泼之诉,将受害人利益视为公共利益,让居住人承担了一种不要求其过错的客观责任。由于时代背景的变迁、过错责任的坚持以及私法与公法的划分等原因,后世绝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都没有做出类似于罗马法的规定,只有少数沿袭了其相关规定,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也是属于此等少数派。通览我国学者从各个视角的分析论证可知,我国高空坠的法律规定过于偏向利益保护,极大压制了行为自由,其正当性、合理性和实效性都值得反思。鉴于此条已为成文的立法,现在唯一的办法是尽量在适用地点、对象、方式等方面限缩其消极影响,一定程度软化其规定,而最终的解决办法是在将来的修法中删除之,并加强其相关的配套制度的建设。

  • 标签: 高空坠物 抛掷或倒泼之诉 利益保护 行为自由
  • 简介:对于企业并购中的合同责任,《合同法》买卖合同一章的规定应参照适用。无论是资产并购还是股权并购,只有作为企业的整体存在瑕疵时,才构成企业并购标的的瑕疵。在股权并购场合,应抛弃德国司法实践和学界通说的做法,不必探求转股比例为多少时股权转让才构成企业买卖,而是应承认权利(包括股权)买卖时也可能存在的瑕疵。因而对于企业并购交易中标的瑕疵的认定,关键是根据《合同法》第61条及第62条第1项的合同解释规则探求买卖标的的应然状态。

  • 标签: 企业并购 股权转让 权利瑕疵 物的瑕疵 合同解释
  • 简介:数字作品由于技术保护措施的应用使得作品所有人可以对作品进行私力的控制和保护,这一特征使得数字作品有成为有体的趋势。这种变化动摇了版权保护的经济与法律理念,因此对于数字作品的保护应该不受传统的版权制度的限制,不应该将对数字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的规范限制在传统的版权法的框架内,而应该以新的理念来对待和处理对数字作品的技术保护问题。

  • 标签: 版权 数字作品 技术保护措施
  • 简介:能够引起权发生变动的法律文书,应仅指分家析产等案件中的形成判决以及强制执行中的裁定。《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7条虽然对能够引起权变动的法律文书进行了严格限制,但未排除调解书和裁决书引起权变动的可能性。为避免发生误解,仍有进一步解释之必要。

  • 标签: 物权变动 判决书 裁定书 调解书 仲裁裁决
  • 简介:一、权的保护方式与民事责任的关系自《民法通则》系统建立起民事责任制度以来,在法律界已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的思维模式,和观察处理问题的方法。民事司法实践中,人们也习惯以“责任”为中心来解决纠纷。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学界对大陆法系民法的普及,尤其是在台湾学者王泽鉴等的相关著作介绍的基础上,实务部门已逐渐接受请求权为基础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的要点在于.请求权是权利作用的枢纽,进而构成贯穿整个民法的线索,在分析案件时必须明确指出支持某项请求权的法律规范(即请求权基础)。

  • 标签: 《物权法》 司法实践 保护方式 民事责任制度 《民法通则》 请求权基础
  • 简介:实现担保权案件中,适格的申请主体是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关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未明确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人是否属于实现担保权案件适格申请主体,加之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缺少了登记制度所具有的公信力,使得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人属于实现担保权案件的适格申请主体,这是因为《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则并未区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非讼程序的适用中允许有实体争议的存在、能够获得比较法上的支持。

  • 标签: 担保物权 动产抵押权 登记 申请主体 适格
  • 简介:《民事诉讼法》中新增的实现担保权非讼程序,目的是在程序主体对主债权、担保权等实体问题不存在争执的基础上做出许可执行拍卖、变卖裁定。而通过对北京、重庆、广东三地法院做出的许可裁定书文本分析得知,法院对优先权、优先受偿数额等相关实体问题是否在裁定书中做出处理的态度大相径庭。从认识归因上讲,主要是对形式审查原则认识不清。对此,从法理解释来看,许可裁定书不仅要对担保财产"是否"以及"如何"拍卖、变卖做出裁断,还应对优先受偿数额等实体问题进行确认。该裁定性质上为"对的执行名义",具有执行力。

  • 标签: 担保物权 非讼许可裁定 形式审查原则 对物的执行名义
  • 简介:引言1.我妻荣博士是日本民法学史上最重要的学者之一。对我妻荣博士的代表著作《近代法上的债权的优越地位》,从1929年到1931年先是在杂志上连载,然后又在1953年作为单行本发行。在这本著作里,我妻荣博士向我们明示了担保法的发展方向,并总结出了以下两点:其一,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最重要的资本也逐渐从曾经的农耕对象的农地变为金钱债权。为了给作为媒介的金融提供便利,通过各种技术使迄

  • 标签: 我妻荣 抵押权登记 目的物 日本民法 担保法 近代法
  • 简介: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 标签: 土地 建筑物 一元主义 二元主义 一元推定主义
  • 简介:围绕网络虚拟财产权的争议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草案)》)的权化定位而日益炽烈。在正反双方穷尽传统民法资源而无法达成共识之后,法律经济学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在法律经济学看来,形式上'债二分'背后是效果上的'债一元'。权和债权与其说是本质上的非此即彼,毋宁是界权成本上的高低多寡。在制度成本最小化的进路下,网络虚拟财产权的权定位成本比债权定位的成本更低,配置效率更高,从而成为我国立法的更优选择。

  • 标签: 虚拟财产 物债二分 配置效率 制度成本
  • 简介:罗马法规定,通过让渡来继承获得所有权需要正当原因。现有的许多见解认为,要想保证所有权能够正常转移,就必须要具备两重要件——正当原因和占有转移,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使用现代的占有概念从而得出的结果。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当时'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就必须要理解正当原因的本质,为此,自然首先要准备理解当时关于'占有'的概念。但是,罗马法中并没有对占有这一概念及其本质做出一个体系性的解释,而且占有概念还被广泛地使用。首先以当时关于占有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为中心,将占有分为外表上的占有以及市民法上的占有,对它们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然后进一步考察'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必然要件——正当原因与占有的关系。

  • 标签: 外表上的占有 市民法上的占有 所有权变动 让渡
  • 简介:<正>一、引言:中国第一起以自然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因操作错误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大火,导致100吨苯类污染进入松花江水体(含苯和硝基苯,属难溶于水的剧毒、致癌化学品),导致江水硝基苯和苯严重超标,造成整个松花江流域生

  • 标签: 原告资格 环境公益诉讼 自然物 公益诉讼制度 合法权益 环境权
  • 简介:围绕着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处置问题,我国正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裁判形态。这种裁判形态有别于以处理被告人刑事责任为核心的“对人之诉”,可以归纳为刑事诉讼中的“对之诉”。对之诉将为利害关系人提供行使民事诉权的途径,遏制涉案财物处分权的恣意行使。并且,通过建立符合程序正义要求的涉案财物审判程序,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院裁判的独立性和准确性。在与定罪量刑程序的外部关系上,由于对之诉在裁判依据和利害关系人上具有特殊性,为保证裁判准确和利害关系人有效参与,对之诉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就内部构造而言,争议事项的复数化和第三人的加入,促使对之诉形成了分别以法律性质和权益归属为争议核心的双层诉讼构造。同时,对之诉的证据规则呈现出民事诉讼的特质,从而在证明对象、证明标准和证明责任上具有特殊性。

  • 标签: 没收 涉案财物 对物之诉 诉讼构造 证据规则
  • 简介:集体林作为具有巨大战略意义的森林资源,其林权制度的改革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亦有着深远的影响。但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却被罔置于民法思维与权化的迷思之下,将森林、林木、林地等视为掘取经济价值之'',而忽略了对其作为环境要素所独具之生态功能价值的关注。因此,如何在可持续发展的思维之下对林权制度改革建构一条衡平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就显得尤为必要。本文在分析了2008年以来本轮林改的背景以及'林权'这一语汇法律表达的政策性之殇与权化之困的基础之上,探讨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的法理依据,进而提出了生态化集体林权改革路径的建构模式。

  • 标签: 集体林权改革 物权化 生态化 法律制度
  • 简介:2001年3月7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A公司承租B公司所有的厂房一栋,该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2003年12月30日,因B公司无法偿还其对某银行的贷款,B公司与某银行共同委托拍卖公司对涉案房产进行拍卖。2004年1月12日,第三人吴某某以136.5万元竞得本案涉案房产.并于2004年3月12日办理了房产的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 标签: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不动产租赁权 物权化 房屋租赁合同 纠纷 拍卖公司
  • 简介:本案是一起民事抗诉案件,争议焦点为在一房二卖中,前一买方在未过户登记的情况下出租房屋,能否对抗后一已登记过户的买受人。检察院抗诉认为,出租方虽未完全取得房屋产权,但依据买卖合同的有关条款,可认为原产权人已将出租权单独授予,故其对外签订租肯合同应属合法有效。法院再审认为,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处分房屋所有权,前一买方未取得产权而对外出租,属无权处分行为,如产权人不予追认,则该租赁行为无效。

  • 标签: 无权处分行为 买卖合同 租赁行为 财产所有权 对抗 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