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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审理对象构成了区分诉讼程序和程序的重要基石:前者的审理对象一般是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并以此构造出双方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等腰三角形结构。民事诉讼权利义务争议通过诉讼理论的加工集中体现为诉讼标的制度和理论。无论是辩论原则抑或是处分原则均以诉讼标的背后的当事人地位对立作为动力来源,并以此为起点建立起案件事实重构、既判力以及诉讼进行的结构。与诉讼程序

  • 标签: 非讼 诉讼标的 辩论原则 处分原则 诉讼程序 既判力
  • 简介:在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过程中,通常程序、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一如既往地受到重视,通常程序、制度的建构和完善则相对缺乏更深入的研究。我国对程序不重视的态度导致现行民事诉讼法中非程序存在诸多缺陷,在适用范围上,模糊了非讼事件与诉讼事件及行政事件的界限,在救济方式上不具有可操作性,现行有关救济方式的规定形同虚设。本文重点论述了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存在的缺陷,进而从几个方面阐述对现行程序的完善,以期能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提供一个基本方向,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终极目标。

  • 标签: 非讼事件 非讼程序 缺陷 完善
  • 简介:在我国,程序以特别程序的形式附设于民事诉讼法内,其功能也被限于法律事实的确认,由此造成大量非讼事件以诉讼方式解决。这种状况的形成与立法及司法上对司法权的诸多片面认识有关。随着民事司法改革深化及民商事实体法的完善,有必要重构程序,使民事纠纷解决程序与预防程序趋于协调,并且满足民事程序审理对象日趋多样化及程序主体不同的价值需求。

  • 标签: 民事诉讼 非讼程序 非讼事件
  • 简介:诉讼事件化,发挥程序简易、迅速、灵活的特点,可以节省劳力、时间及费用,且法官职权介入较深,有助于公益之维护,能满足人们对解决现代类型纠纷的程序要求.诉讼事件化的研究在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已越来越受到关注.

  • 标签: 非讼化 原因 界限
  • 简介:<正>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制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然后到公司企业逐步深化而来的产物。它的最突出的特征是法律认可其独立人格并依法组成相应的意思表达与执行机关、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各自独立、投资者享有公司财产的剩余分配权并只对公司行为承担出资范围内的有限责任等。公司的设立及其运作,产生了公司的内部与外部的法律关系,其外部关系就是公司作为独立法律人格的体现,

  • 标签: 非讼 公司财产 救济途径 解散公司 法律关系 法律认可
  • 简介:程序与诉讼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分类。在民事审判程序多元化的背景下,系统地研究程序的本质、价值、立法体例、基本法理等基本问题,才能真正认识程序对于民事诉讼的重要意义,从而推动我国民事程序理论研究的深入和民事程序立法的完善。

  • 标签: 民事非讼程序 本质和价值 立法体例 基本法理
  • 简介:非讼事件与诉讼案件确实难以区分,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研究。[1]我们不能给予同时性这概念以任何绝对的意义;两个事件,从一个坐标系看来是同时的,而从另一个相对于这个坐标运动着的坐标系来看,它们就不能再被认为是同时的事件了。[2]

  • 标签: 诉讼案件 坐标系 事件
  • 简介:程序审理对象相当广泛,既包括无争议的非讼事件,也包括存在争议的真正诉讼事件。这些事件多以公益性强、继续性事实或法律关系、法官裁量性、需迅速处理、具有形成作用为主要特点。就审理界限而言,德、日最终虽然都接受了形式界限说,将其委诸于立法者的政策,但受各国整体法制环境影响具体表现并不相同。我国民事程序法应注重程序多重功能的发挥,如此既能避免诸多事件转化为纠纷后再以诉讼程序解决,又能解决大量不适应诉讼程序解决的争议。

  • 标签: 非讼程序 审理对象 一般非讼事件 真正诉讼事件 审理界限
  • 简介:新公司法提高了公司法的可诉性,注重了公司诉讼的可操作性,拓宽了公司诉讼渠道,从而打破了原有的公司诉讼格局,创建了崭新的公司诉讼形态。但是同时由于我国立法界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习惯,导致上述实体法上所赋予的权利缺乏相应的程序回应,鉴于公司非诉讼纠纷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处理导致的弊端,有必要构建我国的公司纠纷的审理程序。

  • 标签: 公司非讼纠纷 司法救济程序 研究
  • 简介:程序是审理讼案件所适用的程序,具有监护、确认、许可、证明及预防纠纷的功能。然而,程序在我国的现状是,立法逻辑不严谨、案件范围过于狭窄、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不健全以及利用率低,不能在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单行的程序法符合程序设置的发展规律,并有利于构建科学的立法体例和扩充程序的容量及篇幅。建议单行法应扩大程序的适用范围,体系结构采用“总一分”形式,还要特别考虑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转换机制、程序的救济机制等问题。

  • 标签: 非讼案件 非讼程序 诉讼程序 单独立法
  • 简介:程序与诉讼程序是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分类.长期以来,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程序的规定一直停滞不前,理论研究也明显落后于诉讼程序.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讼案件不仅数量上升,而且日趋复杂、相对落后的程序与此很不适应.为使不同性质及特点的案件能够通过审判程序得以妥善解决,促进司法解决民事案件功能的整体发挥,加速程序的建设已刻不容缓.

  • 标签: 非讼程序 理论思考 立法完善
  • 简介:诉讼事件化是指法院在诉讼程序中处理争讼事件时采用职权探知主义、书面主义、不公开主义、简易主义等法理,以达到裁判简速、合目的和展望性之宗旨所为之活动。程序法理的交错适用为诉讼事件化提供了可能。化并非完全抛弃程序保障的要求,它是在尊重当事人宪法上的程序基本权的界限内进行。但应当承认,因民事事件类型的差异,在具体个案中非化的标准也必然是富有弹性的。

  • 标签: 非讼化 含义 界限 标准
  • 简介:法理在小额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即在法院审理小额案件时交错适用职权进行主义、职权探知主义、职权裁量主义、书面审理主义、不公开主义等程序法理之活动。小额诉讼程序中非法理之适用体现了程序相称原理,有利于案件的快速、简易解决。我国在创设小额诉讼程序时可以在当事人选择适用不公开审理主义、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限制、适用职权裁量法理、应允许法官裁量采用自由的证明程序等方面适用法理。

  • 标签: 小额诉讼 非讼法理 程序相称
  • 简介: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是党的第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上提出的重要观点,其中的关键在于创新。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础之上,引入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在通用的程序,特别是结合我国现有的特别程序进行整合就是一种程序创新。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程序理论,充分发挥程序提前介入社会生活,从而起到预防纠纷、化解纠纷的作用,结合现有的特别程序规定,丰富我们解决纠纷的方式和途径,为中国的当事人提供一种更有弹性、更加灵活的纠纷处理方式,也为我国法院提供一种提前介入社会、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与途径。

  • 标签: 预防 化解 非讼程序 特别程序
  • 简介:民事虚假诉讼及虚假行为类型多样、手段隐秘、危害极大,我国现行立法虽有相关规定。但由于制度尚不完善,存在诸多缺陷,尚不足以防范和规制形态各异的民事虚假诉讼及虚假行为。

  • 标签: 虚假诉讼 虚假非讼行为 立法现状 立法缺陷
  • 简介:美国医疗纠纷纠纷解决机制卓有成效,不仅包含调解、仲裁、和解等传统ADR,还创设出监察员制度、事实调查、建立共识、混合式ADR、聘雇退休法官程序、微型审理、简易陪审团审判、诉前审查庭等多种方式。美国ADR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与民事诉讼制度双轨并行、相互补充的重要纠纷解决机制。将ADR机制导引入国内医疗纠纷领域,不失为缓和医患关系、促进医患沟通、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可行的途径。

  • 标签: 医疗纠纷 纠纷非讼解决机制 双赢模式
  • 简介:裁定是我国台湾地区法院作出的一类重要裁定,也是可被大陆人民法院认可的台湾地区法院裁定中的主要类型。原则上,台湾地区法院的裁定没有既判力,而大陆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对象主要是形成力,其中具有给付内容的,认可的同时赋予其执行力。由于台湾地区法院的本票强制执行裁定等裁定无既判力,虽为人民法院所认可,也应允许债务人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 标签: 非讼裁定 既判力 认可 执行
  • 简介: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阿斯顿·马丁Valkyrie准量产版依然不是最终量产版,但完成度已经高达95%。新车基本保持7AM—RB001原型车的空气动力学设计,但采用了全新的前扰流板,这令它看起来与F1赛车设计极为相似。由于新车没有前保险杠,因此能够看到前悬架造型。不过Valkyrie准量产版倒是配备了轻量化的前大灯组以及雨刷器,以便日常行车使用。除此之外,该车并没有传统的外后视镜,而是使用摄像头替代,并在车内A柱两侧的液晶屏上进行显示。

  • 标签: VALKYRIE 空气动力学设计 F1赛车 前保险杠 外后视镜 原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