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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概称该公司),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乙酸乙二醇乙醚、醋酸异丙酯、醋酸正丙酯的制造。接群众举报,执法人员在专家的帮助下,核查发现该公司某生产车间建有两套生产装置(甲装置具有合法手续,乙装置无合法手续)。在查处过程中,以“非法生产”还是以“违反建设项目”规定追究责任,执法人员产生了分歧。

  • 标签: 危险化学品 非法生产 安全生产许可证 行为 生产装置 执法人员
  • 简介:近两个月来,一个在当代国际政治关系当中令人匪夷所思的罕见事件,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这就是今年6月16日.印度边防人员在中印边界锡金段非法越界,闯入中国亚东的洞朗地区。阻挠中方人员修建道路,

  • 标签: 事件 越界 印度 国际政治关系 中印边界
  • 简介:非法证据的取舍看似是一个简单的命题,但由于这一命题与诉讼的基本观念和基本价值选择有着密切联系,并且深受犯罪状况和司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实际上对非法证据的取舍隐含着颇为复杂的底蕴。由于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则体现出对非法取证行为的彻底否定,尽管难免造成案件客观真实的失落,但却为树立权利保障观念、权力制约观念和正当程序观念以及进而尽可能地接近达到既实现程序公正合法又符合案件的客观真实的理想的诉讼状态提供了保障。因此,有必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确立这一原则。

  • 标签: 非法证据 排除
  • 简介:非法证据的'虚假排除说'和'抽象排除说'对我国司法机关的影响很大。'虚假排除说'只关注证据的真实性而忽视证据的法律属性而且容易造成冤假错案,不应成为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根据。'抽象排除说'关注到证据的法律属性,但其内部性、依附性、形式性决定了'抽象排除说'以一种'办案视角'看待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这对被告的权利保障不够彻底。'具体排除说',以'权利保障视角'看待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可以促进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理念的转型、引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正确确立、解决当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操作难题、彻底保障被告人的权利。辩方敢申请、检察机关有回应、法院敢作证据无罪判决是实现'具体排除说'的方式。

  • 标签: 非法证据 抽象排除 办案视角 具体排除 权利保障视角
  • 简介:近年来,围绕个案展开的刑法教义学研究,在刑法理论研究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中国法院每年处理百万起刑事案件,新型、疑难、影响性案件不断涌现,司法实务部门亟待学界的理论支援。如果回避实践需求,淡漠地搁置公众对焦点案件的关注,不能给出有针对性和解释力的观点和方案,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意味着部门法学者的失职。2016年岁尾之际,天津赵春华摆射击摊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就向刑法理论提出了这样的挑战。

  • 标签: 非法持有枪支罪 罪与罚 刑法理论 刑事案件 中国法院 司法实务
  • 简介:非法口供是导致冤假错案的关键因素,但是"毒树"应开正义之花。两高司法解释不一致为实务带来一定的困扰。当前,立法和刑事政策导向、实证典例、域外参考、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都阐明了排除非法口供的必要性。排除非法口供之路径,可从保障律师参与、完善口供证据审查体系、落实不得自证其罪和无罪推定原则、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明确范畴等方面予以研究。

  • 标签: 非法口供 排除 必要性 路径
  • 简介:一、非法证据的判断(一)关于“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认定《规定》第2条规定“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述,应当予以排除。”通过本条可以看出“暴力方法”,主要是“肉刑”,指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但是对于“变相肉刑”却没有列举,采取的是相对概括的规定。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公诉环节 变相肉刑 实务 暴力方法 违法使用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在规范化、程序正当化的道路上迈进了一大步,该规则的确立给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刑事案件侦办审理过程中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对于防止刑讯逼供、防范冤假错案、促进司法公正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

  • 标签: 非法证据 司法公正 程序正当
  • 简介:侵犯财产类犯罪中有很多都存在着非法占有行为,它们分散在不同的财产犯罪、金融诈骗罪和贪污等罪中,有待被制度化。笔者就如何认定非法占有行为展开了论证研究,从非法占有这一概念入手,研究它的主观方面一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它的客观方面一非法占有行为、发挥非法占有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的联合认定犯罪的优势:

  • 标签: 刑事司法认定 非法占有目的 非法占有行为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新增加的法律规定,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在我国已有的司法体制上建立的,并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作用集中体现在刑事诉讼的各环节当中。虽然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两高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经将非法证据排除实施过程进行了细化,但在现实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非法证据排除在庭前会议中如何适用等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庭前会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指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进行庭前会议的必要性和现实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来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在庭前会议中的适用。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规定 司法体制 独特风格
  • 简介:本文通过对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立法和实践上尚且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明确对非法证据内涵的认定标准;完善检察引导侦查和监督机制;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诉讼权利和程序;确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确立权利救济制度。

  • 标签: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现实问题 完善规制
  • 简介:法官之所以不排除非法证据,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首先,法官不知道如何排除非法证据。对何为非法证据、证据合法性调查的程序等问题存在认知困难。其次,法官不愿排除非法证据。如有的法官认为在非法证据本身的真实性没有问题的情况下,

  • 标签: 非法证据 法官 证据合法性 认知困难
  • 简介:6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五个部分、42个条文的篇幅就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和程序等重点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有利于维护程序公正,彰显程序独立价值,夯实人权司法保障。排除非法证据,一直在努力

  • 标签: 人权保障 夯实人权 排除证据
  • 简介:一、非法证据排除情况下证据适用存在的问题1.排除非法证据标准不同的问题。《规定》对排除非法证据标准和情形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检法机关处于不同的诉讼地位,在运用标准上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标准的不同会产生两种情形,一是应当排除的证据而不排除,如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死刑证据规定》)中规定:物证、书证应当是原件原物,使用副本、复制件、照片、录像不能反映原物的外形、特征、内容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 标签: 非法证据排除 证据标准 抗诉 死刑案件 证据适用 诉讼地位
  • 简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功能与价值不仅在于防范冤假错案,更体现于程序正义的彰显、司法行为的规范和人权保障的强调。《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之颁布,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中的现实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正面回应,多处规定"严格"力度较大,包括进一步界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范围、明确了重复自白应当如何排除、强调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及时性和侦查监督的同步性、重视对过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发挥庭前会议中证据收集合法性审查的作用,等等。《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定》出台后,需要继续关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情况,确保其发挥事后制裁和阻却违法的双重效用。

  • 标签: 非法证据 严格排除 证据裁判 程序正义 人权保障
  • 简介:《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试图解决非法言词证据主要是违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可采性问题。但当前实务中亟待解决的一些争议问题,如疲劳审讯、超期羁押以及引诱、欺骗性取供,《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都未从正面予以明确规定。虽然如此,实务中仍应通过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法解释方法的运用正确解决上述证据的证据能力问题。此外,对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部分程序设计,主要是庭前会议中能否排非、如何保障辩护方排非的权利以及侦查人员出庭后的身份问题等等还存在一些不足或缺憾,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设计,才能使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真正得以“落地”。

  • 标签: 非法证据 供述 全程录音录像 庭前会议 侦查人员
  • 简介:依法规制长江河道非法采砂,切实保护生态环境,既需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运用司法手段打好"组合拳",也需要检察机关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一道,斩断非法采砂上下游的利益链。只有协调各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才能增强治理非法采砂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 标签: 非法采砂 公共利益 路径
  • 简介:我国《刑法》第176条将“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纳入犯罪行为,这种将非正规金融活动入罪化的立法政策值得反思。将吸收公众存款行为入罪化,有悖于现代刑法所奉行的谦抑性原则,有悖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也是有悖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需要。概而言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该去罪化,这是建立公正、合理之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迈向金融业平等的前提和基础。

  • 标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去罪化 投资合同 谦抑原则 市场经济
  • 简介:受经济利益的驱使,近些来年,一些不法分子频频架设“非法电台”,通过宣传假药信息、反政府言论、淫秽色情等节目内容,不仅扰乱人们正常的生活,同时对于正常电台的广播及民航通信产生了严重的干扰,影响了社会安全。鉴于此,笔者在明晰其运行特点级危害性的基础上,从多重视角展开强化非法电台监管的路径设计,旨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保障无线电业务的稳健开展。

  • 标签: 非法电台 监管 危害性 对策
  • 简介:非法持有枪支罪以往未得到刑法理论的充分重视。赵春华案之后,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的研究具有了实际的紧迫性。第一,应当区分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持有”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持有”,枪支不是一次性消耗品,持枪自娱与持枪犯罪之间不存在互斥关系,不同的用途可以并存。即使能够证明持枪目的是为了摆摊游戏,也不能排除将枪支用于实施未然之罪的可能性。第二,应当区分持枪与开枪,不能把开枪后能否致人重伤或死亡,作为认定“枪支”的决定性因素。即使客观致伤力相对低微,只要所持枪形物的外部形象足以让公众产生危惧感,就可以认定为“枪支”。第三,应当区分“违反枪支管理法规”与“非法”,后者不是前者的同义反复,而应理解为整个法秩序。作为国民文娱生活传统一部分的射击游戏,即使违反了具体的实定法规定,也应当在整体性的法秩序评价中被正当化。第四,应当区分对枪支的认识错误与对持枪是否违法的认识错误,前者是构成要件错误,可以排除故意;后者是违法性认识错误,可以减免责任。

  • 标签: 非法持有枪支罪 持有 枪支 非法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