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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注册资本由实缴资本和认缴资本组成,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来推迟认缴资本的实缴出资时间。但依照法律规定,认缴资本的出资时间不是绝对不变的,在法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认缴出资将加速到期,届时股东应立即履行出资义务。现行法律法规对认缴资本的出资义务人有明确规定,但叠加股权转让后,出资加速到期是应该由转让股东还是受让股东履行实缴义务,现行有效的法律并未予明确,实务中对如何适用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解决上述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理解。

  • 标签: 股权转让 加速到期 出资责任
  • 简介:摘要:最新公布的《公司法(修订草案)》第81条第1款对公司股东转让出资未届期股权的出资义务履行主体做了规定,明确了在出资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由受让人来承担出资义务。虽然此规定结束了长久的对该问题的立法空白,但是简单的将股权转让后的出资义务归于受让人不免有所不妥。由于转让前后股东清偿能力不同,公司的资本充实程度与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都会不约而同的受到一定影响,因此需对该条规定进一步完善,以充分保障公司与债权人的利益。

  • 标签: 《公司法(修订草案)》 出资未届期股权 股权转让 债权人保护
  • 简介:文章讨论了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附随义务的形态、责任构成、具体承担方式等方面的内容,结合国内外的立法经验与判例,重新审视了在合同履行中违反附随义务可能存在的不同法律效果,并提出了我国合同法应采纳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解除合同和损害赔偿等在内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式.

  • 标签: 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之违反 责任承担方式
  • 简介:监督过失是对被监督者过失行为注意义务违反。监督过失中的注意义务违反存在两种表现形式: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监督过失主观上只能限于能够预见到被监督人的过失行为,不能扩展到对危害结果的预见。监督过失,存在监督者的过失和被监督者的过失,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注意义务内容的不同决定了他们并没有形成一定的注意义务共同体。

  • 标签: 监督过失 结果预见可能性 注意义务违反
  • 简介:<正>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的酒店顾客状告五月花饮食公司人身伤害赔偿一案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影响。现将案情简述如下:原告李萍夫妇带8岁孩子在被告的五月花餐厅大厅就餐,当隔壁包厢服务员开启客人自带酒盒时,伪装成酒盒的爆炸物突然爆炸,致使李萍儿子被炸死,李萍二级伤残。李萍夫妇以被告五月花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爆炸事件,造成顾客人身伤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共计103万元。一

  • 标签: 附随义务 过错责任原则 人身伤害 合同义务 违约责任 终审判决
  • 简介:医务人员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患者医疗信息给他人,如果不存在正当化理由,会因违反守密义务而被处以刑罚。正当化理由包括患者的医疗信息丧失要保护性以及医务人员为了保护更为优越的利益。遗传信息具有特殊性质,针对这类案件需要结合个案予以慎重考量。今后有必要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同时考虑制定关于保护和利用医疗信息的特别法,其中针对遗传信息需要给予更为特别的保护。

  • 标签: 医务人员 守密义务 医疗信息 正当化理由
  • 简介:摘要:《九民纪要》为债权人利益保护开拓了新兴的裁判视角,主要体现在通过适用加速到期制度进一步平衡公司与债权人利益。但由于出资期限加速到期规定散落在各个效力层级中,且不同法官对于同一法律的不同理解,出资加速到期制度的适用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为了进一步统一司法适用,实现同案同判,立法层面也应明晰出资期限加速到期制度的框架和具体内容,并在明确加速到期的适用前提与适用范围。

  • 标签: 加速到期,九民纪要,认缴制,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 简介:周江洪在《法学》2011年第4期撰文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医方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和介入性说明义务,并规定了未尽此等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在违反医疗说明义务时的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特别是在因果关系的判断及"自我决定"人格利益的保护上,目前的学说和司法实践都尚待进一步拓展。

  • 标签: 损害赔偿范围 说明义务 医疗 违反 界定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摘要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设立资本认缴制度,本意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调动创业热情,得到了学术界很多肯定。但是这一改革也衍生出一个重要问题,即有些股东对认缴出资的期限的约定畸长,导致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后果,在债权人交易安全与股东出资期限利益之间如何平衡,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争议。本文通过对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概念、类型进行阐述,对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争议的观点进行厘清,对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适用条件及制度规范进行论述,旨在对司法实践提供思路。

  • 标签: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执行程序
  • 简介:摘要:文章立足于认缴制度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合理研究,探索股东出资义务的实际内涵以及具体的义务履行过程,探索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方面的各种法律问题。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帮助广大工作人员了解认缴制度背景下,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实际情况,深层次探索具体的出资方式。

  • 标签: 认缴制 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问题
  • 简介:告知义务是医师应尽的注意义务之一,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原告常以医师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未能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病人损害而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文介绍了5例有关医师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损害案件及人民法院审理结果,并对医师违反告知义务时如何判定其是否存在医疗过错以及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分析和讨论,旨在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提供参考。

  • 标签: 告知义务 医疗损害 因果关系
  • 简介:义务乃责任之基础,责任为义务履行之法律保障。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亦应承担法律责任。金融商品交易的本质决定了私法责任的核心地位,而我国现行立法却无法为金融服务者违反缔约说明义务私法责任提供理想的请求权基础。基于金融服务者与金融消费者地位极端不平等的现实,应当确立向弱势群体倾斜保护的特殊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由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构成,对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赔偿额实行推定,以实现对金融消费者的救济。

  • 标签: 私法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 举证责任倒置
  • 简介:案例背景2005年4月2日,吴某进入A公司工作,先后担任业务员、销售经理等职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吴某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5年内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A公司将在劳动合同结束后支付吴某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吴某违反约定,不论是否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均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

  • 标签: 劳动者 法律责任 义务 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 经济损失
  • 简介:摘要医务人员的说明义务是知情同意理论在医学领域的反映,是尊重患者在医疗行为中的主体地位,保障其知情权、自我决定权的体现。我国《侵权责任法》将说明义务规定为医务人员的一个独立、基本的义务,同时对说明义务的内容、侵权责任和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决策权作出了规定,但是该规定还有不全面之处。违反医务人员说明义务的侵权责任重点保护了患者的利益、责任构成上具有特殊性、在侵权责任的证明上也更有利于患者。在规范医务人员正确履行说明义务的同时也要防止以医务人员违反说明义务主张侵权责任行为的滥用,平衡医患双方的关系。

  • 标签: 说明义务 医患关系 知情同意 侵权责任
  • 简介:对于现行的公司股东出资义务制度,理论界虽有不少置疑和反思,但缺少对该义务合理性的基础分析。本文以股东出资义务与资本充实、交易安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法律价值的关系为切入点,从法学、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公司法实践层面深入探讨了该问题,对现行制度进行了解剖和批判,并尝试对出资义务的合理边界作出质与量的界定。

  • 标签: 股东出资义务 公司资本制 交易安全 公司治理 博弈
  • 简介:附随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发展产生的,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法理依据的义务。依学界通说,附随义务违反通常不生合同解除之权。通过理论和案例分析,附随义务违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首先。通过对各国法律规定的分析可以得出,虽各国对合同解除权产生条件的表述不完全相同,但基本理念类似.最终都可归结为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其次,附随义务违反属于债务不履行的违约行为,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可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94条第4款通过解释能够成为附随义务违反适用合同解除权的法律依据。再次,结合合同目的判断理论,对违反各类型附随义务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各类型附随义务违反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 标签: 合同解除权 附随义务 合同目的落空
  • 作者: 周玲
  • 学科:
  • 创建时间:2010-05-15
  • 出处:《学术论坛》 2010年第5期
  • 机构:——以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征求意见稿)为视角
  • 简介:摘要我国公司法要求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记载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的材料之中基于有限责任公司社团性的特征。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实际出资人和记载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之中以及工商登记材料的股东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的问题。1我国的法律没有对实际出资人的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但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公司法》第33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换言之,实际出资人的地位和权利在内部当事人之间是合法有效的,这表明法律间接承认了实际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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