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结果避免可能性理论是通过合义务替代行为的思考方式,检验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与法益损害之间的特别规范关联。这与过失犯规范要素的基准行为化、评价重心的客观归责化是直接相关的。结果避免可能性所检验的特别规范关联与注意规范的保护目的、构成要件的保护目的并不相同,后者划定了规范发挥效力的范围,前者则意在确认该规范在此范围内的个案实效性。结果避免可能性与假定因果关系都运用了假设性思维,但在具体思维类型、替代因子的选择、判断的目的及方法上存在明显差异,不应混淆。结果避免可能性的检验是规范实效而非事实判断的问题,属于风险实现而非创设风险的阶段。在合义务替代行为依然可能产生法益侵害后果的场合,若能判定履行义务行为显著降低了结果发生的概率,即可进行不法归属。
简介:摘要:“可能性”教学应该从学生的生活经验出发,以学生等可能性直觉思维为切入点,以课标为规范,引导学生在数学活动中深度认识数据的随机性,有条理地列举随机事件发生的基本结果,在等可能事件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可能性的大小。
简介:摘要:根据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了注意义务,以及造成了严重的结果,司法机关机就会判定行为人为过失犯罪。基于此,在过失犯罪归责判断过程中引入结果回避可能性是非常有必要的,过失犯罪中的结果回避可能性即行为人的行为违法了注意义务,并创设了法益侵害的危险,但是根据当时的情形,即使行为人实施的是合义务行为,损害结果也无法避免,在这种情形下行为人注意义务的违反与结果的发生就没有关联,故施加惩罚就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