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们的先哲很早就认为,“争”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而且“争”必然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良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中国古代这种排斥竞争的价值观念走向极端,必然会阻碍竞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物质财富的创造和社会的发展。不过,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客观需要仍给竞争留出了足够的空间,隋唐初创直至晚清才被废止的科举之制,堪称用人上的竞争择优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成功实践。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先秦儒家、道家、法家等都描绘了各自以和谐为根本特征的理想社会蓝图。今天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和谐的关系,倡导适度竞争,以适度竞争促发展、促和谐。
简介:A副乡长工作没招,拉关系却有一套,尤其是与乡党委B秘书关系甚“铁”。又到考察干部时,A副乡长为战胜工作强、呼声高的C副乡长,与B秘书商量对策,终想出一妙计。一日,县委组织部来电话,明天要来乡里考察A、C两位乡长。B秘书接电后,密告A副乡长依计行事。第二天,A副乡长拉C副乡长到自己分管的水利工地上察看,让提意见。C副乡长未加
简介:<正>在我国反垄断法的起草过程中,有人提出应在草案第1条"为制止垄断,维护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的规定中,去掉"公平"二字。其理由是,如果中国反垄断法的宗旨是维护公平竞争,那就不能区别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但也有学者提出,第一条中不应当去掉"公平"二字,而是应当增加"自由"二字,因为反垄断法不仅维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而且更重要的任务是维护自由竞争,反对限制竞争。公平竞争和自由竞争是否是不同的理念?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有那些区别?区别它们的意义何在?这是竞争法学者应当研究的一个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