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明确监测报告可作为刑事证据,当然就可以作为民事证据或行政证据。将监测报告提到如此高度,实际上是一种“双刃剑”,对环境污染者来说,监测报告具有震慑力,对环境监测人员来说,提出了更高要求。因为监测采样的不可重复性,导致涉及案件的监测报告要么被认定有效,要么被撤销,认定为无效。在上述司法解释之前,监测报告作为证据,需经省环保厅的认可程序,现在没有这个程序要求,需要我们自己把握,却有更大的压力。
简介:摘要随着国网湖北电力“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完善提升和“两个一流”创建工作的持续深入,国网枝江市供电公司积极适应新形势,全面开展监测业务常态运行,探索运监业务向前端和管理末梢的延伸,在县公司开展围绕主营业务、核心资源,以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专业管理为目标,全面开展运监工作;进一步深化向业务前端和管理末梢的延伸,督促从源头整改。新模式的构建简化了管理程序,优化了管理流程,明确了管理要求,畅通了上下级资源调配,强化了专业垂直化管理,提升了工作的执行力,为实现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全面提高运营监测效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