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所以实际承运人的责任并不是基于运输合同的责任,来阐释实际承运人制度中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关系的核心问题——实际承运人的识别以及责任的分担,因为实际承运人只是受承运人委托替承运人履行其与货方之间运输合同的义务

  • 标签: 权利丧失 浅析海事 海事赔偿
  • 简介:摘要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下,确定人是否为责任限制的主体,是在不考虑人是否具有承运人身份的情况下,确定人是否应当承担海事侵权责任。同样,在《海上运输合同法》的框架内确定责任限制的主体时,只需要衡量当事人是否具有承运人的身份,而不需要考虑当事人是否对提出海事请求的船舶拥有所有权。

  • 标签: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承运人责任限制
  • 简介:<正>一、引言在海商法中,船舶所有人和与船舶所有人地位类似的运输方对索赔方提出的海事赔偿请求享有责任限制,又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根据这一制度,如果船舶在操纵或营运中造成损害,在特定情况下,船舶所有人和类似的其他人可以限制其总的赔偿责任。这一责任限制通常被称为"综合责任限制"。在很早以前,这一制度

  • 标签: 赔偿责任限制 船舶所有人 海事赔偿 海上货物运输 海事法院 谨慎处理
  • 简介:简要介绍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在国际层面以及中国的立法趋势,梳理了在中国、英国、美国行使该制度的程序和国际海事委员会为协调各国程序而制定的指导意见,然后对比三个国家的程序设计、结合中国司法实务中凸显出的问题,详细剖析了中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立法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并针对这些漏洞和缺陷,提出修改建议。最后,尝试提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规定法律建议稿。

  • 标签: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责任限制之诉 责任限制基金
  • 简介:本文主要探讨了如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责任限制制度的主要立法精神及其影响;二是责任限制权利的性质及其意义;三是限定赔偿责任责任限制限制基金三者间的关系;四是对我国有关责任限制程序立法及其相关立法理由的评析;五是解决我国责任限制程序立法缺陷的方案。

  • 标签: 责任限制制度 责任限制权利 责任限制程序 限定赔偿责任 责任限制基金
  • 简介:因船舶碰撞而成立连带责任时,如果各涉案船舶的海事赔偿责任限额不同,可能产生该限额与受害人要求连带赔偿的数额以及与先行赔付一方的追偿数额之间的冲突问题。从比较法看,有三种协调方案,其中对受害人的索赔数额自始限缩而责任人的责任限制或免责权利不受影响的方案较为合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第22条与该方案基本一致,但其适用情形应予扩大,且不应影响责任限制规范的适用。

  • 标签: 船舶碰撞 连带责任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冲突 协调
  • 简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LLMC)基金是为了最大限度保护责任人,减少责任人损失,而对其所应承担责任进行总额限制的特殊责任基金。“桑吉号”所载货油性质特殊,若其被定性为非持久性货油则存在适用LLMC的可能。作为“桑吉号”油污损害的受害方,我国应尽可能地避免适用LLMC制度。LLMC基金的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只有属于限制性债权范围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利人才可以申请责任限制。“桑吉号”非持久性货油污染赔偿请求权通过法律解释方法,存在排除适用LLMC的空间。对该问题理论的研究,暴露出我国法律对于非持久性货油油污损害赔偿规定的空白与不足。此次“桑吉号”案件,必将推动我国LLMC制度的完善与油污污染损害赔偿规范的发展。

  • 标签: “桑吉号”案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限制性债权 非持久性货油污染损害赔偿 责任限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修订过程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责任限额和适用范围,是存在较大争议的三个问题。这三大问题,事关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立法宗旨和功能的实现。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作为分摊海上风险的法律制度,应将面临海上风险的船方主体(包括航次租船的承租人)都纳入其权利主体范围,以确保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能够发挥其'安全阀'的作用。同时,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海事赔偿责任限额应逐步提高,以重新协调作为海上命运共同体的船货双方利益的平衡。在《海商法》适用范围拟扩展至内河运输的背景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也应适用于内河航运,但对于国内水路运输(包括沿海和内河运输)的责任限额,应实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区别的双轨制。

  • 标签: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商法》修改 责任限额 船货利益平衡
  • 简介:在海上活动中,拖航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在拖航过程中若发生海事侵权,承拖方和被拖方应就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承拖方和被拖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且对该侵权没有重大过失或故意,承拖方和被拖方均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此时就会对连带责任条件下如何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额产生困惑。通过对“整体限额连带”、“双重限额连带”以及“按份限额连带”三种解决问题思路的分析,找寻一种既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又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合理解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等问题进行探讨,供立法者在修订法律时参考。

  • 标签: 拖航侵权 责任限制 连带责任
  • 简介:通过对设立责任限制基金和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之间的关系的阐述,结合学术界对该问题的思考,对中国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指出问题的本质在于有关涉案债权性质的审查范围上。建议法院在审查设立责任限制基金时,对涉案债权性质,应只按《海商法》第208条对其"非限制性"进行审查。

  • 标签: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限制性债权 非限制性债权
  • 简介:羊城初冬,细雨飘飘,乍暖乍寒。11月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十家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的代表五十多人来了!香港海事法律界三位重量级人物——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大法官王式英、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大法官王式英、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

  •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限制 海事赔偿 香港特别行政区 高级人民法院 国际仲裁
  • 简介:本文从违约赔偿责任制度的体系和内部关系讨论问题,以体现出赔偿限制规则在调整合同关系、平衡社会利益中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公平性。

  • 标签: 合同法 违约责任 限制制度
  • 简介:对债权请求权的完全满足进行限制是法律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如果一味沿用传统的完全赔偿原则,过失侵权人很可能因一次过失而陷入终身贫困,也严重影响了普通民众的行为自由,而债权请求权的适度限制对债权人的影响不大。因此,我们应该立足于法律社会本位观,从社会安全出发,构建对过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进行社会安全限制的制度:侵权人过失致使他人减少收入,受害人的损失高于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倍的,侵权人可以请求按照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计算。

  • 标签: 过失侵权 损害赔偿 社会安全限制
  • 简介:受害人可以向国家或公务员个人任何一方请求赔偿,受害人依以民法请求公务员个人负赔偿责任,即使是由公务员个人所负的赔偿责任

  • 标签: 公务员赔偿 国家赔偿责任 责任公务员
  • 简介:张红在《政法论坛》2009年第2期撰文认为,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关系包括竞合与混合两种情况,应当对应不同的处理方式。责任竞合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国家赔偿法》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之竞合,建议修改《国家赔偿法》,将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行政赔偿责任之补充;二是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行政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的竞合,建议由受害人选择行使赔偿请求权。

  • 标签: 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 责任竞合 《政法论坛》 《民法通则》
  • 简介:摘要国家与公务员都是在国家侵权案件发生以后责任的承担主体,具体该由何方来承担就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了。无论是何方承担,最终的目的都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公民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赔偿,从而维持社会的稳定健康。

  • 标签: 国家赔偿责任 公务员赔偿责任 公务员连带赔偿责任
  • 简介:摘要从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算起,我国公证制度恢复重建已二十多年,公证制度得到了较充分的恢复和发展,公证制度的公信力也逐步增强。但公证赔偿责任制度却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成为阻碍公证制度完善的瓶颈。对公证赔偿责任性质的把握是了解公证赔偿的关键,对此国内外专家学者众说纷纭。除了从宏观上把握公证赔偿责任外,公证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也成为充分认识公证赔偿责任的重要方面。

  • 标签: 公证 赔偿责任 性质 构成要件
  • 简介:对于境外仲裁当事人是否可以向中国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判实务作法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此有所突破,但突破的范围仅限于海事请求保全,不能扩大至其他非海事请求保全;保全对象也仅限于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不能扩大至其他财产。综合分析中国相关法律以及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司法协助制度,除澳门仲裁机构仲裁外,当事人约定境外仲裁(包括港台仲裁机构仲裁)的,无论仲裁前和仲裁中,中国法院均不应准许对除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和船用物料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保全申请。

  • 标签: 境外仲裁 财产保全 海事请求保全
  • 简介:浅谈刑事赔偿中的个人赔偿责任周世雄,刘晓云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一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这一规定将刑事赔偿责任分为国家司法机关赔偿责任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赔偿责任(以下简称个人赔偿...

  • 标签: 司法工作人员 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 《国家赔偿法》 刑讯逼供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