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间接免疫荧光法(IIF)检测的抗核抗体(ANA)阳性患者,使用免疫印迹法(IBT)检测抗核抗体谱(ANAs)的结果,观察二者结果的一致程度。方法回顾性分析2015年1月至2016年10月在我院各临床科室就诊的558例ANA阳性患者,ANAs的结果,观察结果的一致程度。结果ANA阳性的患者,ANAs的阳性率为58.96%,ANA的滴度为1320,11000,13200,110000的患者,ANAs的阳性率分别为45.88%,77.72%,83.61%,100%。结论ANA阳性的患者存在ANAs阴性的情况。而且ANAs的阳性率随着ANA滴度的增高而增高。
简介: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在经济政治上的迅速发展。人们对于安全的稳定的供电需求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相关的电力部门也不断地提高自身的能力来满足人们日益提升的需求,逐渐认识到电力生产安全的重要性。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出现,大大的提高了电力行业运行的效率,解决的电力系统所面临的诸多难题,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在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带动下,电力调度自动化的发展拥有强力的科技与经济支持,调度水平逐步提高。调度电力自动化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保证电力系统在操作和运行过程中保持相对稳定,保证系统以及使用者的安全,使得电力系统能够提供人们生产生活所需要的电量。更好的利用计算机的处理能力,真正的做到资源共享,数据共享。使得真个电力企业可以在节约资源成本的前提下获得更好的工作效率以及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简介:近几十年,核能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核事故造成的损害屡有发生,核安全问题及由此引发的核损害民事责任问题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鉴于核损害的破坏力巨大,出于最大限度维护受害人及公共利益的目的,笔者认为对核事故的归责应遵循唯一责任原则及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民用核设施营运人作为唯一责任人承担核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无论其主观上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但这种责任的承担不是绝对的,在战争、冲突、暴乱、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这些情形下,营运者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对于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应设置两个层次的赔偿制度:第一层次由营运者进行不具有额度上限的赔偿;第二层次在营运人无力赔偿时由国家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