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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摘要因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激发了许多新型融资手段,其中之一便是股权让与担保。对债权人来说,这一非典型担保在信用保证和风险降低上有着典型担保不能比拟的优势,其在实践中被应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近年,股权让与担保纠纷案件的增多,主要集中在效力认定的讨论上。本文紧抓股权让与担保的效力认定问题,分析让与合同的效力与效力的关系,以及论证认可其效力的理由。

  • 标签: 让与担保 股权 物权效力
  • 简介:实现担保案件中,适格的申请主体是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关键。《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未明确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人是否属于实现担保案件适格申请主体,加之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缺少了登记制度所具有的公信力,使得学界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人属于实现担保案件的适格申请主体,这是因为《物权法》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规则并未区分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非讼程序的适用中允许有实体争议的存在、能够获得比较法上的支持。

  • 标签: 担保物权 动产抵押权 登记 申请主体 适格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而基于提单代表直接占有而为凭证,但法律上拟制提单持有人直接占有货物,在提单持有人为货物所有权人并通过提单而直接占有货物的同时

  • 标签: 物权凭证
  • 简介:即若因赠与财产的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由于赠与人故意不告知受赠人赠与财产有瑕疵或保证无瑕疵的,  赠与人承担瑕疵赔偿责任

  • 标签: 应承担 担保责任应 物瑕疵
  • 简介:摘要行为和债权行为是提及物权法尤其是权变动模式不可避免的一对概念。德国法上的行为无因性高度抽象概括出了行为(交付或登记)是权变动的手段而非债权行为(合同行为),有效的合同并不能导致权变动的发生。但是在我国应否移植该制度是值得研究的。

  • 标签: 物权行为 无因性 物权变动
  • 简介:我国现行民事立法对居住并没有作出规定,司法实践中直接以居住权为名裁判案件存在不妥之处。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房制度新政,为民法典编专章增设居住提供了指引。居居住是为满足居住人生活居住需要而设立在他人房屋上的一项权利,具有用益权属性。国内外对居住是否写入民法,以及居住学理认识仍有不同,我国民法典分编草案将其纳入体系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色,居住涵义及适用范围已突破传统内容。解决传统与现代居住衔接与发展问题,在我国民法典体系框架内构建一个与现行《物权法》制度相协调,内容完备,具有中国特色的居住法律制度有其必要性。

  • 标签: 居住权 租赁关系 用益物权 立法构造
  • 简介:实现担保案件中,被申请人的异议不仅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体现,亦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实证研究表明,被申请人主要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基础合同、担保合同等方面提出异议。由于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过于粗略,可操作性较差,对被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各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尽相同。针对实现担保案件中被申请人异议处理的混乱状态,应准确界定实质性争议问题,规范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审查,明确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异议的审查标准为形式审查,以确保实现担保被申请人异议处理在司法适用中的规范性、严谨性、一致性,确保实现担保审查制度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

  • 标签: 担保物权 实现担保物权程序 异议 处理 实证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将“三分置”政策传达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其中土地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债权,民法典编应保留土地承包经营这一用益种类,无须改称为土地承包,也无须增设土地经营。现行法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已被界定为土地经营,如此,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仅限于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构成的承包农户。不同的流转方式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仅有出租(转包)、入股以及类似方式才能产生土地经营。土地承包经营、土地经营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土地承包经营抵押权实现之时,只得采取强制管理的方法,以土地经营的收益清偿债务。

  • 标签: “三权分置”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 简介:金融服务创新中出现了一些新型的质押担保,按物权法定原则和公示原则本不应具有效力,但却为司法裁判所尊重、认可。面对金融质押担保的创新发展,未来《民法典》编质立法应予以积极应对:改采创设自由主义的同时,坚持公示原则为债二分之结构性原则;"互联网+"时代应以登记作为质公示方法,并设立统一的、数据化的动产(权利)质押担保登记制度,登记是质效力的对抗要件;权利质的实现方式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不以拍卖、变卖、折价为限。

  • 标签: 金融服务创新 质权 物权法定 物权公示
  • 简介:摘要罗马法注重实际的适用问题,建立了完备的私法制度,对当时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可以说法学处于蓬勃发展的辉煌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极为系统的理论体系,该篇文章主要通过学习罗马法上对他制度的研究对他制度以及意义进行主要探析。该文分为两个板块进行论述,第一是对他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分别是役、永租和地上,第二是对其产生的意义进行简要阐述,以加深大家对他制度及其意义的理解。

  • 标签: 他物权 意义 权利
  • 简介:摘要居住问题可追溯至古罗马的人役,以解决无夫权婚姻下妻子和解放的奴隶的生存问题为目的。我国《民法典·编》(草案)对“居住’的设计存在合理性,但同时也存在诸如“居住产生方式单一、居住权利益主体范围不明、房屋拆迁时居住人的补偿”等问题。

  • 标签: 居住权 法定居住权 利益主体
  • 简介:则房屋属于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 标签: 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 物权规则
  • 简介:则房屋属于登记名义人所有而不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动产登记制度与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法院一旦查明符合婚姻法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

  • 标签: 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 物权规则
  • 简介:  (一)关于是否应当规定取得时效的问题,  对于我国物权法是否应当规定取得时效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物权法应当规定取得时效

  • 标签: 中疑难问题 物权立法 疑难问题之我见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船舶的变动采用登记对抗主义模式,而法律与事实物的区分诠释了挂靠船舶的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对船舶的权属。作为事实物人的挂靠人,其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通过分析挂靠人提起的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从两方面论述挂靠人得到权利保障的法律途径。在船舶法律与事实物不一致时,在《海商法》下应当对第三人给予保护,基于此提出对《海商法》船舶部分的修改建议并提出法律修改建议稿。

  • 标签: 法律物权 事实物权 挂靠 善意取得 《海商法》修改
  • 简介:摘要在涉及不动产的金钱债权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异议的情况经常发生,笔者在第六巡回法庭实习期间遇到不少此类案件。此类案件中,案外人对被执行不动产享有的权利是有依据但还未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阻断了案外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期待。基于我国现行登记制度,买受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有一定滞后,若不加区分的将案涉不动产视为出卖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对买受人非常不公。本文拟从不动产物期待的类别和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性质两方面进行分析,探究不动产买受人寻求救济的路径。

  • 标签: 执行异议之诉 买受人物权期待权 给付之诉
  • 简介:用益确权在城市更新土地法制保障中居于基础地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的确权问题主要表现为届满续期和收回产生的问题。集体建设用地使用主要存在规划、颁证确权、缺乏管理细则等问题。宅基地使用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登记规则不够规范、收益权能缺失、取得、转让与收回的规定不明等。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是对空间利用的权利,是建设用地使用的新形态,确权问题主要在于分层空间客体确定,以及其与其他权利的关系处理。针对城市更新中的确权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应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运用体系思维,实现城市更新土地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进行土地产权的权利化构造,平衡国家、集体、村民、非村民之间的利益。

  • 标签: 城市更新 确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 简介:摘要在我国现行担保体系中,公司担保的实行可能会使公司的正常经营受到影响,从而使股东和投资者陷入风险之中,这不仅影响公司的财产安全,还会损害股东及其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公司担保的相关操作,授予了公司章程的制定权利。1在民法现行立法体系及司法实践中,对于违反强制性规范的行为采取的是否定的态度,以此来体现出司法权威与强制适用。但是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中,一般将我国现行《公司法》第16条认定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担保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据此,出现的争议就为对于该条的性质是否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过对公司担保制度的立法进程及立法背景的相关梳理,以及在理解与适用过程中存在的争议进行分析,从而从公司法与合同法两个范围对该法条的规范性质得出结论。2

  • 标签: 公司担保 强制性规范 担保合同
  • 简介:摘要文章结合海外项目融资的概念及特点,以及项目融资的担保人和担保种类分别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如何构造严谨的担保体系,提高项目的信用等级,是项目融资的重要内容。本文对项目融资的特点以及融资担保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进而为项目融资提供理论支持,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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