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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禁止流押、流质的背景下,学者对买卖型担保的解释路径进行了诸多尝试,但并未形成共识,对各种路径进行梳理及分析实属必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买卖型担保合同仅具有债权效力,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通过买卖合同实现债权担保。债权人所获得的所有权是担保性所有权,因此在所有权变更登记后,得就该担保标的优先受偿。基于买卖合同而履行的房屋备案登记行为或预告登记行为等合同公示方式,虽未使买卖型担保具有物权效力,却已使合同具有了对世性,在功能上为主债务届清偿期后债权人就房屋优先受偿提供了保障。

  • 标签: 买卖型担保 流押条款 担保性所有权 公示方式
  • 简介:众多法律学者对保证期间有着不同的认识,对其概念也有着不同的定义。保证期间应是一个时效制度。但与诉讼时效有所区别。

  • 标签: 保证期间 诉讼时效 除斥期间
  • 简介: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打印遗嘱在生活中越来越多见,但我国《继承法》对打印遗嘱却未有规定。应根据打印遗嘱形成的不同方式(如立遗嘱人亲自打印,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书并打印,立遗嘱人手写遗嘱后为求美观再委托他人打印等),确定打印遗嘱的性质效力。对遗嘱的效力认定应以真实性和尊重立遗嘱人意志为原则,对于遗嘱在法定形式上的瑕疵应允许通过其他证据来弥补。

  • 标签: 遗嘱形式 打印遗嘱 法律效力 法律性质 《继承法》
  • 简介:摘要:公司决议属于除单方法律行为、契约行为、共同行为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公司决议包括不成立、有效、无效、可撤销等四种效力类型,决议无效与决议可撤销的区别在于导致效力瑕疵的事由、产生的法律效果、起诉的主体及期间,决议不成立与可撤销决议的区别则在于瑕疵的严重程度、导致效力瑕疵的事由。

  • 标签: 公司决议 性质 效力
  • 简介:【裁判要旨】意向书的法律含义并不明确,法律性质也呈多样化,可能是磋商性文件、预约合同或者本约合同。如果只是磋商『生文件,则一般无法律约束力;如果构成预约合同,若违反则应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构成本约合同,则应按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其性质效力,应从约定形式是否典型、内容是否确定以及是否有受约束的意思表示等方面出发,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审查认定。如标的、数量不确定,缺少当事人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一般应认定为磋商性文件。

  • 标签: 法律性质 意向书 效力 合同违约责任 预约合同 损害赔偿责任
  • 简介:第46条票据保证行为的记载事项,第46、47、48条关于票据保证行为所作记载的规定,4、相对有益记载事项/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票据法第24条规定

  • 标签: 性质效力 所作记载 效力分析
  • 简介:自然债务的外延应当从本国实定法和概念功能两个角度入手予以合理界定。从发生原因上看,自然债务包括法定自然债务和意定自然债务,而赌债等形态则不构成自然债务。性质上看,自然债务既不属于民法中的“非债”,也不属于法外空间,而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债务。自然债务的效力体系可以缺乏强制执行力作为推论的出发点展开:静态效力上,自然债务同时也欠缺私力救济力,且自然债权无法作为主动债权而有效主张抵销;动态效力上,自然债务受履行障碍法规制的限度取决于第二性给付义务的目的;自然债务的履行与履行允诺在必要时受债权撤销权和代位权的限制;自然债权在债之保全制度中受行使和效果的限制。

  • 标签: 自然债务 法律债务 形成体系 效力体系
  • 简介:摘要: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三定"即定编、定岗、定员成为了重要的管理工具。本文旨在探讨这些规定的性质效力。通过对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总结与分析,发现“三定”工作在国企改革中具有明确职责、提高运营效率等积极作用。然而,也存在着在实践应用中的局限性,如操作难度较大等问题。因此,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这些规定,对于推动国企改革进一步提升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三定” 性质 效力
  • 简介:海运保函是海运实务中常见的单证之一。运用得当,对缓解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消除因此产生的困境,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运用不当,则可能扭曲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破坏正常的航运秩序,并留下隐患。对于海运保函,国际航运界、贸易界褒贬不一,各国成文法均未作规定,理论界对其性质效力存在重大分歧,海事司法界也疑虑重重、讳莫如深。笔者有感于在实务中解决问题的迫切需要,冒昧作粗浅的探讨,以就教于海商法学界的同仁。

  • 标签: 海运保函 托运人 船货 共同侵权 汉堡规则 履行债务
  • 简介:ICSID法律制度是当今最为重要的外国投资争端国际性解决机制.中国加入《ICSID公约》时根据其第25(4)条向ICSID发送了一份通知,通知的原意是要限制ICSID对涉中国案件的管辖权.通知作出后至今未改变,其性质效力在学界具有很大争议,需要予以厘清和辨析.该通知性质效力的明确对中国完善投资条约的涉ICSID管辖权条款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ICSID公约 通知 ICSID ICSID管辖权
  • 简介: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法定纠纷解决方式,但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效力制约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前景。人民调解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更好地与诉讼制度相衔接,以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

  • 标签: 人民调解协议 性质 效力
  • 简介:约定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以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补偿金方式要求其在特定期限内不为针对自己同业竞争的自营或他营行为。竞业限制指向的不是劳动者的就业择业权,而是限制其针对原用人单位的同业竞争行为。竞业限制乃是劳资双方当事人基于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特定民事契约,虽然从契约内容来看,契约履行均使当事人处于不利益状态,但对劳动者而言,则属于义务性、约束性、利益损害性约定。为保护劳动者利益,竞业限制应着重考察双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先履行经济补偿义务,以此作为判断协议是否生效的主要依据。

  • 标签: 竞业限制 利益权衡 契约 先履行义务
  • 简介:目前,医患矛盾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由于医患关系在现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医患双方的矛盾已严重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作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的手术同意书,本应是减少摩擦的“润滑剂”,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反而引发了医患双方更多的矛盾。我国手术同意书制度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医患双方对其法律性质认识不清。针对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性质,有合同说、风险承担说、授权委托说及知情同意说等多种学说。本文针对这些学说进行具体分析,并且着重分析了其中的合同说与知情同意说,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手术同意书的法律效力:一方面表明医疗行为合法,另一方面正确的划分医患双方的责任承担范围。最后在知情同意法律性质的基础上,对现行手术同意书从主体、标准范围、方式和例外情形等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希望可以使该制度更趋合理化,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 标签: 手术同意书 法律性质 法律效力
  • 简介: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往往被视为一类新型的担保方式,但是《民间借贷规定》第24条对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效力未给予明确规定。担保型买卖合同本质上是无名合同,可看作借款合同的违约条款,亦具有合同法上的效力

  • 标签: 担保型买卖合同 性质 违约条款 效力
  • 简介:优先购买权作为一项特殊的民商事制度,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财产权,既得权,形成权,但核心的性质应该是形成权。对于多个共有人存在的情况下,在共有人内部之间转让标的物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对于在外部转让的情况下,会存在对外合同的效力瑕疵情形,同时还包括多个共有人之间在同时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效力。为了维护民事公平的原则,对第三人的利益也要做出相应的平衡性保护,这就有必要通过登记制度来确定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效力

  • 标签: 优先购买权 转让 效力
  • 简介: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特定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而形成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本文以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来指称行政机关制定的抽象行政行为的红头文件,是指具有法定解释权的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标签: 分类效力 性质分类 文件性质
  • 作者: 张幼山
  • 学科:
  • 创建时间:2023-10-27
  • 机构:广东玉成律师事务所  广东珠海  519015
  • 简介:摘要:股权代持协议的提出本是为了推进双方发展,并使双方的投资安排更加灵活。然而,我国相关法律对于股权代持协议的解释并不完善,这种情况很可能导致协议签订后形成一系列风险,大幅限制协议的签订意义。为了切实规避以上问题的发生,本文以股权代持协议为核心,直接提出协议性质、认定以及法律效力,以期为相关人员予以帮助。

  • 标签: 股权代持 协议性质 法律效力
  • 简介:大学章程的性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契约说、自治法说和公法说都有其合理之处,它们之间的关系并非相互对立、非此即彼的,只有将它们结合起来,才能充分理解大学章程的性质。在实践中,应当明确大学章程的法律效力,才能确保大学章程发挥实效。

  • 标签: 大学章程 大学治理 法律性质 法律效力
  • 简介:对于规避限购令之借名购房行为,一种颇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认定无效,而所购之房屋应归名义购房人所有。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借名购房可分为三种类型:名义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事实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冒名实施购房行为型。名义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行为的性质属于间接代理,其内部关系中委托合同虽然只是违反有关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意见的有关规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其中关于名义购房人将购得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事实购房人(限购对象)的内容,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而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另一份独立的合同,属有效合同,应受法律保护。事实购房人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的名义购房人与事实购房人之间构成直接代理关系,名义购房人是本人(被代理人),事实购房人是代理人。冒名实施购房行为型借名购房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该合同在被代理人(名义购房人)追认之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 标签: 规避限购令 借名购房 性质 效力
  • 简介: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性质予以明确是案例制度全部问题的基点,在此基础上对指导性案例的效力的定位则是该制度在我国构建和完善的核心。但现今对指导性案例制度的性质和指导性案例效力的界定和定位却缺乏统一认识。实际上,案例指导制度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一种法律适用机制,指导性案例也具有事实上的拘束效力。此外,对制度本身的相关主要问题进行探索也是其题中之义。

  • 标签: 案例指导制度 指导性案例 性质 效力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