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近年来,各类经济形态发展迅速,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大规模增加,例如平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络平台主播等,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笔者在分析当前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状,提出新就业形态下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结合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对策,以进一步保障新就业形态下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近年来,各类经济形态发展迅速,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大规模增加,例如平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络平台主播等,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笔者在分析当前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现状,提出新就业形态下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结合人社部等八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对策,以进一步保障新就业形态下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简介:摘要: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催生了新的就业形态,也对劳动关系的传统理论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不同于传统的用工形式,网约工这一用工形式灵活多样,时间自由,无疑为社会生活带来巨大便利,在通过网络雇佣缓解广大民众就业压力的同时,也为各大用工单位提供了大量自由劳动力,满足了现代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在这一理论和实践的背景下,凸显出来的一个严重的现实问题是网约工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频频引发社会舆论和民众关注。本文通过界定网约工权益的核心概念,分析互联网平台经济下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总结网约工权益受到损害的现实困境,并基于此探索劳动保障权益的路径。
简介: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之劳动法调整范式的缺位,折射出现代劳动法历史使命再续和逻辑延伸之客观需求。家政工人在现代社会语境中所内射出来的诸多“人像”特征,有别于传统私法视域下的“人像”。固守形式平等的私法理念不能回应和规范家政工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内在利益诉求。践行实质平等之社会法理念下的家政工人劳动权益监察制度,是国家基于社会本位的思想,对弱势家政工人劳动权益给予倾斜性保护的重要利益干预和调控机制。家政工人劳动权益监察制度是在家政工人劳动权益受劳动法保护模式下的必设性制度。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监察制度与劳动监察制度在制度接轨时必须考量二者之一般性和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