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建立于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作为一种法律监督的新制度,学界与实务界首先讨论的便是制度目的,其争议核心是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否包括"执行难"。从对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历史的重述,"执行乱"与"执行难"类型区分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解决执行难的实际效果三个角度进行分析可知,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不同于民事执行的目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目的应该聚焦"执行乱"。
简介:摘要目前法院的财产刑执行存在着适用率高、执结率低及程序不规范等“执行难”、“执行乱”问题,凸显出检察监督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是具体行使财产刑执行监督的职能部门,要克服监督依据不足、监督措施不足、监督经验不足等瓶颈问题,以财产刑专项检察工作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在财产刑专项检察实践中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的实现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