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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个结果
  • 简介:在大陆法系民法典中耳熟能详的诚信条款一直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实际上,关于诚信的一般条款只是掩盖了法官续造法律的真相,它只是在三权分立的前提下,维持立法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的表象.因此在未来的欧洲民法典中关于诚信的一般条款是不必要的,这反而对法官进行法律续造的裁判证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标签: 诚信 法律续造 民法典
  • 简介:首先对国际公约以及国内外立法中有关船舶碰撞概念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评述,对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分歧与争议进行了归纳与比较,继而对船舶碰撞概念进行了解析与界定。在此基础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碰撞概念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归纳与梳理,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在定义船舶碰撞概念时应扩大碰撞船舶的适用范围,理顺第165条与第170条之间逻辑关系的立法建议,并据此提出了具体的条文修改模式。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船舶碰撞 概念
  • 简介: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有新型财产的产生,传统的财产概念把财产看成是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的总括性权利,既没有准确反映财产的内涵,也不能囊括现代社会的新型财产,新型财产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有必要树立一个既能反映财产的本质,又能适应新型财产不断出现的新财产概念。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的财产概念进行比较,找到财产的本质内涵,提出了新的财产概念

  • 标签: 财产 财产权 新财产
  • 简介:水权概念的厘清是水权制度建设与水权理论研究的前提,我国法学界对水权概念、水权客体以及水权性质等问题争议很大。水权兼具私权、公权双重属性,其客体为水体。取水权为用益物权,不同于水资源所有权与水所有权。目前,《物权法》所确定的取水权是水权最主要的形态。水权具有抽象化定义之前,枚举式的定义比较可取。

  • 标签: 水权 范畴 客体
  • 简介:犯罪结果概念辨析鲜铁可犯罪结果(亦称危害结果)是刑法学中一个重要的基本概念。它与犯罪行为、因果关系及犯罪未遂一系列问题密不可分。然而,犯罪结果的概念,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犯罪结果是犯罪行为对犯罪客体已经造成的...

  • 标签: 犯罪结果 抽象危险犯 危险结果 犯罪构成要件 非物质性 危险状态
  • 简介:文章分析了诚信和司法诚信的内涵,并就司法诚信与司法公信力、司法公正、司法权威、司法职业道德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

  • 标签: 诚信 司法诚信 概念
  • 简介:我国无论是在学术还是立法上,"征收"、"征用"两个概念的使用都极为随意和混乱。这给学术研究与交流带来了极大的障碍,而且也不符合法制内在整合性的要求。因此,极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的用法进行认真的梳理、甄别,并予以规范。

  • 标签: 征收 征用 概念
  • 简介:法律行为是法哲学最基本的范畴之一,在法学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但法律行为理论却是我国法理学中的薄弱环节,我国尤其缺乏对法律行为的性质、特征及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律及基本模式的系统研究,不能为各部门法学研究具体法律领域的行为提供一般理论。同时,现有的理论与部门法理论又很不一致,这无疑会影响我国法律调整的效果,影响法治进程。如何使法律行为成为各部门法行为的共同上位概念,实现对部门法的指导,改变法理学与部门法学脱节的状况,为未来我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制度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是当前我国法律工作者的重要任务。

  • 标签: 法律行为 意志性 民事法律行为
  • 简介:韦伯关于权力的定义有重要意义,但是,它不能也不会终结权力问题的讨论。韦伯的定义对于人们认识法律权力现象有很大的影响。就法律权力而言,无论是霍菲尔德还是哈特都提出了重要的认识,而他们的认识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 标签: 权力 法律权力 认识法律权力的方法
  • 简介:海法概念始于罗德海法,是指所有与海有关的法律规范,其在中世纪得到普遍认同和运用。虽然近代海商法、海洋法等概念的发展以及陆上立法的兼并使海法概念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但海洋法律所呈现的碎片化使海法概念在当代具有重要的回归价值。建设海洋强国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提出使海法概念对中国的价值更为突出,即在海法这一国际认同的概念统合下,通过海法体系的构建,完成体系化完善中国海洋法律的目标。

  • 标签: 海法 国际认同 海商法 海法体系
  • 简介:<正>刑罚效益问题,在本世纪六十年代就已引起苏联、东欧刑法学者们的关注,进入七十年代已是著述甚丰,硕果累累。迄今,刑罚效益依然是苏东刑法学研究中的“热点”问题。但是,在中国刑法学中,

  • 标签: 积极成果 刑罚效益 相互关系 目的论 概念界定 内在关系
  • 简介:<正>一、税收概念的学理界定和法律界定的现状古典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指出,税收是"人民须拿出自己一部分私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英国的西蒙·詹姆斯、克里斯托弗·诺布斯对税收的界定为:"税收是由政权机构实行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收不是作为国家对特别支付的一种报偿,而是国家以实现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日本财政学者井手文雄认为:"所

  • 标签: 政权机构 手文 古典经济学派 子宏 强制征收 受益税
  • 简介:“身份”在刑法中的体现,实体层面是公平、正义这一法的价值目标的重要载体;实际操作层面影响具体案件的定罪量刑。因而古今中外,“身份”问题的探讨一直未曾休止,不断出现阶段性研究成果。作为刑法学领域不容忽视的热点、难点问题,学界对此著书颇多,研究较为深入。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法,分析、厘清刑法中的“身份”概念,以期对刑法具体操作有所助益。

  • 标签: 刑法 身份概念 厘清
  • 简介:冠名权是权利人享有的以自己的名号冠于某种事物名称之前的权利。冠名权概念建基于可供统一整合的事实基础,具有独立、严整的内涵和丰富、特定的外延,冠名权概念的析出和整合是面向现实生活的理论抽象和对制度需求的应然回应,冠名权的出现是人格权理念的变革与发展。宜将冠名权明确规定为一种具体人格权,纳入人格权法的保护范围。

  • 标签: 人格权 冠名权 冠名
  • 简介:证据的概念同实体法和诉讼程序紧密相连。两大法系、苏联以及我国的证据概念论在法结构和思维模式上与各自的实体法律责任构成相同构,分别为三阶层递进式、双层对合式和平面耦合式。在审判庭的组成、庭审的集中与否以及程序主导权的分配等程序因素中,后者对证据概念模式的影响最大,两大法系、苏联以及我国的证据概念模式分别与职权主义、对抗制和超职权主义相对应。应当以证据构成的思维来把握证据的概念。我国应当移植大陆法系的证据概念模式。

  • 标签: 证据的概念 证据的属性 证据的构成
  • 简介:<正>近年来,随着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CriminalCourt)的成立,我国法学界对国际刑法(InternationalCriminalLaw)的研究日益升温,出现了大量的有关国际刑法的书籍和论文,对我国国际刑法学的发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然而,在这其中却存在着一个令人不安的现象,那就是对国际刑法的概念缺乏深入的探讨,很多人在使用"国际刑法"这个概念,但是对国际刑法的内涵和外延并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而事实上,国内刑法学

  • 标签: 国际刑法 国际法规范 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犯罪 国际不法行为 司法合作
  • 简介:论犯罪预防的概念张远煌犯罪预防既是整个刑事科学(尤其是犯罪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为各国政府和公众广泛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但预防如同“自由”、“平等”等高度抽象的概念一样,由于其涉及面广,本身就因颇具灵活性而难以准确界定,加之人们在探讨犯罪预防问题...

  • 标签: 犯罪预防 预防活动 犯罪学 预防措施 刑事政策 理论体系
  • 简介:一、引言中国立法部门公布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对证据的概念和法定种类做出了较大的调整。根据此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刑诉法修正案则将此改变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与此同时,刑诉法修正案将证据的法定种类也做了适度的扩展,除了将原来的"鉴定结论"改称为"鉴定意见"以外,还增加了"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和"电子数据"等三种新的法定证据形式。

  • 标签: 证据形式 种类 概念 辨认笔录 刑事诉讼法 修正案
  • 简介:在西方发达国家,社会法的理论与立法实践已经相当成熟,为各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也为我们处在转型期的后发国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充分考察其他国家社会法理论与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法的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是社会法理论研究者的责任。本文试图在较为全面地考察发达国家社会法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社会法的概念作出界定。

  • 标签: 社会法 概念 体系
  • 简介:2000年冬,安德鲁·冯·赫尔希(AndrewvonHirsch)教授在德国德累斯顿技术大学法学院作了题为《法益概念与损害原则》的客座报告,详细阐述了德国刑法上的法益概念和英美刑法上的损害原则之间的关系。这个报告分为5个部分:导论;"损害原则";"损害原则"、利益和法益;与法益理论的内涵关联;简要的总结。赫尔希教授的报告(和文章)试图揭示法益概念和英美刑法上的损害原则之间的相似性。但是他发现,在英语文献中,刑法规范的合法化首先要归因于一个行为对于他人的损害(损害原则),接着还要进一步归因于对他人的侵扰原则(offenceprinciple),温情主义原则(保护免于自我行为的后果)以及最后的法律道德主义原则(legalmoralism)(比如,对于风俗和道德的保护),而在德国,刑法规范的合法化的论据就只有一个:法益侵害。他的结论是:"单个法益概念担当不起恰当犯罪化的理论任务",因此,还需要进一步考虑,是否可能还有其他的"法益概念之外的犯罪化理由"。但是,损害原则是否"真的是一个与刑法的法益概念相契合的范畴",倒是受到了德国刑法学界的普遍怀疑。鉴于当时德语刑法学界在法益概念问题上特定的研讨背景,来自英语法系的赫尔希教授把损害原则和法益学理结合起来并试图继续推进法益学说发展的努力,在新的视角上激发起人们对法益概念新的兴趣;赫尔希教授的报告当时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并促成了2002年春莫里茨堡(Moritzburg)法益理论研讨会的召开。法益概念当时面临的特定研讨形势是:一般说来,当时,法益概念已经被认为是讲得烂透了的概念。人们通常把它看作是典型的德国人创造出来的一种学理的弹珠游戏的遗存。它的最主要的功能在于保障不出现学理推导和结论的随意性。除此之外,别无他用。围绕法益概念的学术论争表现在:否定和怀疑法益概念

  • 标签: 法益 德国刑法学 赫尔希 犯罪构成要件 莫里茨 概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