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14年4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2014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高检发释字[2014]1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你院《关于强迫借贷案件法律适用的请示》(粤检发研字[201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借贷,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其他犯罪的,依
简介: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对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了更加全面地规定,再结合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完善了非法证据排除的实体规则,构建了非法证据调查核实的程序,使得整个非法证据排除体系逐渐规范化。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根据现有的结构体制进行调整,以适应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变化。本文就对涉及到人民检察院使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
简介:高检发研字[20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经2014年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现将柳立国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等五个案例印发给你们,供参考。柳立国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检例第12号)【关键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要旨】明知对方是食用油经销者,仍将用餐厨废弃油(俗称"地沟油")加工而成的劣质油脂销售给对方,导致劣质油脂流入食用油市场供人食用的,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明知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