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摘要】股东代表诉讼在我国的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在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施行,至此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法律上正式得以确立。股东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共同构成股东监督公司和经营者行为的有效手段,并且二者存在很多相同之处,而且两者在很多情况下还存在交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看似形同,很容易混淆,但两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在产生的根据、存在的范围、诉讼权利的行使方式、诉权的限制、诉讼最后的判决结果归属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差异。【关键词】股东代表诉讼股东直接诉讼在现代的公司法中,公司股东基于股东身份有权提起诉讼的情形主要包括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两种形式。直接诉讼也被称为一级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大股东或是董事等的行为直接侵害单个股东的合法权益时,该权益受侵害的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之诉。也有学者将股东直接诉讼定义为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向公司或者其它加害人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表诉讼,指的是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公司怠于或者拒绝向法院对侵害人提起诉讼,公司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以股东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追究为侵害人法律责任的制度。英美法系国家称其为派生诉讼,大陆法系国家则称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和直接诉讼共同构成股东监督公司和经营者行为的有效手段,并且二者存在很多相同之处,比如二者都是基于股东的地位提起的诉讼,都是以股东名义提起的诉讼,而且两者在很多情况下还存在交叉,如可能某一控制股东或董事的行为的发生既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同时又侵害了个别股东的权益,针对这一行为,相关股东既可以提起维护公司利益的代表诉讼,又可以提起直接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看似形同,很容易混淆,但两者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有区别所在。

  • 标签: 代表诉讼 直接诉讼 股东代表
  • 简介:是指股东代表公司且为了公司的利益而提起诉讼,由于股东是为公司利益提起诉讼,(一)提起股东代表讼诉的权利主体 在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时

  • 标签: 代表诉讼 浅析股东 股东代表
  • 简介:<正>一、股东代表诉讼的界定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美法系的衡平法,作为一种让他人对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机制,股东代表诉讼被誉为普通法国家的一项天才发明。股东代表诉讼肇始于英国。在1843年的Fossv.Harbottle案中,法院确立了"多数规则"或"内部管理规则",即对董事的行为应以多数股东的意志为准,少数股东不得因公司经营不佳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少数股东 诉讼费用担保 衡平法 普通法国家 代表人诉讼
  • 简介:股东直接诉讼中的问题和一般民事诉讼相似,但股东代表诉讼是一项特殊的制度构建。我国《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将我国小股东保护的法制提高到一个新高度。但股东代表诉讼是一项复杂的制度构建,上述法条离成熟的制度还有很大距离。有必要从主体、限制和程序三个方面对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规则架构进行分析,使其成为一项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

  • 标签: 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 规则
  • 简介:<正>引言在美国,法学界普遍认为,多重股东代表诉讼(multiplederivativesuit)是指母公司的股东替代子公司或孙公司,行使其损害赔偿请求权,追究子公司或孙公司董事的责任。多重股东代表诉讼是随着美国控股公司的出现和发展,而形成的保护子公司的债权人及少数股东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美国早期的普通法,是不允许公司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也就是禁止公司持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损害赔偿请求权 董事责任 判例法 上诉法院 法人人格
  • 简介: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止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内部控制,促进中国股市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意义。但程序法关于该制度诉讼规定的缺失,使其实施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从程序角度入手,对原告诉权基础、资格条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当事人诉讼地位等程序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对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益。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存在问题 程序建议
  • 简介:在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司已经从传统的单一结构发展为集团化模式。而在公司法上面对集团公司的发展,以单一公司结构体系构建的传统公司法捉襟见肘。所以,公司法应与时俱进,承认股东二重代表诉讼在股东对集团公司的实际财产"双重间接所有"所衍生的公司治理和少数股东保护的法律问题方面有所助益。

  • 标签: 集团公司 母子公司 股东代表诉讼 二重代表诉讼 公司治理
  • 简介:股东代表诉讼,亦称股东派生诉讼,指的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刮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国衡平法,最初是对少数股东权的一种衡平法上的保护,该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在法律上的制度化要求,随着我国近年来公司大股东及经营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案件的屡屡发生,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问题探究 公司利益 股东派生诉讼 社会经济发展 经营管理人员
  • 简介:我国1993年《公司法》没有规定在对公司利益进行侵害从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下,对股东利益进行最终保护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公司中出现了许多公司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从而间接损害股东利益的事件,严重挫伤了广大投资者投资信心。2005年新修订通过的《公司法》第152条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是该规定过于简单粗糙。要使其在保护股东利益上真正发挥作用.必须从诉讼主体、前置程序、诉讼时效、案件管辖、诉讼费用等方面加以立法完善。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中小股东利益 完善
  • 简介:股东代表诉讼能否和解在理论上存在诸多争议,但是美日等国均允许和解的进行。股东代表诉讼上的和解,符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设置的初哀,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也并不违背原告股东以及公司的利益。和解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可以借助于法律来规制。和解的正当性规制主要借助于通知程序的履行和法院的审查。股东代表诉讼和解对我国立法和司法都带来巨大挑战,需要认真对待。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和解 通知程序 法院审查
  • 简介:我国《公司:法》规定的1%持股比例使绝大多数股东不能单独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绝大多数股东只能是联合行使股东代表诉讼的诉权。要使股东代表诉讼真正在实践中能够运作,就必须设置联合行使诉权的具体规则。不法行为发生后取得的股份符合“净手原则”和“善意”要件,该股份应计入其提起诉讼时的持股比例。不法行为发生前是否持有股份,决定联合股东或被联合股东的身份。可转换公司债的持有人在诉讼提起时或提起前承诺在转换条件成就时转换为股票的,可以作为联合股东或被联合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股票质权人不应具有代表诉讼的资格。联合行使诉权的方式可采取有诉权征集、信托和联合合同等。联合行使诉权因联合者与被联合者的主动性不同应有不同的诉讼义务和不同的败诉责任。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诉权 联合行使
  • 简介:构建诉讼成本激励机制能够最直接的解决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起诉动力不足的问题。在诉讼费用交纳上,对财产性案件,原告可先预交少量受理费,待案件审理完毕后再据判决补足;在费用补偿上,法院据申请判令公司对胜诉原告、善意败诉原告及带来实质利益的部分胜诉原告进行合理补偿较为适宜;在律师费用激励上,应扩大我国风险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中小股东起诉。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费用补偿 风险代理 成本激励
  • 简介:【案情】原告:吴林祥。原告:陈华南。被告:翟晓明,江苏省常州一匙通数码锁业有限公司股东及执行董事。第三人:江苏省常州一匙通数码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匙通公司)。第三人一匙通公司于2003年4月25日设立,发起股东为吴林祥、陈华南、翟晓明及李嘉东。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数码智能锁具、数码智能安全防范设备的制造、销售;

  • 标签: 股东代表诉讼 专利申请权 公司股东 纠纷 执行董事 经营范围
  • 简介:我国新《公司法》以法律的形式正式确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明确规定提起诉讼的股东为原告,但是对公司诉讼地位没有明确。通过对学界各观点的分析得出,公司一般情况下应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特殊情形之下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

  • 标签: 公司法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法律地位
  • 简介:2006年5月31日至6月3日,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ICCA)第18届仲裁大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本次大会的主题为“回到基础”,共有600多名来自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律界人士参加了本次大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和贸仲名誉副主任兼ICCA咨询委员会委员唐厚志率领代表团参加了本届大会。

  • 标签: 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 代表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 蒙特利尔 加拿大
  • 简介:公司法律关系日益复杂使得公司利益受到侵害的几率逐渐变大,其中的股东代表诉讼是在公司怠于行使自身的诉权时,公司股东以自身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其胜诉利益归于公司的制度。在此制度中公司并未提起诉讼以原告的身份参与诉讼程序,但能够获得胜诉利益,它的诉中地位既不归属于原告亦不属于被告。在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出台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1)中将公司此时的地位定义为第三人,以对公司参加诉讼做出统一的规定。

  • 标签: 辅助参加人 法律地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必要性
  • 简介:第九届WillemC.Vis国际商事模拟仲裁辩论赛于今年3月22-28日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举行。共有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108个大学代表队参加了此次比赛,创历年最高记录。这项以已故著名国际商事法律专家威廉·维斯的名字命名的赛事自1993年创办以来,知名度不断提高,参加者逐年增加,目前已经成为国际法律教育和商事仲裁的一项重要活动。

  • 标签: 国际商事 代表 商事仲裁 国际法律 参加者 国家
  • 简介:2002年5月12日至15日,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第十六届大会在英国伦敦召开。大会的主题是:“国际商事仲裁:当前重要的问题”。中国贸促会下属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组成了以刘文杰副主任为团长的16人仲裁代表团与会。

  • 标签: 贸促会 十六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大会 ICCA CIET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