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电子通信数据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辅助工具的背景下,欧盟出台了《2006/24号指令》,旨在统一各成员国关于留存电子通信数据的法律规定。然而,这一指令却遭遇侵犯基本权利的指控。在C-293/12和C-594/12号案中,爱尔兰最高法院和奥地利宪法法院分别向欧盟法院提起审查该指令效力的“先予裁决”请求。欧盟法院认为,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52条第1款的规定以及欧盟法院的既有判例,任何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都应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符合更为严格的比例原则的要求,亦即,应将侵权行为限制在为追求立法目的之“严格必要性”限度内。欧盟法院认为,虽然《2006/24号指令》本质上是为了追求打击严重犯罪的公共利益,但是其关于数据留存的具体规定过于宽泛,已经超出了“严格必要性”的限度,据此判决该指令无效。
简介:欧洲法院在GoogleSpain案最终判决中,要求Google根据信息主体的请求删除以其姓名为关键词的网页检索结果链接,即使原始网页的内容未经删除或经合法发布,这在实质上于欧盟层面首次承认了信息主体享有"被遗忘"的权利,也在国际社会引发了强烈反响。本文首先分析"被遗忘权"的内涵及演变,指出其并非一项"新型"权利,随后说明其在GoogleSpain案判决中的具体适用,重点分析Google作为"信息传播媒介"是否具备指令意义上的"控制者"地位,以及信息主体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权力。进而指出判决中一系列法律争议及法律适用困境,最后简要展望网络隐私保护的未来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