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关于"3·28案件"的情况介绍"3·28案件",发生在川中某监狱,时间是2004年的3月28日(星期天)晚8时许.目前查明的情况是:监狱第8监区和第10监区的死缓罪犯李进剑、洪金星(其中1人已被监狱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为无期徒刑,但减刑裁定书尚未送达本人)经过长期的预谋,于当天下午趁监狱举行春季罪犯运动会管理松懈之机,混出各自监合大门,进入育新学校,晚8时许,2人抓住巡逻武警换岗的机会,用自制的木板从狱内的育新学校3楼窗户搭上近3米外、5米多高的监狱围墙(围墙上靠狱内一面架有上万伏的电网),越出监狱,乘坐早已预约等候在监狱围墙外的汽车,扬长而去.
简介:服刑人员因实施犯罪行为而受到刑罚处罚,是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主要因素,随着刑罚观念的转变,传统的“报应刑”已无法适应当代“人权”保障的要求.通过对监狱内罪犯犯罪成因的分析,犯罪的形成既有来自于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的影响,也有来自于罪犯自身内在的反社会人格的驱动.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社会现象,随社会的存在而存在,随社会的消灭而消灭,因此我们无法根除社会发展中犯罪的客观元素,但可以通过赋予行为意义,通过制定法律法规、规制公序良俗来制定标准,从而改变犯罪人的主观世界,进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由此,以改善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感化刑”逐渐成为我国乃至世界范围主流的刑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