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外资证券公司境内业务经营的法律监管中,保护东道国券商的利益与控制外资券商的业务经营成本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监管目标。前者关乎东道国证券服务业的基础水平和运转秩序,后者则与东道国证券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对国际投行的持续吸引力息息相关。实践表明,过度重视保护东道国券商的利益,将影响东道国证券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而过度强调对外资券商业务经营成本的控制,又会危及东道国券商的利益。伴随着证券服务业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应坚持在安全目标和效率目标间寻求平衡统一的监管目标,同时通过规划重点的监管范围、实施“差异化和模块化”的监管手段和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管体制等途径实现适度监管原则下的监管目标,对外资证券公司境内业务经营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管,从而推动我国证券服务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简介:摘要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前提制定企业的经营目标,经营目标的确定是以同行业先进指标为参照标准,而同行业指标具有可比性,必须计算口径需一致。文章分析了阐述冶金铁路运输行业关健指标在计算口径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沟通,予以解决。阐述了交流数据质量的准确性,解决计算口径一致的重要性,为制定考核标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考核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