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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根据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计划,中国开征碳税的时间初步拟定为2012年前后,暂征企业不征个人。但作为其主要征收对象的大企业与能源行业的上游企业多具备强大的市场控制能力,通过操纵市场价格将新增碳税负担向下传递,最终消费最有可能成为企业碳税的最终承担

  • 标签: 碳税 企业 消费者 碳排放 节能减排
  • 简介: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有不同的出资要求,创业者投资设立企业.出资是投资的法定义务,投资出资违反法定义务,如出资的财产或财产权利本身存在瑕疵,评估不实等等.则构成瑕疵出资,瑕疵出资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出资评估不实:二是虚假出资;三是抽逃出资投资瑕疵出资.首先应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行政违法的将受到工商行政部门的处罚,严重的构成犯罪,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 标签: 抵押 财产 投资者 法律责任 创业 企业
  • 简介:金融危机以来,企业风险承担成为社会各界研究的热点,风险承担体现了企业追求高风险、高收益投资决策的倾向。本文对国内外近年来有关企业风险承担有关文献进行梳理,厘清有关研究的思路与脉络,为深化企业风险承担理论研究奠定基础,同时为进一步拓宽企业风险承担研究领域提供借鉴。

  • 标签: 企业风险承担 企业价值 经营业绩
  • 简介:很高兴应邀来这里作讲演。我讲演的题目为“社会和谐与宗教承担”,旨在对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功能.尝试着作出一些说明。这次演讲是命题作文,对我说来有一定难度,但是我将尽力而为。主要讲五个问题。

  • 标签: 社会和谐 宗教 构建和谐社会 命题作文 讲演
  • 简介:一、从税收违法行为看法律责任问题案例一:丙某是一经营水果生意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其妻是某工厂工人,丙某在经营期内发生欠税行为,税务机夫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能否执行其夫妻共有财产?案例二:张三、李四、王五合伙开一布店。孔某于1998年12用入伙该店,19...

  • 标签: 税收违法 法律责任 法律地位 经营实体 纳税义务
  • 简介:菲利普·科特勒对社会性营销的定义是:“企业在从事营销活动时要关注其营销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在满足顾客需要的同时,关注营销活动的社会效益。比如,吸烟满足了个人的需要,但是却危害吸烟人的健康,同时也增加了社会公共健康成本。”

  • 标签: 营销活动 社会责任 公共健康 社会影响 顾客需要 社会效益
  • 简介:前不久,乳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了一起因工伤待遇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劳动的合法权益。王某系某金矿职工蔡某承包矿点的雇用工,自1996年初开始从事采矿工作,月工资为600元。1998年2月19日,王某在爆破矿石时,因处理哑炮,不慎被雷管炸伤左手,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6级,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王某要求某金矿给予工伤待遇,但企业一直未予解决,王某遂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经查,王某申诉情况属实。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工用工主体的复函》、《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租赁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如何划分事故单位的复函》及《企业职工工伤保

  • 标签: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伤 待遇 劳动争议案件 金矿 合法权益
  •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路桥建设有了极为迅速的发展,但这一成就并不是仅仅依靠政府的投资,而是依靠包括政府在内的多种投资来源取得的。对此人们提出了疑问:公路和桥梁等属于公共产品,公共产品不是应当由政府提供吗?政府没有全部包下路桥投资,是否是政府及财政失职的表现?答案是否定的。

  • 标签: 中国 路桥建设 发展 政府投资 民间投资 路桥投资
  • 简介:湖州美欣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02年,公司相继开发了“美欣家园”、“美欣商务大厦”、“时代春天”、“清丽家园”、“金色地中海”、“浔溪秀城”等项目,开发量达89万平方米。

  • 标签: 企业诚信 社会责任 房地产开发公司 地中海 家园 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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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瑕疵股权是指因出资在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记载、登记程序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或者违约等瑕疵因素导致权利本身存在缺陷的股权.即瑕疵股权未具备或者未完全具备有关股权取得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广义上.瑕疵股权既包括因出资在出资或增资环节存在瑕疵因素而产生的股权.又包括因权利记载、登记环节存在瑕疵而产生的股权。狭义上.瑕疵股权仅指存在出资瑕疵因素的股权。

  • 标签: 瑕疵股权 股权转让 责任承担 出资义务 登记程序 实质要件
  • 简介:随着金融业的开放与发展,中国越来越多的实业企业在主业之外拓展金融业务,投身于产融结合的实践中。从国际经验来看,实业企业借力金融资本有助于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使用手工搜集的中国A股非金融上市公司持股金融机构情况的数据,本文全面系统地考察了1999~2016年实业企业产融结合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产融结合会显著提高实业类上市公司的风险承担水平。并且不同类型产融结合对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只有“牌照获取类产融结合”(持股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内部资本市场类产融结合”(持股财务公司)才对风险承担有显著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在宗教文化传统越强的地区,实业企业进行产融结合对提高风险承担水平的作用越弱:而如果行业竞争越激烈或者公司成长性越高,实业企业产融结合对提高风险承担水平的作用越明显。本文是对产融结合领域研究成果的极大补充和丰富,从全新的角度揭示了产融结合这一重要的企业战略决策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 标签: 产融结合 风险承担 宗教文化传统 行业竞争 公司成长性
  • 简介:律师同志:春耕前我从熟人手中买了一台农用三轮车。我开着这台车到县里拉化肥等农用物资,当晚住在一家旅店,车辆开进这家旅店的车库交由旅店保管。第二天提车时发现车辆没了,店主同意赔偿,后其发现该车为“三无”车辆(无车辆牌照、无行车证、无购置证),即以“三无车辆”为非法财产,非法财产不受法律保护为由拒绝赔偿,请问旅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吗?读者:超成超成同志:你住某旅店,将车辆交由旅店保管,旅店同意予以保管,你们之间的保管合同即告成立。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按《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有关不善保管造成保管物毁损、丢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对保管物损害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责任。旅店将你交由他保管的车辆丢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与旅店之间形成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这一问题应由民法解决。至于你购买的“三无”车辆(无车辆牌照、无行车证、无购置证)是否属于非法财产,应当如何处置,这要由行政法解决,由有关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你与其在这里形成的是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是不能混同的二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旅店如怀疑你存放的“三无”车辆为非法取得,他们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请求查处,但他们不能予以认定,不能擅自处理。旅店以存放的“三无”车辆为非法财产,不履行合同义务,不返还车辆,不予赔偿,无法律依据。如其拒不赔偿,你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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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某工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钢带、钢管、金属材料、电器产品。2003年3月该公司因生产需要临时改建行车轨道,随后与自然人王某签订书面合同将该工程除土项目季包给王某.工程造价仅1万余元。王某便组织刘某等10位民工进行施工,并由王某对工人进行管理和支付报酬。刘某受王某的聘用参加了除土工作.2003年4月刘某在施工中不慎受伤,造成右手桡骨骨折。

  • 标签: 工伤赔偿责任 工程造价 生产销售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 金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