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经2015年8月20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6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令第52号)、《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21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43号)、《(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50号)经商务部同意修订,《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意修订。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简介:通过对92个国家和地区的最新隐私法规作比较分析,本文发现:1.敏感信息/数据是个人隐私与数据保护的核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80.34%)的法律体系中有明确定义或分类;2.这些定义或分类可概括为两种模型:“欧盟标准”和“欧盟标准加犯罪记录”。同时,本文对2004年6月至2016年6月以来中外200个规模最大的数据泄露案例作比较分析发现,财务信息等个人数据虽不在多数国家的敏感数据之列,在现实中被盗取、侵犯和泄露的风险、概率却比敏感数据更高,成为一种“现实悖论”。作者运用西方学者关于全球性的“人类尊严”和“生命神圣”等“原生规范”解释这种悖论与差异,并建议从隐私的“尊严”和“财产”双重属性视角重新定义敏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