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则他们之间存在关联;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则他们之间也存在关联。由于关联关系的存在,可能影响关联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主要原因在于交易的价格。由于关联交易价格的非公允性,加上关联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使得关联方交易定价问题成为交易的核心问题。规范的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可促使企业集团内部考核激励的建立,通过内部定价考核利润中心盈利能力,以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而不规范的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则会使国家、投资者、企业自身蒙受损失。
简介: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如何定性,当前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按照《刑法》规定不属于偷税,一种观点认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解释,属于偷税。鉴于该种行为不在少数,我们有必要对此定性问题进行探讨。探讨中对扣缴义务人的部分进行了省略,但道理相同。一、争议的引起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道:“偷税通常采用的手段有:不报或者谎报应税项目、数量、所得额、收入额;”正式把不申报作为偷税手段认定;同年底出台的《税收征管法》在第四十条也把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确定为偷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