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7月8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宫网上公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指出,推销商品或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适用《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规定。《暂行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
简介:一、征集人选的广告语是否为委托作品如果广告语能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传达一定的信息,而且该表达具有独创性,则可以认定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实践中,征集入选的广告语是否为委托作品,认识截然不同,且该问题对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影响甚巨,不可不深究。
简介:工信部在2011年1月14日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中第二章第六条第三款涉及网络广告的内容规定:不得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运行,或者修改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或者拦截其他经营者提供的合法产品或服务的信息。①意见稿的这项规定似乎是在否定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合法性。如果这条规定得到实施,这无疑将会对中国的网络广告产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简介:
简介:拔出萝卜带出泥。震惊全国的上海社保案为这句话作了最好的注脚。
简介: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家既要把握政策动向,又要将眼光放到还未发掘的投资热土上,才能远离危机的浪尖中国企业在2008~2009年的经济大环境中受到了一次寒冬般的历练,绝大多数国内企业在这场突如其来的金融危机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尤其是外向型出口企业更像是“站在刀尖的舞者”,命悬一线间。
简介:基于主观上的诚实和客观上对承诺的兑现而产生的信赖和好评之信用,是当前资本运营活动的基础。作为一种经济活动,资本运营有其自身的特性,而我国企业信用低,资本运营行为盲目,以及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存在立法缺陷,加上政府的不当干预等因素,特别是企业资本信用、企业行为信用和社会环境信用的不足,都影响了资本运营的正常发展。增加信用立法、重构企业信用、完善政府信用、加强司法信用是保障资本运营的前提条件。
简介:“IPTV有很大的想象空间,”自称两年前就接触并且了解IPTV的唐龙国际传媒总裁陆兴东在接受《法人》专访时说.“2001年我是数字电视派的,但是2002年我就撤出了。”在IPTV概念被炒得火热时.作为中国最成功的民营电视节目制作商之一的唐龙.其一举一动都引起业内众多的关注。
简介:业务发展可看作“效益”的来源,风险管理可视作“稳定”的基础,效益是企业存在之意义,是市场主体逐利之天性j稳定亦是企业生存之本,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得以保全与长存,两者皆是为企业创造价值之行为,相辅相成
简介:近两年,有“世界工厂”之称的中国除了自身在消费品生产外包领域一马当先外.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世界知名企业将产品研发等高技术领域外包给中国当地企业。微软、摩托罗拉.得州仪器、惠普、IBM等公司都已经开始在中国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并从事高科技产品生产。
简介:公司法务最基础的工作莫过于合同起草管理,但是一份合同如果从最初的谈判、沟通、落笔到最后的签订、编号存档都妥妥的完工,则需要付出很多耐心和时间。在实践过程中,何种方式就算对方确认达成一致呢?行业惯例是否要遵循?曾经在一个摄影器材租赁合同中,本已就租赁起算时间做了约定,起算时间从实际提取摄影器材设备签署出库单开始计算,且对方已经通过微信确认了合同条款,但在收到我司盖章的完整合同后,
简介: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惟有如此,才能保障基金市场的源泉和法律的公平。虽然草案规定了一系列内容用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还远远不够。笔者认为,要全面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应从投资基金专门法和相关法两个方面,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强化监管、扩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限、规定基金管理公司负有对投资者进行基金常识教育的义务及有关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信托法、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的修改与完善入手。
简介:<正>重整是指对已出现破产原因或者可能出现破产原因但又有复兴希望的企业,在法院主持下,由各方利害关系人协商通过或依法强制通过重整计划,就债务清理、企业拯救作出安排和实施,以期避免企业破产、清理债务并拯救企业的一项法律制度。重整
简介:在全球框架下,由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主导的多哈回合谈判自陷入僵局以来,WTO各主要发达成员纷纷转向双边/诸边自贸区协定(FreeTradeAgreement,以下简称FTA)。谈判,或通过小范围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以期实现在WTO多边机制中无法实现的利益诉求。
简介:网盘是如今最具代表性的云存储服务,其带有一定个人属性,但不论网盘用户是直接分享未设密资源,还是分享设密资源的链接和密码,只要使公众具有获得网盘资源的可能性,均应视为构成云存储服务侵权认定中的“公开”。
简介:文学艺术社会实践是著作权法律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并从根本上决定了著作权法的术语选择和规则制定。文艺理论则是对文艺实践的理论概括,来源于并深刻影响着文艺创作实践活动,文艺理论中的作品观念亦深刻着影响著作权法对其保护对象的界定和对利益分配的选择。
简介:一、影视作品创作中的版权风险电影在产生之初,仅仅被视为是一种新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一种具有艺术性的创作作品,而这种机械性设计所带来的市场前景还直接引发了电影对已有的作品权利,例如文字作品等的侵害的担忧。在默片时代,对如何处理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戏剧性作品的区别和保护存有不同的意见,随着电影创作形式的日趋丰富,
简介:视听作品是比较复杂的作品类型,需要使用大量的已有作品。对于视听作品与已有作品的关系,一种观点为合作关系说,一种观点为演绎关系说。实际上,已有作品可以分为原著作品和素材作品,原著作品与视听作品系演绎关系,而素材作品与视听作品系复制或结合关系,不同性质的已有作品的作者所能享有的权利自应有所区别。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广告语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
网络广告拦截软件的法律性质——主要以美国司法实践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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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包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情法中如鱼得水 对错中慧眼把玩
投资基金立法中的投资者保护
论重整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自贸区协定中的版权问题
论云存储服务侵权认定中的“公开”
浅议著作权法中的作品独创性理论与文艺理论中的独创性理论
影视作品中合理使用原则的适用
论视听作品中已有作品作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