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加强对罚款收缴活动的监督,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罚款的收取、缴纳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第四条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机关执法所需经费的拨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代收机构),可以开办代收罚款的业务。具体代收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财政部
简介: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1996年初新一届党委成立后,紧密结合新建所、新队伍的实际,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坚持以建设高素质干警队伍为目标,突出抓教育、抓制度、抓领导,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队伍建设和管教、生产等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九六年所被省政法委、综合委授予“严打”斗争先进单位称号,九七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所领导班子被评为“五好”班子,九八年被司法厅党委授予先进单位称号。管理科、护卫队荣立集体三等功,4个中队、13名干警分别受到厅、局表彰。我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作法是:
简介: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
简介:通过分析餐饮服务行政处罚案例,找出《食品安全法》颁布后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违法问题,为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提供依据。本文分别从违法主体的类别、行政处罚种类、违法行为案由三方面对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9年6月至2010年10月期间餐饮服务活动行政处罚案卷进行结构化统计分析,共有处罚案件176起。统计结果显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不符合要求三类违法行为是餐饮服务活动执法中发现的主要违法问题,占总数的70%。罚种以罚款最多,没收违法所得最少。本文建议,完善餐饮服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的法制宣传,建立健全没收物品处置等工作程序,对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加强综合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