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依法治市”,顾名思义是依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城市的一切社会活动,也就是把城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纳入法制的轨道,真正实行城市管理法制化。“依法治市”的主要特征是法制性、社会性和区域性三个方面。所谓法制性,是指对城市社会活动的管理应当逐步摆脱“人治”而实行“法治”,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依法治市”最主要的特征。现代发达国家的社会实践充分证明,依法治理城市是现代社会实行现代化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加速社会民主与法制化进程的一条重要途径。所谓社会性,是指“依法治市”的治理对象应当是城市的基本社会活动,即法治精神应当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从中起到调整各种社会关系,调节各种社会功能,确保社会活动正常运行的积极作用。
简介:6月19日崇州市委举行市委中心组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会,邀请都江堰市委党校经济学高级讲师邓蓉教授作相应专题报告。报告会上,市委副书记杨火清强调,要注重坚持党的领导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把市委决策贯穿到法治崇州建设的各个方面,及时转化为具体行动,使依法治市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迈进。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做到点面呼应、互相促进,尽快取得实效。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各相关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