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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正确评断符合与差异的性质,是文字检验研究的重点。在文字检验中出现的符合和差异的数量与性质,常常被视为作出鉴定结论的客观根据。因此,要提高文字鉴定的准确性,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对符合与差异性质的辨析,分清本质与非本质的差别。一、如何辨析本质的符合与非本质的符合(一)本质的符合,从文检的角度来说,是指两个不同的文字检验客体,各自所反映的文字特征及其书写规律特点的一致性。这些符合应当具有如下特点:1、符合表现为系列性。即彼此间的符合不仅在数量上较多,而且比较系统。

  • 标签: 差异点 规律特点 形体结构 文字检验 语文水平 非本质
  • 简介:为了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中国企业正在掀起一阵海外投资的新浪潮。随着这一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规模日益扩大。然而,中国企业在拥抱“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巨大机遇的同时,海外投资并非进行得一帆风顺。由于政府中层设计和实操措施尚待完善、中介机构暂未能及时跟进做好服务、加之不少海外投资企业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往往以国内投资的思维来进行海外投资、有些海外投资企业管理水平低下、缺乏跨国经营人才等原因,使得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面临诸多潜在的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针对这些风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和企业,充分发挥协调、带动和帮扶作用:及时帮助企业调整投资布局;加强海外投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协调规划,做好自我管理;做好人才培训服务.Y-作;选准项目,重点出击,集团作战。在“一带一路”的战略背景下,行业协会通过采取这些有效措施,将对帮助企业管海外投资风险大有裨益。

  • 标签: 一带一路 行业协会 海外投资 风险管控
  • 简介:<正>去年12月26日至今年3月26日苏联进行的具有民主竞争色彩的选举活动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有人称之为“红色议员选举”。“民主”不知喊了多少年。

  • 标签: 议员 世界各国 苏联 少年 竞争 政治制度
  • 简介:互联网+时代,网约车改变了传统的出行方式,极大方便了出行,网约车的兴起对传统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框架和监管方式造成了极大的挑战,同时在运营中也产生了一系列纠纷、安全等方面的治安隐患。在多元化的运营主体以及互联网背景的新形势下,网约车平台可能会越来越多,如何在网约车发展的同时降低社会治安安全隐患,已成为网约车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网约车现状,介绍了网约车的运营模式,指出了网约车存在的治安隐患问题,分析了网约车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的原因,提出了网约车治安风险防的对策。

  • 标签: 出租车 网约车 治安隐患 治安防范
  • 简介: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确定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债权实现的有效手段,债权人代位权应定性为救济权,即因基础权利受到侵害,妨害或有侵害,妨害之虞时产生的援助基础权利的权利,它相对的权利为原权,即受到救济权援助的基础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是诉的合并的一种新形式,次债务人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具有单一性,而债权人与债务人的诉讼地位则具有双重性和多样性,在代应权诉讼中,各方当事人均代表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法律应对各主当事人的利益作一公平而合乎法理的保护选择。

  • 标签: 债权人 代位权 中国 救济权 次债务人 原告
  • 简介:<正>法学界有的同志主张我国现阶段刑法要实行轻缓刑罚,限制死刑相减少死刑,讲了许多废除死刑的好处。这个问题是值得进一步再研究的。死刑法律制度如同其他制度一样,是根据客观形势和实际需要规定的,并非由立法者主观好恶所决定。死刑制度如同犯罪生产刑法一样是由那些罪恶滔天者生产的。尽管当今世界有一些国家和地区废除了死刑,然而有的废除后又恢复死刑,这都是他们根据

  • 标签: 死刑制度 废除死刑 我国现阶段 刑法 法律制度 实际需要
  • 简介:<正>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人民法院对其新罪作出判决后,在执行中常常会遇到前罪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残刑如何计算的问题。本文想就此谈点自己的看法。按照刑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时,一般都采用先减去犯罪分子实际已服的刑期,然后将“残刑”与新判刑罚相加,在总和刑期之下,数刑中最高刑

  • 标签: 犯罪分子 执行刑罚 新罪 人民法院 计算方法 刑期
  • 简介:法律史学科在近三十年前是法学的领军学科,是时势使然;近年来法律史学科从领军地位的淡出,除时势因素外,还有学科自身研究的对象和特点的原因。但是,这个“淡出”决不是可有可无,或可以为其它学科所取代。一个学科的发展决定于其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经验社会”中,法律史作为“史”的依附不会遭到冷遇,而在发展迅速的商品社会中,“史”的社会意义和实践价值相对减弱,这也是法律史学科被相对冷遇的原因。“法律吏”今后的发展,应多突出其学术性。它研究的是历史,寻找的是规律,探索的是未来,有时它仍然可以用来解释或警戒现实。

  • 标签: 法律史 学科 定位 发展
  • 简介:《中国保险报》1995年12月1日版、《新华日报》1995年12月2日版、《法制日报》1996年1月5日版、《中国保险投》1996年4月2日版、江苏省公安厅《警方》1996年第3期P15、《保险与风险》1996年第3、4合期P46分别以《平静的海面沉了船》(下称“中国保险报讯一”)、《神秘的“海难”事故》(下称“新华日报讯”)、《东海上,有一艘船沉了》(下称“法制日报讯”)、《船上凿两洞骗赔100万》)(下称“中国保险报讯二”)、《沉船真相──—江苏首例沉船骗保案侦破纪实》(下称“警方讯”)、《对一例船舶保险骗赔案的思考》(下称“保险与风险案例”;《当代保险》1996年第7期《机关算尽要聪明作

  • 标签: 保险公司 承保人 苍南县 保险人 现场勘查 投保人
  • 简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反腐防腐的重大决策部署,改革试点工作也将在全国推开。制定《监察法》以立法形式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十分必要。根据公布的《监察法(草案)》笔者提出八修改建议:修改《宪法》应先行于制定《监察法》,人大应对监察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写入《监察法》,监察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的表述应该修改,留置应当遵循法治程序,职务犯罪调查应允许律师介入,检察机关应拥有独立的审查起诉权,应当由全国人大依据立法程序主导《监察法》起草工作。

  • 标签: 《监察法(草案)》 修宪先行 保障人权 人大主导
  • 简介:党的十九大报告阐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是新时代社会治安防体系建设的新要求。目前的社会治安防体系建设,要始终以治理为视角,一方面体现平等、公正、民主、大众参与的治理本质,用制度、体制和机制确保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享治理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凸显公安机关在党委领导下发挥主导作用。作为社会治安防体系的核心力量,公安机关有责任盘活整个治安防网络,坚持民意导向和问题导向,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治安治理,推进警力下沉和警务前置,实现警务信息协同共享,不断提高社会治安防的社会化、法治化和信息化水平。

  • 标签: 治理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警务信息化 社区警务
  • 简介:关于完善我国商标法的两思考王晨雁随着我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取消其商品内销的种种限制,许多国货名牌纷纷被外商收购、控股。外国投资者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与占有,使国内企业面临着从未有过的竞争与威胁。创名牌、保名牌已成为我国众多企业的共同心...

  • 标签: 商标法 商标侵权行为 假冒商标 注册商标专用权 联合商标 商标立法
  • 简介:<正>“人生而有罪”,这就是“原罪”。“原罪”是怎么犯下的?据说是人类的那两位不争气的、有福享不住的祖先亚当和夏娃犯下的。本来在伊甸园过得好好的,无忧无虑、无喜无怒、饮琼浆玉液、无生老病死之患。然而一经那连上帝都管不住的魔鬼撒旦的谗言哄骗,他们终于偷吃了“禁果”——“知善恶果”或“智慧果”,触犯了“天条”,被上帝定了罪,

  • 标签: 上帝 伊甸园 印度 祖先 西欧 亚当
  • 简介: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写入宪法。将“五位一体”建设的有关内容载入宪法。完善关于经济体制的规定,进一步发挥宪法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与确认作用。增加公民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体系。增加“国家安全委员会”一章,确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宪法地位。增加司法制度的授权性和原则性表述,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宪法依据。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两岸关系的定位,修改宪法序言中关于台湾问题的表述。

  • 标签: 宪法 修宪 建议
  • 简介:近年来,女性犯罪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女性犯罪,成为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女性犯罪呈现出犯罪群体集中、犯罪类型重点突出、刑事责任较轻等特点。女性犯罪是多元因素造成的,应当从影响女性犯罪的社会环境因素、女性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入手,预防和控制女性犯罪。

  • 标签: 女性犯罪 犯罪成因 犯罪对策
  • 简介:城市规划与设计是创造城市安全的可防空间的综合手段,应该充分发挥犯罪防效应。在阚述防犯罪基本理念的基础上,研究了城市规划与设计发挥犯罪防效应的各种途径。功能分区规划要科学划分功能区,合理配置建设用地,嗣定适当的建筑规划标准,合理确定人口规模。建筑组合设计在进行建筑单体组合设计和建筑群体组合设计时,要为防犯罪提供有利条件。建筑单体设计时,要按照住宅建筑、公共设施建筑、高层建筑与智能化建筑的不同情况与需要分别对待。对外交通规划设计与对内交通规划设计都要在保障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消除可能存在的犯罪盲区。

  • 标签: 城市空间 城市犯罪 城市规划与设计 犯罪防控
  • 简介:<正>《中国法学》1991年第3期刊登了赵秉志、余欣喜的《我国海峡两岸刑法典分则的比较研究》一文,文中认为“台湾刑法分则条文前均冠以明确的罪名”,而且认为“对台湾刑法典分则中载明罪名的立法方式,应当予以充分的肯定。”事实上,台湾刑法典在制定和颁布时在分则条文前并没有标明罪名。我们经常在一些“六法全书”(并非所有的“六法全书”)上看到的刑法分则条文前所标明的罪名并非立法者所为,而是“六法全书”的编纂者

  • 标签: 六法全书 刑法分则 罪名 刑法典 台湾 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