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2 个结果
  • 简介:联网金融创新的外衣和相关监管法规的滞后导致伪P2P类非法集资平台是否合法合规存在模糊性认识,进而易导致平台从业人员违法性认识错误。违法性认识可能性在我国刑事责任理论体系下仍属于必要要素,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并不牙盾。对于伪P2P类非法集资平台从业人员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判断,可以从资金池和平台机构属性角度原则上推定其从业人员的违法性认识可能性,但基于法律信赖构成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的阻却事由。

  • 标签: 非法集资 违法性认识 判断方法 法律信赖
  • 简介:《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继往开来,引入目的保留条款,契合了扩大自治、放松管制的民事立法潮流。在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路径上,应认为第153条第1款摒弃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区分为代表的规范分析进路,而是采用了以规范目的为指引,综合各项利益关系认定合同效力的个案衡量进路。在具体操作上,法官应以比例原则为指引,审慎认定违法合同的效力,在此,对强制性规定以及违法行为的类型化整理仍可作为辅助手段,增强裁判的稳定性。在违法合同的效力判断中,须注意强制性规范的禁止对象,准确认定是负担行为还是处分行为无效。第153条第1款的但书规定在合同绝对无效与有效之间预留了一个弹性空间,在个案中,法官须根据规范目的,以必要性原则为指引,可以将违法合同灵活认定为相对无效、部分无效、非当然无效、向后的无效、不确定的无效等无效类型。

  • 标签: 违法合同 强制性规定 效力评价 规范目的 无效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