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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2004年12月22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铁路运输安全保护及与铁路运

  • 标签: 主管人员 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 直接责任人员 十六条 押运人员
  • 简介:自2005年4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正式发布施行:该条例共分7章103条,铁路线路安全保护、铁路营运安全保护以及社会公众对保护铁路安全运输义务等部做了全面规定。此外,这个安全条例还完善了铁路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规定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保护铁路运输安全职责,还设立了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站场安全保护制度,铁路道口建设安全管理制度等。

  • 标签: 铁路运输安全 保护条例 地方人民政府 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保护 铁路线路
  • 简介: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因什么是“营业性道路运输”有着不同理解而诉至于人民法院情况。在行政审判过程中,又由于法官理解不同.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可能会作出截然不同判决。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试从法律规定、法学理论立法趋势三方面对“营业性道路运输”概念加以全面分析。

  • 标签: 营业性 道路运输 辨析
  • 简介:交通部2006年10月21日发布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社会提供相关从业人员信息查询服务,建立从业人员违章信息公告查阅制度,以保障公民平安出行。该规定包括总则、从业资格管理、从业资格证件管理、从业行为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六章,共53条。该规定在1996年发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权限及义务,严格规范了管理人员行政行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营行为,建立了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准入、考核、激励、约束及督查机制,同时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责任、权利义务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 标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从业人员 人员管理 交通部 交通主管部门 从业资格管理
  • 简介:为了打击遏制毒品犯罪,我国刑法应该保留运输毒品罪,应根据案件证据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准确区别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动态有位移持有还是静态无位移持有;主观上是为了流通还是吸食;毒品数量是否达到较大以上。运输毒品罪主观要件内容:运输毒品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且大部分是间接故意;明知毒品包括确切地知道是毒品很可能知道是毒品;运输毒品罪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识到毒品种类和数量。

  • 标签: 运输毒品罪 立法价值 非法持有毒品罪 主观要件
  • 简介:运输毒品罪是一种抽象危险犯,其侵害法益为人民健康。贩卖毒品行为一方面表现为毒品在行为人支配下实现了空间位置移动,另一方面表现为毒品移动从始至终在我国领域之内。贩卖毒品罪主观上应当具有毒品种类认识与违法性认识方能成立故意。

  • 标签: 运输毒品罪 法益 行为方式 故意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以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一)营业性道路运输;(二)非营业性危险货物、大型物件货物道路运输;(三)非营业性机动车二级以上维护车辆性能检测。

  • 标签: 道路运输 交通行政 经营者 旅客运输 机动车维修 主管部门
  • 简介:目前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少学者质疑运输毒品罪存在合理性,并主张废止运输毒品罪。我们认为,运输毒品行为严重侵犯了刑法所保护公众健康,运用其他制裁手段无法保护法益,且在刑法中规定运输罪不会禁止有利于社会行为、限制公民自由。另外,根据现行刑法中运输毒品罪规定,可以对运输毒品行为进行公正地处理,并能有效预防、抑止该种犯罪再次发生。因此,我国刑法中运输毒品罪符合刑法谦抑原则,应当予以保留。

  • 标签: 运输毒品罪 刑法的谦抑原则 法益
  • 简介:《铁路法》第11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协议。旅客车票、行李包裹货物运单是合同或者合同组成部分。”由此.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运输企业与托运人之间就运输货物达成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涉及到两方当事人,即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承运人必然是铁路运输企业,这里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托运人可以是收货人,也可以指定他人为收货人。

  • 标签: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纠纷 赔偿问题 铁路运输企业 权利义务关系 铁路运输合同
  •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国际班轮运输管理,鼓励、促进国际班轮运输发展,保障供货、运输有计划地进行,适应国家发展对外经济贸易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对外开放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国际班轮运输。中国对外开放港口与香港、澳门地区港口之间班轮运输

  • 标签: 班轮运输 船舶代理 船期表 澳门地区 对外经济贸易 舱容
  • 简介:贩卖、运输毒品罪数量以及复杂疑难程度在毒品犯罪中都占据着重要位置,控制下交付诱惑侦查作为司法实践中侦破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最常用且有效特殊侦查措施,前者已经得到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认可,对于利用其侦破毒品买卖案件,按照毒品是否被侦查机关替换,可以区分为原物控制下交付替代物控制下交付,原物控制下交付可以构成贩卖毒品罪既遂,以无毒物替代毒品由于对象不能则只能构成贩卖毒品罪未遂,而对于利用后者侦破毒品案件则需要区别对待,利用犯意型诱惑侦查收集证据属于非法证据排除范畴,而机会提供型诱惑侦查则可以作为侦破毒品案件有效、正当措施。另外“以牟利为目的”不是贩卖毒品罪必备要素,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志是毒品交付,运输毒品根据运输目的不同,可以区别为“为走私、贩卖而运输”、“为转移而运输”、“为吸食而运输”三种形式,分别构成不同犯罪。

  • 标签: 贩卖毒品 运输毒品 控制下交付 诱惑侦查 既遂 疑难案件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在中国首次确立了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法律制度。《海运条例》颁布实施,意在从行政法规角度无船承运人从货运代理业务中分离出来,以解决货运代理服务市场混乱现状。笔者试通过确立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法律制度意义之分析,不适格无船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效力无船承运人介入后货物留置权问题提出自己一点拙见。

  • 标签: 无船承运人 合同效力 留置权
  • 简介:海上运输重要法律文件即提单中仲裁条款有效性,一直是中国海商法界在理论方面颇有争论问题。由于调整提单关系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海牙一维斯比规则》、1978年《汉堡规则》及一些发达国家法律认为提单上条款在善意第三方提单持有人与提单签发人之间具有“合同条款最佳证据,在被背书人手中则成为惟一证据”,提单中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国际航运界普遍提单中仲裁条款持肯定态度。中国海商法明确了提单约束对象,包括托运人、收货人以及提单持有人。中国新合同法生效后,根据“默示合同”承认。

  • 标签: 提单持有人 提单仲裁条款 海商法 《汉堡规则》 背书人 海牙规则
  • 简介:当前海上货物运输领域影响较大国际公约均没有货物控制权系统规定,一些国家在买卖法中规定中途停运权以给卖方提供救济。货物控制权相关规定各不相同,实践中容易引发矛盾冲突。本文结合《CMI统一运输法最终框架文件草案》控制权规定展开论述,认为在海上货物运输法中设立货物控制权制度十分必要。在对当前贸易海运形势下引发控制权问题及其产生影响进行分析基础上,提出在新贸易海运形势下整合货物控制权制度、弥补现存立法漏洞思路。

  • 标签: 国际海上运输货物 货物控制权 中途停运权 多式联运方式 商业成本 运输合同
  • 简介:国际贸易运输涉及货物转移占有,占有货物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鹿特丹规则》背景下货物占有关系却相对复杂.从《鹿特丹规则》相关规定出发,分析其背景下运输过程中货物占有人,以及货物占有关系在国际贸易中应用,认为《鹿特丹规则》背景下货物占有转移仍有章可循.由于《鹿特丹规则》就各种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下货物运输作出全面规定,货方在货物占有问题法律地位更加确定,国际贸易在此意义上能得到进一步发展.

  • 标签: 占有 《鹿特丹规则》 控制方 货物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