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近日,潼南县院在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采取“四诊疗法”深入查找薄弱环节。个人“自诊”:全院干警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撰写个人分析材料,提交至政治处备查。相互“会诊”:先后以支部、科室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互相帮助找缺点、列表现,真诚地开展相互“会诊”,使思想得到了广泛的交流,意见得到了充分的沟通。上门“求诊”:深入县直部门等70余个单位,走访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群众征求意见。开门“纳诊”: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新闻媒体等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公布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和热线电话,畅通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截至目前,该院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50余份,召开座谈会130余次,走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和群众员80余人次,征求意见、建议90余条,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简介:在新疗法的使用和告知问题上,法律有必要平衡促进医学科技发展与保护患者利益之所需。在新疗法的告知问题上,"诊断治疗"与"信息告知"区分论决定了患者有权获得全面的关于疗法的信息,包括尚达不到常规疗法成熟度和认可度的非传统疗法,而不是仅限于医生本人或某一群体医生所推荐或认可的疗法。所需要告知的疗法的范围很可能宽于医生在个人技术上和情感上较为认同,并选择使用的疗法的范围。这需要克服个体医生或某一群体医生的偏好。在新疗法的使用问题上,通常以常规为导向的侵权法规则具有重传统轻创新的特点,应努力减少某些规则对医学科技创新所产生的冷却甚至扼杀效果,增强传统疗法与试验性疗法的平等地位。一方面,因其内含对非常规疗法的冷却甚至扼杀效果,可缩小"患者同意/自冒风险"机制的适用空间,将其局限于试验性和风险程度较强的疗法。另一方面,可增大侵权法对医疗行业的特殊保护规则(如英国法中的Bolam规则和美国法中的"两种流派"理论)的惠及面,尽量减少非传统疗法的使用者对责任风险的担扰。
简介:作为一位学贯古今,纵横中西方文化的集大成者,吴经熊在二十世纪的世界舞台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的研究领域涉及哲学、法学、文学、宗教等多个领域.不管从哪个角度观察之,人们都能从中领略到吴经熊在那个特殊时代背景下所代表的一般志士仁人的治学治世的品性.本文以吴经熊前后期法哲学立场的转向为大背景对其法的艺术精神之论旨进行阐发.第一部分从吴经熊前期实证主义的法学立场来讨论法律中的艺术性,主要表现在利益的衡平以及秩序的对称、和谐之美;第二部分主要探讨在重归自然法哲学后,吴经熊从上承天性,下启人智的神性自然法思想中所体悟到的法之艺术的超验层面.一方面,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内在价值所体现的本质正是对于人性的关怀之美;另一方面,在吴经熊的自然法哲学中,正义根源于永恒法(神的智慧)的不变价值,上帝永恒之法通过自然法道成肉身(人定法)所映照出来的正是神性的光辉.最后一部分则指出吴经熊之所以有这一番不同于他人的领悟,除了得益于那段皈依天主教的信仰之旅外,更为关键的是他在各种知识文化背景中所锻造出来的认识方式一直觉,正是这种“直觉”不断引领着他逐渐走向超越与圆融的心性与人生.
简介: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法学家伯尔曼的《法律与宗教》一书在中国学界引起了相当广泛的关注。其中的一些格言式的论断,比如“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早已频繁地出现在法律学者与学生们的笔下和口中。在笔者看来,这本由4篇演讲稿汇集而成的仅仅8万字的著作,之所以在中国获得了较大的影响,绝不是偶然的。因为,它以极其精练的语言,成功地揭示了西方文化(而不仅仅是西方法律)的一个本质特征:以宗教一法律为核心的文化形态,同时,它也揭示了西方人以宗教一法律为皈依的生活方式。在这本书中,伯尔曼先生一咏三叹,以预言家和圣者的口吻,探析了西方宗教与西方法律的共通性,论证了法律离不开宗教、宗教也离不开法律这样一些相互关联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