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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司法实践中,电子证据面临来自真实性方面的巨大挑战。法律界长期存在"易失真论""极可靠论"的争执。案例统计分析和座谈调研发现,传统观念分歧的背后隐藏着重大的偏见偏差,亟待正本清源。基于法律技术的交叉研究表明,认识电子证据的真实性应当从原件、具象、整体和空间的理性立场出发,遵循系统性原理、电子痕迹理论虚拟场理论。同传统证据相比,电子证据具有更良好的真实性保障。这构成电子证据的理性真实观。树立这一新观念,有助于推动配套制度的创新。我国应当构建关于电子证据真实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判断标准,改造"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规则;在鉴定制度方面,应当开发超越纯技术领域的溯源性鉴定等新型鉴定方法。

  • 标签: 电子证据 电子数据 真实性 证据规则 司法鉴定
  • 简介:互联网电子证据是指在网络上形成的电子证据。关于互联网电子证据的收集,现有的法律条文不乏冲突、模糊、缺失之处,甚至存在对刑事诉讼法的简单搬用。浙江省的实证研究显示,互联网电子证据在实践中主要有四种收集模式;法官对于被告人提出的异议,主要有五种处理方式;互联网电子证据收集过程中亦存在难以避免的技术性缺陷。互联网电子证据的收集权界限刑事诉讼目的密切相关。对此,有必要对通过网络诱惑侦查等手段获取的互联网电子证据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规制。我国互联网电子证据收集程序的完善,应从原则性规定、程序性规定、技术性规定、后果性规定四个层面着手。

  • 标签: 互联网电子证据 网络诱惑侦查 云计算 大数据
  • 简介:近年,代购已成为一个大群体。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调查显示,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其中商品、服务类电商交易额21.83万亿元,同比增长24%;合约类电商交易额7.33万亿元,同比下降28.7%。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预测,中国内地海外代购人数将在2018年增长到3560万人,代购交易规模也将达到1万亿元。

  • 标签: 《电子商务法》 代购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中国电子商务 同比增长 国家统计局
  • 简介:一、韩国电子公证系统A.2010年电子公证系统介绍电子文件认证未决问题:仍需将实物提交给公证员B.2018年6月20日的视觉化电子公证系统.

  • 标签: 电子文件 公证系统 韩国 展望 现状 2010年
  • 简介: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是计算机学法学相互交叉的一门学科,是随着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侦破犯罪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新技术,包括计算机及所有数字技术相关的取证领域。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应用最广泛的是手机取证技术和计算机取证技术两大类。

  • 标签: 电子数据 取证技术 职务犯罪
  • 简介:从700多公里外的台州购买电子废渣,转运至阳新,试图非法焚烧提取重金属牟利.7月6日,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以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潘小莉.今年5月,潘小莉从台州购得废弃电子垃圾后,在没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其倾倒在阳新县韦源口镇柏林村七明煤矿废弃矿区,并对电子垃圾进行焚烧以提取重金属.据潘小莉交代,这些垃圾共43吨,她以每吨1250元的价格购得.

  • 标签: 电子垃圾 重金属 提取 焚烧 牟利 转运
  • 简介:在互联网信息化时代,电子支付已经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要想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需要解决当前一些非授权电子支付方面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非授权电子支付中的责任承担方面,当前我国在法律层面上还没有完善统一的规定,在当前互联网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等的背景下,以往的过错责任原则会对金融消费者造成损害,这就需要对各主体的法律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更好地保障电子支付安全.本文主要针对非授权电子支付中责任承担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立法方面的相关建议,以供参考.

  • 标签: 非授权电子支付 责任承担 法律问题 建议
  • 简介:电子代理人是指可以代替权利人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并且代为订立和履行合同的一种自动化工具。电子代理人不具有独立人格,但是可以代为体现权利人的部分意志,权利人也要受到电子代理人行为结果的约束。从机器能否被骗关系到盗窃罪诈骗犯罪的区分,依据机器不能被骗,所以无法通过欺骗机器实施诈骗犯罪的认识结论,忽视了普通机器电子代理人之间存在的不同以及电子代理人在代行交易中的行为意义。立足于当下的人工智能发展层次,不应认为机器可以被骗,但是在机器能够被视为电子代理人的场合,可以通过欺骗机器对背后权利人实施诈骗。

  • 标签: 电子代理人 机器诈骗 盗窃罪诈骗罪人工智能
  • 简介:加强电子支付中的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制度的研究已经成为全球性热点课题.基于此,从电子支付中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制度价值入手,对当前电子支付中金融消费者权益行政法保护制度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几点优化对策,以供参考.

  • 标签: 电子支付 金融消费者权益 行政法保护制度
  • 简介:电子通信数据日益成为打击犯罪的重要辅助工具的背景下,欧盟出台了《2006/24号指令》,旨在统一各成员国关于留存电子通信数据的法律规定。然而,这一指令却遭遇侵犯基本权利的指控。在C-293/12和C-594/12号案中,爱尔兰最高法院和奥地利宪法法院分别向欧盟法院提起审查该指令效力的“先予裁决”请求。欧盟法院认为,根据《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52条第1款的规定以及欧盟法院的既有判例,任何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都应在追求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符合更为严格的比例原则的要求,亦即,应将侵权行为限制在为追求立法目的之“严格必要性”限度内。欧盟法院认为,虽然《2006/24号指令》本质上是为了追求打击严重犯罪的公共利益,但是其关于数据留存的具体规定过于宽泛,已经超出了“严格必要性”的限度,据此判决该指令无效。

  • 标签: 电子通信 数据留存 比例原则 隐私权 个人数据受保护权
  • 简介:人类正在经历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无疑已引发了全球性的重大社会结构变化。对此,法学界也开始密切关注传统的法制模式会相应受到怎样的冲击和发生怎样的变化。当今世界中,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针对"法的滞后性",在平台治理等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种超常规且处于不断演化过程之中的"企业的制度自我生产机制"。这种法的生产机制的变革,正在使得传统的国家社会、国家市场、国家企业、公私等两元界限变得不断地模糊化。与此相关的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还引发了是否存在着数据垄断、财产权形态变化、差异化以及正义如何实现等新问题。《交大法学》编辑部于2018年1月18日特邀请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女士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等四位教授就上述问题,从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双向角度进行了深度对话。

  • 标签: 阿里巴巴 法学教育 季卫东
  • 简介:重复侵权包括以下构成要件:一是本诉中被侵害的权利前诉中被侵害的权利为同一权利;二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人前诉中的侵权行为人为同一主体;三是本诉中的侵权产品前诉中的侵权产品为(侵权构成上的)相同产品;四是本诉中的侵权行为发生在前诉判决生效之后且有合理的时间间隔。权利人就重复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不属于重复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 标签: 外观设计专利权 侵害 深圳市 生活用品 纠纷案 侵权行为人
  • 简介:国内许多学科的研究中,存在某种空泛化、概念化研究的倾向,往往不能立根于对具体规则、制度的解读,因而无法保证研究的针对性;与此相对应,在解读具体材料时又缺乏对原理的追问,因而往往不能透彻地领悟规则背后的缘由及其操作方法。笔者从事反垄断法研究20年来最重要的体会是:必须

  • 标签: 中技术 依托融合 原理依托
  • 简介:随着知识产权许可在企业并购和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凸显,运用传统的相关商品市场概念来评判其限制竞争效果的反垄断司法执法实践已日渐暴露其不足和缺陷。“技术市场”概念的出现演变顺应了这一需求,有效识别了知识产权许可是一个独立于下游商品的上游市场。虽然可以借鉴假定垄断测试法等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法则,但考虑到技术竞争的特殊生态,技术市场的界定应当基于个案适当调整,并总结经验和规律,从而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其反竞争效果。中国反垄断立法起步较晚,但在信息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技术市场概念的引入界定已然刻不容缓,因此,确立一个独立于传统商品或服务市场的技术概念,并找到界定技术市场的一套有效方案,从而准确分析知识产权交易中的竞争效果。

  • 标签: 中技术 反垄断法中 市场概念
  • 简介:2005—2016年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的数据表明,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人数规模有限且参与度较低;评论意见总量较少且结构不均、深度不足;各法律部门法律草案的电子参与状况差别显著。这源于公民参与动力不足且参与能力有限;现有制度设计未完全契合电子参与的客观运行规律;数字鸿沟和公众信息获取媒介习惯改变带来客观挑战;征求意见系统用户体验性差增加了参与成本。对此,要提升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有效性,应首先引入电子参与法律制度和多元评估机制,以增强公众参与动力;其次,应优化整合参与渠道、推动多元化参与方式并建立常态智能的反馈机制,以契合电子参与客观运行规律;最后,应转换系统运行逻辑、提升系统用户易用性,并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型参与”模式。

  • 标签: 电子参与 法律草案征求意见 民主立法 立法公开 智慧型参与
  • 简介:在违约侵权三种区分标准中,约定义务/法定义务系义务来源标准,是最重要、最接近事物本质的分类标准,但合同法扩张导致违反作为法定义务的合同保护义务也构成违约;绝对权/相对权&利益标准适合区分典型侵权和典型违约,但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的侵权赔偿或给付义务含有安全保护内容之合同救济缺乏解释力;固有利益/履行利益之标准可作为义务来源标准的重要补充,但这对范畴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既有利益/将来利益,因为履行利益仅是将来利益的一种,当事人基于现状自然的、直接的延伸而必然可获得的将来利益,也应归入其固有利益.先合同义务中应包含保护义务,违反该保护义务也可能导致缔约过失责任.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既可克服其他学说的缺点,同时也《合同法》及《民法总则》的规定相容,还能够更好地新诉讼标的理论对接,更利于保障请求权人利益的实现.

  • 标签: 违约 侵权 竞合 义务违反 民事责任
  • 简介:法治的“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通过价值理性、价值真理的视角发现法治作为固有价值、构成性价值的本来涵义,即以规则之治为载体,以宪法和法律至上为基本原则,以严格实施法律规范、程序制度为存在形式并以公共政治的规范化为实质;二是指赋予法治以神圣性的价值基础,它作为“道”,体现为法治捍卫公民的自由,保护共和国全体公民的人权和尊严。法治的“形”指法治的形式性,它使法治具有生命。它的出现在我国具有历史基础,但它的实现需具有独立人格的公民达成共识、需要人们有意识地进行制度建构及社会的健康发展。法治的“魂”法治的“形”二者之间关系密切,法治的“魂”赋予法治以“形”。法治德治在规范方式、形成方式、内容、表现形式、实施方法等多方面均存在不同,它们各有其特定的涵义和功能,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各自独特的重要作用并相互促进。

  • 标签: 法治 价值理性 法治的形式性 德治
  • 简介:战略柔性在高管团队行为整合中小企业平衡式技术创新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中介作用,环境不确定性是该中介作用的调节变量。运用环渤海经济圈、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高管数据,统计分析发现:高管团队行为整合对中小企业平衡式技术创新有显著正向影响,并且战略柔性在其中起部分中介作用,而环境不确定性在高管团队行为整合战略柔性的关系中起到调节作用。战略柔性和环境不确定性可以较好地解释高管团队行为整合对平衡式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为高管团队行为过程在动态环境中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重要启示。

  • 标签: 高管团队行为整合 战略柔性 平衡式技术创新 环境不确定性
  • 简介: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相关的竞争问题近年开始引起国际竞争法理论界以及全球多个竞争执法部门的关注。日本公正交易委员会2017年6月发布了《数据竞争政策调研报告》,该报告就数据及其使用环境状态的变化、收集使用数据对竞争所产生影响的评估方法、具体数据收集使用行为,以及数据相关并购审查中的考量因素等问题进行了梳理介绍,涉及数据交易市场的界定、竞争法框架中的隐私考量、数据原料封锁等具体问题。结合日本的调研,就我国反垄断执法而言,应梳理不同类型数据的竞争规则、区分作为要素的数据以及数据行为、关注独立数据市场的界定、深入研究数据必需设施理论的关系、完善并购申报门槛以及适时启动市场调研。

  • 标签: 数字经济 日本数据竞争 反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