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教育问责理论基础的确立,必须结合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内在要求。简单引用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缺乏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和对教育事物本质的逻辑分析,难以对教育问责作出合理解释,亦难以对教育问责制的建构起到理论引领作用。公共性作为教育的基本特性,其所蕴含的合理性、公益性、公开性以及公平性等多元价值,高度契合了教育问责的制度特征,是教育问责的理论基础,也是教育问责制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从公共性的视角分析教育问责制,一是要建构理性的教育问责制,确保教育功能的实现;二是要确立多元主体实施的问责,使教育问责制反映社会公益;三是要以问责报告及公示制度为问责的关键环节,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四是要把教育机会平等作为教育问责的重要考量指标,维护教育公平。
简介:以"淡新档案"、"巴县档案"和"南陵县档案"中的诉状为主要考察对象,本文对清代诉状制作的实际过程进行细致的分析。清代实行宫代书制度的本意,是为了在诉状制作过程中排除第三人的介入,但实际上,19世纪中国的诉状,很多是由那些靠读写能力糊口的下层识字阶层所制作。其中"(官代书)制作"一类诉状往往只占全部诉状的少数,而大部分诉状是由起诉人或某个有读写能力之辈事先以某种形式写成。这些诉状中往往使用定型化的表述和模式化的情节,显得虚构、夸张甚至危言耸听,而"讼师秘本"则提供了如何进行虚构和夸张的范例。地方官们由于频繁地接触到此类风格的诉状,习以为常,因此几乎都不必对混入其中的虚构性内容感到过于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