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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个结果
  • 简介:推定理论涉及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证据法学、诉讼法学等多个学科,其边缘性体现在多学科研究内容的重叠交叉性,但它们的研究方向又各有侧重.通过对各学科有关推定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的考查辨别,可以廓清理论疑雾,指导司法实践.

  • 标签: 推定 边缘性 调整对象 区别与联系
  • 简介:指定辩护制度从诞生初始,就是为了保障被控告人的诉讼权利,防止法律正义因为当事人的个体差异而有所扭曲。我国刑事诉讼法经过1996年的大规模修改后,在保护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对于指定辩护制度的规定,仍旧存在着很大的不足。本文立足于比较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的德国在刑事诉讼中有关指定辩护的规定,希望通过分析德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优点,为我国相关制度的改进提供可参考的建议。

  • 标签: 指定辩护 法律援助 选择辩护
  • 简介: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案源减少这一状况,连云港市于1998年5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少年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改革工作。由于这项改革对于解决当前在少年刑事司法中普遍存在的案件“吃不饱”问题确实有一定的成效,因此,连云港市开创的指定管辖制度被作为一项改革壮举迅速在全国许多法院予以推广。所谓指定管辖是指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打破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跨地域设立少年刑事法庭,统一管辖指定区域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但笔者对这项被实践部门誉为少年刑事司法里程碑式的改革并不以为然。

  • 标签: 少年刑事案件 指定管辖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程序 连云港市 刑事司法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第72至76条对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完善,其中第72条第一款规定了可以指定居所执行的两种情形。笔者在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适用过程中现实困境的基础上,提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应对策。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适用
  • 简介:对职务犯罪进行指定管辖的法理依据、法律依据和实践依据都较为充分。但实践运用存在一些问题。完善职务犯罪指定管辖制度应当在遵循程序法定原则、侦查效率原则和人权保障原则基础上,从明确指定管辖案件范围、细化指定流程、加强程序衔接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

  • 标签: 职务犯罪 指定管辖 程序法定 侦查效率 人权保障
  • 简介:日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执行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第26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 标签: 执行通知书 被执行人 生效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 履行期间 执行案件
  • 简介: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对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进行了系统的修改和完善,首次提出并建立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其中第73条第1款规定了可以指定居所执行的两种情形。但该制度在具体适用对象、适用机制、适用条件等方面尚存在一定的瑕疵。鉴于此,关于指定监视居住的具体措施和配套规定应进一步完善。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法律属性
  • 简介:随着我国物质文明的不断发展,政治文明也随之不断得以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简称《刑诉法》)的修改一方面为司法机关更有效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同时也为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障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参加刑事诉讼时

  • 标签: 死刑案件 刑事诉讼 指定辩护 中国 二审阶段 一审阶段
  • 简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在查办职务犯罪等刑事案件中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功能:一是替代羁押功能;二是加强办案保密功能;三是推动办案功能。该措施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法定性;强制性;临时性或者变动性。应当着重从以下方面完善该措施使用机制:确立使用原则;坚持适用标准;规范指定的居所;控制使用的时限;加强协作配合及看管。规范使用该措施须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初查环节和措施;二是突出抓住看管的关键环节;三是严格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 标签: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特征 功能 机制完善 注意问题
  • 简介: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检察机关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案件激增。然而,其在实践中异化成比看守所羁押更强的强制措施,并成为贿赂窝案的重要侦查手段,完全未能实现其替代逮捕的预设功能。其内在成因在于法定适用条件的模糊性、重大贿赂案件律师会见的法定限制以及对办案安全的忧虑等。改革的进路应当明确犯罪嫌疑人在指定监视居住住所内的行动自由,以区别于羁押措施,更不能将其改造成羁押措施。同时,应当合理发挥监视居住对于侦查的保障功能,并防治指定监视居住期间的非法讯问。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讯问 羁押 侦查
  • 简介: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一刑事强制措施的运用将在很大程度上化解贿赂犯罪查证难、定罪难的窘境。如何对特别重大贿赂犯罪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体现司法人文关怀,保障侦查顺利进行.

  • 标签: 贿赂犯罪 监视居住 定居 《刑事诉讼法》 刑事强制措施 人文关怀
  • 简介:随着国际商事交易的日趋复杂化,仲裁当事人也呈现出增加的趋势,多方仲裁正变得越来越普遍。多方仲裁给现有的仲裁制度带来了很多挑战,其中最直接的冲击莫过于当事人指定仲裁员的问题。遗憾的是,目前学术界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尚不充分。本文首先对多方仲裁时指定仲裁员的问题进行了澄清;然后,本文在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多方仲裁中当事人指定仲裁员的权利;接下来,本文结合现有主要仲裁规则归纳了多方仲裁时指定仲裁员问题的解决模式,并对这些模式进行评析。

  • 标签: 仲裁员 仲裁制度 仲裁当事人 多方仲裁 公平待遇原则 国际仲裁
  • 简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新增设的强制措施,比普通监视居住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更为严厉,因此立法对实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条件更为严格,司法实务中对居所的确定采用就近原则,要求符合人道标准,并建立相关制度进行检察监督。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检察监督
  • 简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侦查案件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刑事强制方式,对突破案件起着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在适用条件、适用情形以及法律规制上都存在争议,因此,有必要对其法律性质、适用情况进行探讨,更进一步明确适用的范围和标准,以达到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

  • 标签: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法律规制 必要性与合理性
  • 简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细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补充,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法治精神。但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与漏洞,诸如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均不明确等。因此,有必要对这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适用对象、执行主体、执行场所等加以明确,以此破解现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的运行困境。

  • 标签: 指定居所 监视居住 适用条件 执行监督
  • 简介:<正>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案件中至关重要的机构,在整个破产程序中的核心地位毋庸置疑。破产程序能否在公正、有序、高效的基础上正常运转,多方利益能否得到兼顾,与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密不可分。如何选择最佳管理人既取决于法律对管理人的价值定位,也是一个技术操作的问题。一、我国现行破产管理人指定制度的缺陷(一)法院作为破产管理人唯一的选任主体权力过于集中我国破产管理人只能由人民法院确定,法院是破产管理人唯一的选任主体。破产管理人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从破产管理人名册中选任,而破产管理人名册由辖

  • 标签: 破产管理人 企业破产案件 破产程序 竞争方式 管理人制度 清算组
  • 简介: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初衷将监视居住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转变为减少羁押的替代性措施,但具体的条文设计却使监视居住制度产生了内部的分裂:在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住所执行的监视居住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但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却演变为一种准羁押性的强制措施。我们应立足司法实践,以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的价值博弈为切入点,以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层次性、完整性为视角,提出通过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使该项制度更加完善与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 标签: 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 权力制衡 检察监督
  • 简介: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以强制措施满足侦查需要的特殊制度,具有重要的学术史意义,其发展经验对于公安机关指定监视居住的完善,对于监察留置程序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国1694份判决书的研究表明,职务犯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数量呈“山峰”形状,在2014年下半年达到顶峰之后迅速减少,办案级别主要为基层检察院,省际区域性差别较大,适用指定监视居住的案件主要为行贿受贿案件,适用理由主要为本地无固定住所以及办案需要,有五成多的嫌疑人被指定监视居住15天内,指定监视居住平均长达23.63天.其存在的问题是,指定监视居住未发挥替代逮捕的功能,一些案件指定监视居住时间过长,且存在非法指定监视居住、非法讯问的问题.可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制指定监视居住适用案件范围的意图得到了充分的体现,需要确立针对贿赂犯罪的特殊程序,对于满足办案需要的人身自由限制手段应当严格规范其时间限度、讯问程序.

  • 标签: 指定监视居住 逮捕 判决书 贿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