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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论“一国两制”的全国性法律体系之依据形成途径范忠信香港的回归,标志着“一国两制”构想的正式实施和一种崭新的国家体制的正式运转。1999年12月20日澳门的回归也为期不远。但回归后的港澳如何在法律制度上与祖国大陆沟通、协调、整合,特别行政区与祖国大...

  • 标签: “一国两制” 全国性法律 祖国大陆 形成途径 基本法律制度 香港基本法
  • 简介:政府为促进物品利用、增进公共利益,可以基于政府公权力之作用,依法定程序,取得特定土地,并给予当事者相当补偿。土地征收权的行使在现代法治国家中虽然相当的普遍,但是由于土地征收而产生的社会矛盾亦是此起彼伏。通过对土地征收权终极目的的拷问,意在从法理层面探讨国家为何可以基于公共利益对公民占有、适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希望通过此探讨来明晰土地征收的正当性基础,以破解我国在土地征收实践中的种种法理难题,进而为我国的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完善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 标签: 土地征收权 公共利益 社会契约 主权权力 公共产品 财产权
  • 简介:民事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特定范围内的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利益及有关公民重要民事权利的民事案件,在无人诉或当事人不敢诉、不能诉、殆于诉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追究违法者民事责任的诉讼制度.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对有损于国家利益的行为,由检察机关提起或参与诉讼,保护国家利益不受侵犯,是检察机关行使其监督权的有力方式.

  • 标签: 检察机关 民事诉讼 民事公诉
  • 简介:国际组织豁免的理论依据是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法上的一个基本问题,有关该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国际组织豁免与国家豁免和外交豁免的理论依据各异。职能必要理论是国际组织享有豁免的主要理论依据,同时国际组织豁免存在的其他理由是对职能必要理论的补充。明确国际组织豁免的理论依据,有助于国内法院在裁决涉及国际组织豁免案件的司法实践中作出正确的法律推理,在国际法的教学实践中可以对国际法上三种豁免制度的理论依据作出清晰界定。

  • 标签: 国际组织 国际组织豁免 职能必要理论
  • 简介:指纹状态属性的认定是当前指纹鉴定工作的一个新课题。指纹鉴定中的押名指印一般情况下都是押名人生前主动捺印形成的,但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作案人为了扰乱侦查视线、逃避惩罚或获取某种利益,而利用尸体指纹捺印伪造死者生前的押名指印的情况,因此对尸体指纹种类认定的研究将有助于侦查破案或对事实的确认。早期尸体现象是尸体指纹具备区别于活体指纹的特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的关键,再加上指纹本身所具有的反映性,这"三性"共同构成了尸体指纹种类认定的科学基础,为判定尸体指纹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于尸体指纹的研究,一方面须得益于尸体指纹捺印外观特征规律的深入总结,而另一方面也需要将微观层面的尸体指纹汗孔特征作为研究的切入点。总之,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尸体指纹种类认定的科学可靠性,进而使这一认定结论能作为一种科学的鉴定意见在诉讼中运用。

  • 标签: 尸体指纹 种类认定 依据 分析方法
  • 简介:社会救助权是否成立是社会救助权理论的基础性和前提性问题,从理论上看,社会救助权的成立需要从理论背景、产生动因和方法论等角度进行深究。权利社会学的发展是社会救助权成立的理论导向,生存权保障是社会救助权成立的基本动因,权利本位范式为社会救助权的成立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

  • 标签: 社会救助权 权利社会学 生存权保障 权利本位范式
  • 简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里,“以人为本”始终是其核心价值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人为本的,但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以人为本”进行了科学的规定。“以人为本”之所以在当代中国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并成为一种显性的实践观念,是因为“以人为本”对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了理论上的创新。

  • 标签: 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 理论创新
  • 简介:对不当或非法获取证据的排除是对侵犯公民宪法权利的一种救济。这说明在加拿大宪法权利从整体上而言被视为第一位的权利,应该得到最有效的保护。作为《加拿大法案》附表B的《权利和自由宪章》于1982年4月17日生效,其中包含有“救济”,即该宪章第24条第2项的内容。如果一经发现证据在获取过程中对被告所享有的宪章保障的权利和自由有所侵害,并且此种侵害会败坏国家的司法荣誉,依据本条规定,该证据即会被排除。在多年的适用过程中,加拿大最高法院主导了对第24条第2项的解释,解释以一系到案例为基础,而其法理依据却是自由主义理论、遏制理论与体系完整性理论。

  • 标签: 非法证据 排除 自由主义 遏制理论 体系完整性
  • 简介: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其货币的经营必然受到货币资金使用者在经营过程中遇到风险的波及。银行贷款呆帐准备金的意义就在于对在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贷款呆帐及时补偿,以保证银行信贷基金的完整,而实现这一补偿的途径是使用贷款呆帐准备金核销贷款呆帐。

  • 标签: 法律思考 呆帐核销 贷款呆帐准备金 标准 经营过程 货币资金
  • 简介:依法制统一原则要求,检察改革必须依法或者依执政党的政策或者依高检规定进行,检察改革必须统一部署.而当前检察改革依内部规定进行,并由地方各级和专门检察院自己发动的做法,是不妥的.

  • 标签: 检察改革 实施依据 发动方式
  • 简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应为非讼案件,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裁定书以执行力的。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的执行依据应当是司法确认裁定书,而非之前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主要是因为:执行依据须为公文书,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合法,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具有可能性,执行依据确定的给付内容必须适于强制执行。因此,司法确认裁定书中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内容加以'复述'体现,应该包含之前达成的调解结果,尤其是针对只是部分赋予调解协议结果具有执行力的情形。

  • 标签: 调解协议 既判力 执行力 司法确认 执行依据
  • 简介:从古代社会到启蒙思想运动,再到古典犯罪学派、实证犯罪学派、犯罪社会学,人类社会关于刑罚目的与功能的刑罚观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刑罚的认识却存在不小的偏差,往往将刑罚作为专政的一种工具,将刑罚视为政治问题,过于强调通过刑罚手段来严厉打击“敌人”或者严重犯罪分子,而不是将刑罚视为一种科学。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是我国在对传统刑罚观进行反思的基础上,认肯现代刑罚观的必然结果。

  • 标签: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刑罚观 依据
  • 简介: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国政府以极大的诚意,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声称要在‘2006年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已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

  • 标签: “台独”分子 法理依据 国家法 祖国和平统一 台湾当局 宪政
  • 简介:学界关于犯罪原因的研究多集中于犯罪学上犯罪防控策略层面,而在刑法教义学研究中对此却予以隔离,其背后存在深层缘由。但是,作为一种实践理性的集体表达,应关注犯罪原因在刑法学中的理论价值,避免对犯罪原因的区隔。犯罪原因不应被遮蔽,当前刑法教义学研究应融通原因与责任、刑罚之间的"鸿沟",为司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刑法》第63条2款可视为量刑中犯罪原因考量的法律依据,通过司法解释实现犯罪原因的刑法教义学价值,同时以人身危险性定格刑罚裁量的依据,达至基于特殊预防的刑罚个别化。

  • 标签: 犯罪原因 责任主义 刑事政策 量刑依据 量刑个别化
  • 简介:电子商务纠纷中,如当事人与注册人的信息之间具有紧密关联,则可认定其原告主体资格。这种紧密关联需要法官综合案件各种要素予以动态考量。在审查被告主体资格时.应当从利益衡量的角度出发保护网络服务消费者的诉讼程序权利。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确认电子数据可用于解决争议,在没有相反证据时,服务商保存的后台电子数据可以作为纠纷的评判依据。如果服务商按照双方事先确认的活动规则处理事务,应当认为其履行了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的合同义务与管理责任。

  • 标签: 电子数据 评判依据 协议 原告主体资格 网络交易平台 商务纠纷
  • 简介:对于实行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实行过限,我国刑法学界多以实行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超出共同故意的范围作为判断标准。但是,这一判断标准存在“结论先行”之嫌,且未回答未实行过限行为人为何要对过限结果承担罪责的追问。是否应对过限行为及其结果承担罪责,事实上仍属于能否就此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只有在某行为属于有关基本犯罪之共谋射程之外的行为时,才能认定实行行为人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在此基础之上再根据共犯的本质论与错误论确定具体的罪责。

  • 标签: 实行过限 共同故意 共谋射程理论 共犯
  • 简介:就其来历而言,“国家所有”存在着三种类型。对中国而言,“国家所有”的依据可概括为:国家所有即为全民所有,人民民主,公民拥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基于此,重新理解国家所有,明确在规范与事实、公平与效率之间存在着的绩效风险,发现并规避这些风险,对于公法和私法同样意义重大。

  • 标签: 国家所有 宪法权利 绩效风险
  • 简介:《〈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对《合同法》52条第(五)项的强制性规定进一步限定为效力性强制规定,但却未对效力性强制规定作出进一步解释。从分析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形式及实质双重判断标准入手,进而分析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标签: 强制性规定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合同效力
  • 简介:死刑复核权收回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完善中国的刑事法治具有重要意义,但死刑复核程序中检察机关的长期缺位已经成为我国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程序性弊病。检察机关参与死刑复核程序有其历史延续性与历史合理性。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及该程序所追求的价值决定了检察权应当参与死刑复核程序。

  • 标签: 死刑复核程序 法理基础 历史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