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妇女社会地位的高低制约着女性群体在婚姻家庭中权利的实现程度。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妇女地位有所提升,妇女行使婚姻家庭权利的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仍然存在妇女未充分认识自身的法定权利、平均受教育年限尚未达9年、独立性不足、未就业妇女比例高等值得关注的问题。分析福建省妇女的婚姻、家庭地位、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五个方面的统计数据,发现未达结婚年龄却进入事实婚姻的妇女较多、大多数妇女名下无房产或宅基地,在家庭中远未达到与男性平等的地位,妇女权利不受尊重或被忽视的现象仍然存在。社会上或家庭中男强女弱的格局未改变,这不仅源于妇女自身的偏向传统的思想观念,更源于不尊重妇女的民风民俗的影响。欲尽速改变男女未实质平等的现实,应着重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鼓励更多妇女就业并提高职业层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等针对性措施,提高妇女的竞争能力、促进妇女经济更独立,更好地平衡婚姻家庭与职业发展的关系。
简介:调查程序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规定的一项准司法程序,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规定的缔约国报告程序、个人来文程序和国家间指控程序具有辅助作用。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制定之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为了审议多米尼加共和国和巴拿马两国的国家报告,曾成功地对两国开展过调查活动。在起草该任择议定书的过程中,对是否规定以及如何规定调查程序曾发生过一些争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的调查程序继承和发展了此前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调查程序,并对此后的人权公约中的调查程序提供了借鉴。迄今为止,该任择议定书的20个缔约国中只有4个接受调查程序,比例明显偏低。该调查程序的批准和实施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它毕竟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实施增加了一种监督程序,为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提供了潜在的更广泛的保护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