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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安全生产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和谐甚至政权稳定,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而安全生产事故也随着经济发展呈逐年上升趋势,并由此产生了种种法律、伦理、社会问题,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影响安全生产现实因素是复杂多样,但法律应当是政府规制安全生产最终也是最有效选择。

  • 标签: 安全生产 立法 制度研究
  • 简介:繁昌县平铺镇人大日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等方式。切实推动该镇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百日攻坚”工作。镇人大出台《安全生产督查实施方案》,成立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对镇域范围划片分组,组织代表深入企业、学校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及时将督查中发现问题反馈给镇政府,并督促限期整改,形成全镇安全检查联动机制。镇人大还组织代表通过走访选民、

  • 标签: 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工作 限期整改 安全检查 人大 繁昌县
  • 简介: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於修改安全生产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规定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类事故等级分别处以最低二十万元、最高两千万元罚款。在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方面,新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 标签: 安全生产法 惩处力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 监督检查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
  • 简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依法治安已经刻不容缓。在依法治安新形势下,基层安监管理要乘势而上,因势利导,顺势而为,从监管主体和责任主体两个方面出发,大力推进依法治安进程,构筑坚固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标签: 安全生产 法治手段 监管工作 依法治理 责任主体 监管主体
  • 简介: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1月22日公布了《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规定指出,国家公务员以及国企相关人员家属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或入股煤矿、瞒报事故等,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分。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内容:(1)配偶子女入股可开除。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在煤矿等企业投资入股或者在安全生产领域经商办企业将被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给予开除处分。(2)招标中为亲友谋私重者开除。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影响,违反规定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干预、插手安全生产装备、设备、设施采购或者招标投标等活动,情节严重开除。

  • 标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违法违纪行为 政纪处分 监察部 生产监管 国家公务员
  • 简介: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已一年有余,它无疑对理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关系、改善和稳定安全生产良好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它在适用中遇到困难也不可忽视,就它在煤矿生产领域适用而言。主要是与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第号令《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煤监条例》)法律协调困难.以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工作协调困难。本文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条例在适用中所遇问题进行研究.以供同仁参考。

  • 标签: 生产安全事故 煤矿生产 事故调查 技术鉴定 立法完善 赔偿机制
  • 简介: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从今年起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这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举措。考核办法要求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 标签: 安全生产工作 省级政府 工作考核 国务院办公厅 安全生产责任 地方政府
  • 简介:(2007年3月28目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

  • 标签: 处理条例 安全事故报告 报告调查
  • 简介:构成要件推迟实现,是指行为人原本预想是由自己第一行为引起结果,但第一行为并未引起结果,而实际上是由其后第二行为引起了结果情形;构成要件提前实现,是指行为人原本犯罪计划是,在第一行为之后由第二行为引起结果,但有违其预期,实际上是由第一行为引起了结果情形。此类问题属于因果关系错误一种类型,其解决最终仍然需要回归至犯罪论之根本:在客观方面能否认定构成要件该当性、在主观方面能否认定对该构成要件该当事实认识,对此有必要进行个别研究,且仅此即可。

  • 标签: 因果关系的错误 相当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的推迟实现 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 简介:"诚信为本,法律至上"是对公证行业要求.公证价值实现并不是仅凭这样一句口号就能完成,它需要一定条件以及一系列制度支持.只有科学、合理条件,才能支撑整个行业良性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公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在公证行为过程中,只有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保持公正性,实行诚信公证,在工作实践中切实履行公证档案建立和保管制度,在立法上确认公证证书效力并建立公证监督机制,才能保证公证价值实现.

  • 标签: 价值 诚信为本 公证行业 法律至上 良性发展 行为过程
  • 简介:近年来,有些地方人民政府在处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就受害人民事赔偿事宜采取了诸多举措,如决定赔偿金额、支付赔偿金或综合帮扶资金等。这些举措虽可使受害人获得及时、适当甚至高额赔偿,但同时也会影响我国基本法律秩序、限制当事人民事处分权利、导致社会不公,有时还可能成为地方有些官员平息民怨、为自己开脱政治责任方式。尽管如此,地方人民政府适当介入重特大事故民事赔偿事宜有其必要,只是应在法制框架内运作,主要发挥督促、协调和配合三大功能。

  • 标签: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民事赔偿 政府职责
  • 简介:十八世纪末,英国法学家杰里米·边沁曾说过:"在一个多少算得上是文明社会里,一个人所能够拥有的一切权利,他之所以能抱有各种期望享受那认为属于他东西,其唯一来由是法律。"的确,随着历史演进,大多数现代国家,往往是通过法律规范认可某种权利,并通过赋予其法律支配力和保障力来使这种权利得以实现。如果没有法律力量协助与支持,权利实现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异常困难。然而,权利本身具有丰膏涵义,在现实生活中有复杂多变形态,法律如何可能界定权利内容,并实现权利需求?

  • 标签: 权利要求 权利实现 法律问题 通过法律 法律规范 法定权利
  • 简介:法律权威实现是一个“过程化”,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在西方历史上,法律权威得到观念上认同,宗教上说教,制度上设计,因此法律在社会中始终处于“中立权威地位”。在中国,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使法律湮没于道德之中,而单一中央集权制度下法律只能成为政治统治工具,并由此异化为“人治”意义上权威。通过历史比较考察,法律权威实现所要考虑因素是:观念上认同,制度上设计,多因素综合。

  • 标签: 法律权威实现 历史演进 中西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