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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国家和民族习惯法的特点在于前者具有统一性、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后者具有多样性、特殊性、伦理性、自觉性等。透视西部乡村少数民族婚姻现象,可以感受到国家与民族习惯法在婚姻领域有四个方面的冲突:1.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的冲突;2.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的冲突;3.“移植法律”与本地民族特点的冲突;4.国家意志与地方权力的冲突。应当化解冲突,实现国家与民族习惯法的积极融合。

  • 标签: 国家制定法 民族习惯法 冲突 现代法律 传统法律文化 正义
  • 简介:制定下的判决推理可以被概括为两个层级的推理过程:第一个层级是从法律规定和事实认定推导出判决结论的推理;第二个层级是对事实进行认定的过程。司法判决是形式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第一层级的推理是从发现的法律、认定的事实推导出裁判结论的过程,是逻辑推论的结果,保证判决的形式正义。第二层级的推理是对小前提进行评判的过程,保证了判决内容的实质正义。

  • 标签: 司法三段论 司法判决 判决推理 事实涵摄
  • 简介:瑞士联邦政府2006年5月31日作出决定,拒绝制定新的法律来禁止目前合法的“协助安乐死”行为。这意味着瑞士在安乐死问题上将维持现状。瑞士法律对安乐死的规定一直比较宽松。瑞士刑法第115条规定,对出白利己的动机而唆使、试图唆使或帮助他人自杀者处以最高5年的徒刑。近年来,随着欧洲各地到瑞士作“死亡之旅”的人数不断增加,安乐死再次成为瑞士社会的热门话题。

  • 标签: 法律禁止 安乐死 瑞士 协助 联邦政府 合法
  • 简介:2005年3月14日.中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没有反对票的情况下,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说明本法的制定.充分反映、完全符合并忠实于人民的意愿,具有广泛、深厚的民意基础。条件具备、正当其时,为世人所瞩目。《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

  • 标签: 国家法 反分裂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制定 中国 “台独”分裂势力
  • 简介: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国政府以极大的诚意,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声称要在‘2006年制宪’,‘2008年实施新宪’,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搞‘法理台独’,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已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

  • 标签: “台独”分子 法理依据 国家法 祖国和平统一 台湾当局 宪政
  • 简介:我国已于2010年建立了案例指导制度,但该制度下的行政案例指导并未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进程中所遇困境有针对性的回应.首先,行政程序法典长期缺位,新《行政诉讼法》仍未正式推出,行政案例指导无法发挥司法续造功能积极应对制定的滞后与缺失.其次,行政案例指导虽能直接压缩法官酌定权的弹性空间,却未能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恣意裁量.美国联邦行政法的发展历程中,行政判例法与行政制定在行政机关法规制定、行政机关行政裁决、行政行为司法审查方面都有着良性互动.通过对我国行政案例指导的现状分析,总结不足,借鉴美国经验,提出构建与我国行政制定良性互动的行政判例制度之建议.

  • 标签: 行政案例指导 行政判例制度 制定法 美国判例法
  • 简介:英国早期(12~17世纪)制定对合同法的影响表现为:第一,通过限制教会法院及地方法院管辖权来促进皇家司法机关对合同诉讼的控制;第二,通过发展陪审制提升合同诉讼中证据规则的科学性;第三,确认和发展新的合同诉讼形式以扩大合同救济的适用范围;第四,通过增强国家对合同纠纷的司法控制以及对违约人施加刑事处罚程序来维护商业阶层利益并强化守约观念。《反欺诈法》则对一定范围内的协议增加了得到司法受理的形式要件。英国早期制定对普通法合同法的推动是以程序性规定作为突破口的,这种作用模式是对英美法律"程序先于权利"传统的实例解读。

  • 标签: 制定法 普通法 合同法 程序 权利
  • 简介:法律与语言的关系极其密切,法律离不开语言。有些语言天生存在着不确定性,导致法律的不确定性增强。法律语言的不确定主要是因为语言的模糊和歧义造成的。法律语言的抽象范式与具体案件发生的实然形态具有天然的距离,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法律规则适用的弹性,但是也在消解着法律的确定含义。消除法律语言的不确定,维护法律的确定性,需要从多种途径入手。需要依靠语言探究法律的确定性,通过各种法律解释方法维护法律的确定性,规范使用法律语言保障法律的确定性。

  • 标签: 法律语言 不确定 确定性 救济
  • 简介:在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过程中,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划分司法权与行政权边界的重要标准。本文从与行政裁量的比较出发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内涵进行了分析,以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脉络为框架描绘了不确定法律概念从萌芽、确立及发展的路径,最后探讨了司法权对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审查强度,着重论述了判断余地理论的理论依据、适用空间和审查标准。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司法审查 判断余地
  • 简介:法官:我与王军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在我们当地经营业务。我知道王军的伯父是当地法院某法庭的庭长,我想如果我们之间发生纠纷在当地法院解决会对我不利,我和王军商量如果发生纠纷向相邻的甲市法院起诉,王军为打消我的疑虑,表示同意。我们就签订了补充协议,作出了约定。我们这样约定可以吗?

  • 标签: 法院管辖 约定 合伙协议 经营业务 补充协议 王军
  • 简介:美国参众两院2004年10月中旬先后通过了《本土投资法》(HomelandInomelandAcf),将针对美国公司海外收益的所得税税率由35%下调为5.25%,期限为一年,条件是将这些收益投资于美国,用于研发、聘用、偿债以及资本投资等用途.该法案不仅适用于大公司,还适用于合资、独资和其他小型企业.据摩根大通测算,这将为美国带来超过4000亿美元的回流。

  • 标签: 收益 美国 大公司 独资 偿债 摩根大通
  • 简介: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的核心,重整计划的制定则是重整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中国破产法中的重整制度就重整计划制定在立法司法体系上的不完善和破产实践中对规则的巨大需求形成规则供需反差,理论上需要通过比较法进行研究借鉴,实务上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制度上的查缺补漏。本文从理论和实务相结合的视角,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及担任相关业务的破产专家等不同主体角度探讨重整计划制定涉及的各种问题,例如债转股的可行性及适用程序、自行管理债务人的重整计划制定与董事会决议、债权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的协商和谈判权、重整投资人的选定程序以及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制定的衔接等。本文重视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相关的基础理论性研究,同时注重和强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的协商和谈判权的视角。

  • 标签: 破产重整 重整计划的制定 债转股 债权人委员会
  • 简介:在法治原则下,程序的意义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无论对实体价值的促成而言,还是就程序本身的意义来讲,法规范的创制程序都值得关注。作为大学自治之“宪法”的章程的制定程序,一方面,其与一般法规范制定程序相比具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另一方面,在大学自治之价值与利益主体相关性之原则的要求下,其又具有若干独有的特征。研究大学章程的制定程序,对于理解章程文本的内容、章程的实施乃至大学自治都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制定程序 大学章程 大学自治 实体价值 法治原则 利益主体
  • 简介:在法治的语境下,大学章程制定权是制定大学章程的基础,其本质和内容决定着章程制定相关制度,特别是主体和程序制度的设计。就本质而言,大学章程制定权具有自治权、社会公权力、缔约权和规则创削权多重属性。就内容而言,大学章程制定权分为可以委托行使的权力和不可以委托行使的权力。大学章程制定权的行使应当受到禁止性规范、法定权利以及宪法精神和原则的约束。大学章程制定权配置给相关主体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利益相关性、专业性、组织化与制衡性原则。

  • 标签: 大学章程制定权 本质 归属原则
  • 简介:一、刑事政策制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科学原则在刑事政策的制定过程中,科学原则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遵循政策科学关于政策制定的一般原理和要求,实现程序上和方法上的科学化;二是要遵循刑事科学关于预防、惩治和控制犯罪的基本原理和要求,实现内容上的科学化.

  • 标签: 政策制定
  • 简介:法规范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法律概念,其蕴含着对征纳双方权益的调制和与事实、政策互动链接的税法理念。由概念到制定具体化规则与在个案中直接适用是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主要方式。在规范层面来看,税法原则作用于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过程,表达了税法的基本价值,起到发展税法的作用。在背景层面视角下,税法上的不确定法律概念的具体化过程体现出行政主导性。对此,功能主义立场与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可以为其正当性辩护,证明其是宪制结构中的必然制度安排。在中国语境下通往现代税法是一条泥泞之路:垄断式”的行政权过于强势而亟需法治规训,立法权需回归人大并合理配置,规制征税机关的规则制定权,并加快推动税务专门司法制度的构建。

  • 标签: 不确定法律概念 具体化 行政主导 司法审查
  • 简介:《商事通则》的存在与否并不能决定商法是否重要,《商事通则》的独立存在与商法的重要性无必然联系,我国一直奉行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而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又提出《民法典》的制定,《商事通则》的构想就显得繁复多余,将商事规范以单行法的形式存在是我国商事立法的最佳模式。

  • 标签: 民法通则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单行法
  • 简介:谁是大学章程的制定者?谁应当是大学章程的制定者?这两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对于大学章程的制定和大学治理的开展至关重要。目前国内学界对这一问题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分歧。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已成为中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当务之急。大学章程的制定主体相当复杂。国内学界部分学者有一种似是而非的理想化认知:大学章程相当于大学的“宪法”,

  • 标签: 大学章程 制定主体 大学治理 似是而非 制定者 理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