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公证人员所应信奉的道德准则及在履行公证职能时所应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纯洁公证队伍、维护公证声誉的必要手段,也是公证人员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的保证。为加强公证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公证机关应着力寻求有效途径,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塑造公证队伍良好形象。一、增强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只有掌握公证人员思想活动规律,把握全体同志的思想脉搏,才能对症下药,驾轻就熟,使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因此:(-)各公证机关要倾听公证人员呼声,重视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公证队伍形象的理论探讨。
简介:高等学校纪律处分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其种类和适用范围两方面。就前者而言,高等学校不必严格遵循"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的公法原则,有权设定法定种类之外的处分形式,但该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高等学校应具有"开除学籍权"。根据法律保留原则,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来设定高等学校的"开除学籍权"是不恰当的,应由基本法律对其进行规定。就后者而言,高等学校在决定哪些行为应当适用纪律处分时,其自由裁量权必须受到限制,应当遵循行政法上的"不当联结禁止原则",以纪律处分权存在的目的作为判断的基准,保证适用纪律处分的学生行为与高等学校行使纪律处分权的目的之间具有正当合理的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