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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这一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只要你对职工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如分房等,可以对职工约定服务期。所谓服务期,就是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当事人 用人单位 服务期 违约责任 劳动关系
  • 简介:《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条例》)已经实施了半年有余。但还是有不少企业对《劳动合同条例》关于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不甚了解,还是以为只要职工是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者,企业就不能与其终止劳动合同。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劳动关系 劳动能力 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
  • 简介:杨明,青海省人,中国美协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青海美协副主席,西宁美协主席,西宁画院副院长,青海省省级、国家级非物特文化遗产评审专家,现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杜滋龄工作室访问学者。

  • 标签: 杨明 中国艺术研究院 作品 高原 青海省 评审专家
  • 简介:新实施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所谓法定情形是指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承担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标签: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用人单位 劳动者 解除合同 订立 非因工负伤
  • 简介:时下有不少企业只注重经济利益,而缺乏法律意识,他们为了降低人工成本,雇佣职工不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后不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由此引起了不少劳动争议。在劳动争议中往往企业遭败诉。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有的企业因此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 标签: 企业 退工手续 人工成本 职工 经济利益 雇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