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表演的法律保护一直是饱受争议的问题。从洛克的劳动理论、经济激励理论的角度论述了体育竞赛表演的必要性;认为体育舞蹈、武术、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健美操等体育项目受著作权法保护完全具有可行性。
安徽体育科技
2010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