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多党合作巩固发展的客观必然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1-03-13
/ 1
<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1987年10月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并第一次载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中的。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又以中共中央的一个重要文件形式,对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作了具体而全面的规定和说明。几年来,这一重要思想经过学习贯彻,已经为党内外普遍接受,但有关多党合作的一些重大问题,还有待于理论上的深层探索和科学揭示,这样才能在贯彻执行中更好地发挥理论指导的作用。在我看来,当前亟待解决的是我国多党合作得以巩固发展的必然性和客观性问题。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和前提性的问题。只有首先提高这一认识,才谈得上对多党合作的其它问题的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