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制定反假冒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199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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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是由于法制尚不完善,各种经济违法活动也乘虚而入,严重干扰了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稳定、协调发展,特别是假冒名牌而制造、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以下简称假冒行为)已成为全社会的大公害,它不仅严重影响了产品质量的提高,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害.为了有效地制止假冒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一部统一的《反假冒法》已成为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