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地财政的三大误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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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大会发言稿,题目为《我国房价为何居高不下》。发言稿说,根据2008年全国9个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的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其中,三个一线城市中,上海的开发项目流向政府的份额最高,达64.5%;北京为48.28%;广州为46.94%。所谓“流向政府的部分”,就是政府从每个房地产项目中得到的收入,这个概念可以等价代换为花钱买房的人所支付的款项中,上述比例的钱直接进入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剩余的部分才是建筑成本以及房地产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