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运行模式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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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运行模式研究

胡建

重庆工贸技师学院,重庆400000

摘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而落实的一种重要的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持续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改革后,将形成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并举的局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成为对技能人才技能水平考核及认定的主要评价途径和方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运行模式是如何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技能鉴定;技能人才评价;职业资格

2018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中指出“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一、国外技能人才评价现状

(一)英国

英国职业资格证书是参照职业标准,面向在职各年龄层次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能力评估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分五级:1级相应职务是半熟练工,相当于中学学历;2级相应职务是熟练工,相当于普通教育O级;3级相应职务是技术员,技工,初级管理人员,相当于普通教育A级;4级相应职务是工程师、高级技术员、高级技工、中级管理人员,相当于与职业相关的大学专、本科毕业,学士文凭;5级相应职务是高级工程师,中高级管理人员,相当于与职业相关的研究生毕业,硕士文凭。

(二)德国

德国实行的是“三证合一”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最终合格毕业的学生能够得到三张证书,即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企业培训合格证书以及由行业协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而最重要的是职业资格证书,它是学生参加结业考试合格后获得的证明,是由行业协会所颁发的,该证书在德国各企业都是通用的。

(三)美国

美国成立有全国技能标准委员会,负责开发全国性的技能标准、评价体系和资格证书,意在确定某一特定职业领域所必需的职业技能。联邦政府允许一些全国性的、州的、地区的工业群体自己开发了某些技能标准,并且被许多高中“生计教育”和社区学院课程计划所使用。

美国新行业实行执照制度,对任何职业的建立都需凭据执照证书,从而促使新兴职业进行正规化、秩序化、制度化。这种严格的等级执照制度,形成了不断进步和更新的高科技、新知识的培养循环体系。

(四)日本

日本的职业技能鉴定采取劳动部门管理、权威中介机构组织实施、鉴定场所执行鉴定的管理体制。劳动大臣和都、道、府、县智事负责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中央和地方职业技能开发协会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机构;鉴定场所由协会确定,一般选择具有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和培训学校,并采取租用鉴定场地的办法。

二、国内职业技能鉴定的发展历程

(一)初创阶段:建立考工定级和考工晋级制度

此阶段是从新中国建立开始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建国初期我国参照前苏联的经验,建立了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管理体系,实际了国家统包统配和工资统一计划管理的劳动就业制度。在此基础上,工人技术等级和工资等级实行全国统一的八级工制。1956年,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劳动部门在全国各行业和部门建立起一个涉及上万个工种的技术等级标准,以及一个与工资等级相适应的考工定级制度。

(二)恢复阶段:建立工人技术等级制度

1978-1987年,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经历了一个恢复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文化革命的埋掉动乱,1979年,国家经委和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搞好技工培训工作的通知》。

1983年4月,劳动人事部门颁发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暂行条例(试行)》。《条例》中对工人的培训和考核做出了制度性规定,对考核的种类、方法、组织领导做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

(三)调整阶段:建立职业资格等级制度

1987-1993年,进入调整阶段。1988-1992年,原劳动部组织国务院45个部委开展了第三次技术等级标准修订工作,八级技术等级制度调整为初、中、高三级的职业资格等级制度。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颁布了《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1989年进行了高级技师评聘的试点工作,1990年正式印发了《关于高级技师评聘的实施意见》,确立了技师、高级技师两级技术职务系列。1990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以劳动部部令形式下达颁布实施了《工人考核条例》。

(四)转轨阶段: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993年7月,原劳动部颁布了《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一个政府指导下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1994年3月,原劳动部和人事部联合颁布《职业资格证书规定》,促进了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转轨。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劳动法》,确立了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资格证书以及鉴定机构的法律地位,从而将技能鉴定引入到法制的轨道。

1994年开始,在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从中央到行业、地方的三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全面推行了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模式。1996年开始在全国建立了技能鉴定工作质量保障体系,确立统一鉴定所站条件、统一考评人员资格、统一命题管理、统一考务管理和统一证书核发办法的五统一原则,加强了对技能鉴定质量的管理,提高了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

(五)退出阶段:技能鉴定向水平评价的转型

2013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先后多批次削减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2013年至2017年,涉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

2018年2月,两办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8年12月,启动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2019年4月,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并出台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年底前,完成了分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至此,完成了职业技能鉴定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转变。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运行模式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概念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对申报人员从事某一职业(工种)所具备的技术技能水平进行的评估和考核。

(二)等级认定的运行模式和方法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取的是在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管下,由评价机构自行申报、自行组织认定、统一证书样式、评价机构签署印章的模式开展技术技能水平评价工作,实行“谁认定、谁负责”的质量管理模式。

评价机构的类型主要有三类:用人单位、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其中用人单位只能对本单位的职工开展评价;技工院校只能对本校全日制在校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达到修业年限后开展评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是对满足本职业申报条件的社会人员开展评价。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开展的进度

1.试点

2018年12月,开始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八家中央企业开展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并同期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评价机构。

2019年4月12日,实施了扩大了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要求各地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后实施。

2.规范

2020年4月,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出台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程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范围和依据、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遴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组织实施、服务和监管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过程进行了规范,为等级认定的如何操作和组织提供了依据。又联合出台了《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规程中包括质量督导员的培养使用、质量督导活动实施、罚则等几个方面。规程的出台为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机构组织实施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等提供质量保障。

随后,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出台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试行)》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规范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结构及组成、含义、编码规则、编码处理及编码的监督与管理,给出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

3.全面替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2020年7月20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再次提出“稳妥有序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将水平评价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支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021年1月5日,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从发证机构、证书印制、证书填写、证书用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等重新作了规范和要求。

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特点

(一)权威性强

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为原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机构继续承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的统筹和组织机构,代表了国家推行,权威性强,易于受社会认可。

(二)评价受众广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主要由用人单位对企业内部职工的评价、技工院校对全日制在校技工院校学生的评价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满足条件社会人员的评价等三种方式,囊括到了各个方面的技能人才。

(三)评价职业全覆盖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据的是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即只要具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原则上都可以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截至2015年底,先后颁布94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1月31日,颁布中式烹调师等2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2月,连锁经营管理师等1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颁布。这些职业都可以由三类评价机构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开展相应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基本上做到了职业应评尽评。

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运行中的思考

随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全面铺开以及更多评价机构的加入,此种技能人才的评价方式将会越来越来受到社会的信任、企业的认可,但在实际运行中也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加强机构自律管理。本次有不少机构是初次涉及技术技能人才评价领域,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公平、公正、公开,此项涉及面广,直接关乎技术技能人才的切身利益,因此评价机构自身须加强自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工作,不然就会出现证书含金量下降,影响整个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生态。

二是鉴管机构加强督导。此次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是进一步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也是国家实行简政放权的利民之举。但是也要注意办好事也要办成好事,从改革之初就要注意树立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公信力,那评价认定的质量才是保障,因此作好为职能监管部门要注意在实施中加强过程和质量的督导,确保不同评价机构开展技能评价时尺子一致、质量优良。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技能人才评价的又一次革命,是创新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既已起步,则任重道远,需要战斗在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体系中的每一员共献良策,携手同行,才能培育更多中国制造、中国智造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部培训就业司、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M】.北京:现代教育出版社,2009:6-9。

【2】洪标祥.浅析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其对我国启示.文秘帮,2019-10-30.

【3】莫广刚、王乐.国外主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特点与借鉴【J】.世界农业,2007.4: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