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城投住宅建设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针对工程领域中普遍存在的渗漏问题,结合2022年9月27日住建部发布的《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有针对性的对民用、公共建筑的各部位进行防水技术的整理和分析研究,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建筑防水;新要求;新措施
一、研究背景:
在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高速发展的年代,防水工程渗漏顽疾久治不愈,已经成为行业领域中的痛点,给人民生活和工作带来了诸多烦恼。针对工程领域中渗漏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国家近期颁布的规范,有针对性的对民用、公共建筑的各部位进行防水技术的整理和分析研究。
二、新旧规范对比:
2022年9月之前相关防水旧规有:1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3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4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5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298-2013);6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2011) ;7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155-2013); 8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230-2010); 9. 《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316-2013)。10.广东省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5-19-2020。
2022年9月27日住建部发布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规范于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自《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①《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第3.1.4、3.2.1、3.2.2、4.1.22、4.1.26(1、2)、5.1.3条(款)。②《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第3.0.6、3.0.12、5.1.7、7.2.7条。③《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第4.1.16、4.4.8、5.2.3、5.3.4、7.2.12条。④《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第3.0.5、4.5.1、4.5.5、4.5.6、4.5.7、4.8.1、4.9.1、5.1.6条。⑤《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693-2011第3.2.10、3.2.17、3.3.12、10.2.1条。⑥《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第3.2.2、3.5.2、3.5.3、4.2.3、4.2.4、5.2.3、5.5.2、5.6.6、5.7.2、5.7.11、6.1.3、6.3.2、6.5.1、7.2.4、7.3.4、7.3.10条。⑦《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第3.2.3、5.1.7条。⑧《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230-2010第3.0.1、4.3.1、5.2.5、7.2.1条。⑨《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 255-2012第3.1.6、4.6.4条。⑩《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第4.1.2、5.2.1、5.2.4、7.3.6条。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相比于较早的规范,做出了5大变化和提升:(1)提出较长防水工作年限:地下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低于工程结构工作年限、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等。(2)明确防水等级划分/高级别占比提升:工程按其防水功能重要程度分位甲类、乙类和丙类,结合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划分为Ⅰ、Ⅱ、Ⅲ类,确定防水等级一、二、三级别,划分更加明确与科学,其中一级防水占比显著提升。(3)防水设计层数提升:(举例)明挖法地下工程:一级防水从“防水混凝土+应选1至2种"提升至"防水混凝土+不应少于2道”;(举例)屋面工程:对平屋面,一级防水从"2道"提升至“不应少于3道”。(4)防水最小层厚度提升:以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等厚度提升为主。(5)防水材料耐久性要求提升:耐热性试验条件、耐水性试验条件与人工气候老化试验较现行国标均有所提升。
三、防水做法新要求:
(一)防水级别的划分:
1、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第2.0.3条规定,将建筑按防水功能重要性程度划分为甲、乙、丙类,如下表:
表2.0.3工程防水类别:
工程类型 | 工程防水类别 | |||
甲类 | 乙类 | 丙类 | ||
建筑工程 | 地下工程 | 有人员活动的民用建筑地下室,对渗漏敏感的建筑地下工程 | 除甲类和丙类以外的建筑地下工程 | 对渗漏不敏感的物品、设备使用或贮存场所,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建筑地下工程 |
屋面工程 | 民用建筑和对渗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屋面 | 除甲类和丙类以外的建筑屋面 | 对渗漏不缴感的工业建筑屋面 | |
外墙工程 | 民用建筑和对渗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外墙 | 渗漏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工业建筑外墙 | - | |
室内工程 | 民用建筑和对渗漏敏感的工业建筑室内楼地面和墙面 | - | - |
2、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第2.0.4条规定,按照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将建筑工程所处的环境划分Ⅰ、Ⅱ、Ⅲ类,如下表:
表2.0.4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划分
工程类别 | 工程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划分 |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建筑工程 | 地下工程 | 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地下结构板底标高高差H≥0m | 抗浮设防水位标高与地下结构板底标高高差H<0m | - |
屋面工程 | 年降水量P≥1300mm | 400mm≤年降水量P<1300mm | 年降水量P<400mm | |
外墙工程 | 年降水量P≥1300mm | 400mm≤年降水量P<1300mm | 年降水量P<400mm | |
室内工程 | 频繁遇水场合,或长期相对湿度RH≥90% | 间歇遇水场合 | 偶发渗漏水可能造成明显损失的场合 |
3、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第2.0.6条规定,按照
工程类别和防水使用环境类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如下表:
甲(工程防水类别) | 乙(工程防水类别) | 丙(工程防水类别) | |
Ⅰ(使用环境类别) | 一级 | 一级 | 二级 |
Ⅱ(使用环境类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Ⅲ(使用环境类别)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二)新规范对防水层最小厚度的提升: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第3.3.10条规定: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应满足:
表3.3.10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
防水卷材类型 | 卷材防水层最小厚度(mm) | ||
聚合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 | 热熔法施工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 | 3.0 | |
热沥青粘结和胶粘法施工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 | 3.0 | ||
预铺反粘防水卷材(聚酯胎类) | 4.0 | ||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湿铺) | 聚酯胎类 | 3.0 | |
无胎类及高分子膜基 | 1.5 | ||
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 | 均质型、带纤维背衬型、织物内增强型 | 1.2 | |
双面复合型 | 主体片材芯材0.5 | ||
预铺反粘防水卷材 | 塑料类 | 1.2 | |
橡胶类 | 1.5 | ||
塑料防水板 | 1.2 |
(三)新规范对防水层数的提升: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旧规)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新规) | ||||
防水等级 | 建筑类型 | 设防要求 | 防水做法 | 卷材防水 | 涂料防水 |
一级 | 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 2道防水设防 | 不应小于3道 | 卷材防水层不应小于1道 | |
二级 | 一般建筑 | 1道防水设防 | 不应小于2道 | 卷材防水层不应小于1道 | |
三级 | - | - | 不应小于1道 | 任选 |
(四)新规实施后防水要求与原规范标准的区别(一级设防)
序号 | 防水部位 | 现行规范标准(旧规) |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新规) |
1 | 地下室 | 防水混凝土为1道,外设防水层防水层1-2道(预铺反粘卷材1道可视为Ⅰ级防水) | 不应少于3道,防水混凝土为1道,外设防水层2道,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不应少于1道,防水涂料≥1.5厚 |
2 | 平屋面 | 不应少于2道,外设防水层不应少于2道 | 不应少于3道,防水卷材不应少于1道 |
3 | 瓦屋面 | 不应少于2道,屋面瓦1道,外设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 不应少于3道,屋面瓦1道,防水卷材不应少于1道 |
4 | 金属屋面 | 不应少于2道,金属板1道,防水卷材厚度不应小于1.5mm | 不应少于2道,金属板1道,防水卷材不应少于1道,厚度不应小于1.5mm(防水卷材外露时为1.8厚) |
5 | 室内楼地面 | 不应少于1道,淋浴区不小于1.8米 | 频繁遇水部位不应少于2道(二级间歇遇水部位不少于1道),防水涂料或防水卷材不应少于1道,淋浴区不小于2米 |
6 | 室内墙面 | 不应少于1道,防水涂料≥1.2厚 | 不应少于1道,防水涂料≥1.5厚 |
7 | 砌体结构外墙 | 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涂料≥1.2厚 | 应设置2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涂料≥1.5厚 |
8 | 混凝土结构外墙 | 无要求增设外防水层 | 应设计1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涂料≥1.5厚 |
(五)材料耐久性能指标提升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3.3.1条~3.3.9条,防水卷材与防水涂料的耐久性试验条件较此前有所提升。
(六)防水材料要求: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在材料的分类上面更具合理性。
新规把防水材料主要分为4类: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混凝土,及其他材料和一些密封材料。
1、防水卷材分为2类: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分为:均质型、带纤维背衬、织物内增强双面复合型、预铺反粘(塑料类、橡胶类)塑料防水板。
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分为:热熔法施工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热沥青粘结和胶粘法施工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预铺反粘(聚酯胎类)、自粘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含湿铺)、聚酯胎/无胎/高分子膜基。
热熔法施工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分为3种:GB18242-2008弹性体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高温性能好,可适用于北方冬季施工)、GB182423-2008塑性体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耐低温性能差、用于耐高温要求高的南方屋面)、GB/T35468-2017 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防水阻根、用于种植顶板、种植屋面,常与非固化涂料符合使用)。此类防水卷材要求的最小厚度为3.0。
自粘聚合物改性防水卷材分为2类:GB23441-2009自粘类、GB/T35467-2017湿铺类。GB23441-2009自粘类分为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聚酯胎)、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无胎),GB/T35467-2017湿铺类分为湿铺自粘防水卷材(聚酯胎基PY类)、湿铺自粘防水卷材(高分子膜基,E类、H类)。聚酯胎类防水层厚度为3.0,无胎类及高分子膜基的最小厚度为1.5。
预铺反粘防水卷材(聚酯胎类)分为3类:塑料防水卷材(P类)、橡胶防水卷材(R类)、沥青基聚酯胎防水卷材(PY类)。塑料防水卷材(P类):HDPE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PMH3080/PMH3080PLUs)(搭接边自粘)、热塑性聚烯经(TPO)预铺防水卷材(PMT-YP)(搭接边焊接)。橡胶防水卷材(R型):TPR橡胶自粘胶膜预铺防水卷材(搭接边自粘)。沥青基聚酯胎防水卷材(PY类):SAM-940预铺反粘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搭接边自粘)、砂盾PSD-520预铺防水卷材(搭接边热熔)。预铺反粘类防水卷材,聚酯胎类最小厚度为4.0,塑料类最小厚度为1.2,橡胶类最小厚度为1.5。
2、防水涂料分为4类:反应型高分子类、聚合物乳液类、水性聚合物沥青类、热熔施工橡胶沥青类。其中前3类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5mm,热熔施工橡胶沥青类防水涂料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mm。反应型高分子涂料分为2种:聚氨酯防水涂料GB/T19250-2013、喷涂聚脲防水涂料GB/T23446-2009。聚合物乳液类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23445-2009。聚合物沥青类防水涂料分为: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2428-2017、高强/高粘抗滑水性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3、水泥基防水材料分为: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3.4.1条规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的规定,防水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Omm,用量不应小于1.5kg/m²。3.4.2 条规定: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与聚合物水泥防水浆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聚合物水泥防水砂
序号 | 项目 | 性能指标 | |
防水砂浆 | 防水浆料 | ||
1 | 砂浆试件抗渗压力(7d,MPa) | ≥1.0 | |
2 | 粘结强度(7d,MPa) | ≥1.0 | ≥0.7 |
3 | 抗冻性(25次) | 无开裂、无剥落 | |
4 | 吸水率(%) | ≤4.0 | - |
聚合的水泥防水砂浆性能提高:需达到II型标准
(七)防水设计构造做法要求:
防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材料选择、防水道数、细部节点构造。
根据通用规范4.1.2条,下列做法不应作为一道防水:1.混凝土屋面板;2.塑料排水板;3.不具备防水功能的装饰瓦和不搭接瓦;4注浆加固。注:防水混凝土设计重点为结构厚度、抗渗及裂缝要求、寒冷抗冻以及腐蚀性介质下特殊要求。
(1)地下室底板防水:
以广东省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5-19-2020为例,表5.3.4-1底板防水设计方案中DBI-7防水等级Ⅰ级(低)采用l.2mm厚预铺防水卷材(P类),防水卷材一道不满足新规范一级设防要求,需要增加一道防水层,详见《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中表4.2.1:
表4.2.1主体结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 防水做法 | 防水混凝土 | 外设防水层 | ||
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水泥基防水材料 | |||
一级 | 不应少于3道 | 为1道,应选 | 不少于2道; 防水卷材或防水涂料不应少于1道 | ||
二级 | 不应少于2道 | 为1道,应选 | 不少于1道;任选 | ||
三级 | 不应少于1道 | 为1道,应选 | - |
注:水泥基防水材料指防水砂浆、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防水材料。
4.2.3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的最低抗渗等级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明挖法地下工程防水混凝土最低抗渗等级
防水等级 | 市政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 | 建筑工程现浇混凝土结构 | 装配式衬砌 |
一级 | P8 | P8 | P10 |
二级 | P6 | P8 | P10 |
三级 | P6 | P6 | P8 |
注: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应满足抗压、抗渗和抗裂要求,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 mm,抗渗等级和结构厚度提升对项目造价影响大。
5.2.2桩头应涂刷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涂刷层与大面防水层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300mm(原规范为250)。防水层应在桩头根部进行密封处理。
注:底板防水预铺反粘做法(不需做保护层)。
(2)地下室侧墙防水
防水部位 | 防水构造做法 |
地下室侧墙 | 1. 自防水钢筋混凝土侧墙 2. 防水涂料+防水卷材,或双道防水卷材 3. 聚苯板或砖砌保护层 4. 回填土分层夯实 |
注:防水层与结构基层应满粘,保证防窜水效果;防水层复合对应相容。 |
地下室侧墙不能选择无粘接性能的防水卷材。
5.2.5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体结构侧墙和顶板上的防水卷材应满粘,侧墙防水卷材不应竖向倒槎搭接。2、支护结构铺贴防水卷材施工,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脱落的措施;防水卷材大面不应采用钉钉固定;卷材搭接应密实。3、当铺贴预铺反粘类防水卷材时,自粘胶层应朝向待浇筑。
广东省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5-19-2020表5.3.4-2侧墙防水设防设计方案可沿用。
(3)地下室顶板防水
4.2.7附建式全地下或半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范围应高出室外地坪,其超出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4.2.8民用建筑地下室种植顶板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将覆土中积水排至周边土体或建筑排水系统;2.与地上建筑相邻的部位应设置泛水,且高出覆土或场地不应小于500mm。
(4)屋面工程防水
平屋面: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表4.4.1-1
表4.4.1-1平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 防水做法 | 防水层 | |
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
一级 | 不应少于3道 | 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 |
二级 | 不应少于2道 | 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 |
三级 | 不应少于1道 | 任选 |
根据上表,平屋面防水构造组合方式(一级设防)可以分为:涂卷+卷;涂+涂卷;涂+卷+卷;涂+涂+卷(复合防水层)四种模式。应注意:当保温层设置在任意一道防水层下的时应在保温层下方设置水平排气道。经新旧规范对比:原广东省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5-19-2020表5.2.3-2中部分防水方案已经不能满足通用规范中的一级设防要求,需要增加一道防水层。
坡屋面-瓦屋面: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表4.4.1-2
表4.4.1-2瓦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 防水做法 | 防水层 | ||
屋面瓦 | 防水卷材 | 防水涂料 | ||
一级 | 不应少于3道 | 为1道,应选 | 卷材防水层不应少于1道 | |
二级 | 不应少于2道 | 为1道,应选 | 不应少于1道,任选 | |
三级 | 不应少于1道 | 为1道,应选 | - |
原广东省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5-19-2020表5.2.3-6坡屋面防水层设计方案原来部分Ⅰ级防水方案不满足新一级设防要求,需要增加一道防水层。
坡屋面-金属屋面: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表4.4.1-3
表4.4.1-3金属屋面工程的防水做法
防水等级 | 防水做法 | 防水层 | |
金属板 | 防水卷材 | ||
一级 | 不应少于2道 | 为1道,应选 | 不应少于1道,厚度不小于1.5mm |
二级 | 不应少于2道 | 为1道,应选 | 不应少于1道 |
三级 | 不应少于1道 | 为1道,应选 | - |
原广东省标准《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程》DBJ/T15-19-2020表4.4.1-3原金属屋面防水层设计方案可沿用。
(4)外墙防水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
4.5.2墙面防水层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水等级为一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2道及以上防水层。防水等级为二级的框架填充或砌体结构外墙,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当采用2道防水时,应设置1道防水砂浆及1道防水涂料或其他防水材料。
2.防水等级为一级的现浇混凝土外墙、装配式混凝土外墙板应设置1道及以上防水层。
3.封闭式幕墙应达到一级防水要求。
另外,新规规定窗台外排水坡度不应小于5%,雨棚外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开场外廊和阳台应设防水层,落水口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变形缝部位应采取防水加强措施,采用增设卷材附加层措施时,卷材两端应满粘于墙体,满粘宽度不应小于150mm,并应钉压固定,卷材收头应采用密封材料密封。
(5)室内防水
室内工程楼地面防水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不应少于2道防水,二级不应少于1道防水,防水材料可选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水泥基防水材料,对于一级的室内防水:防水涂料或防水卷材不应小于1道。
室内墙面防水层不应小于1道。有地漏处的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0%。
淋浴间的防水翻起高度不应小于2000mm。用水空间与非用水空间交界处应有方式水流入用水房间措施,盥洗盆等用水处墙面翻起高度不应小于1200mm,墙面其他部位泛起高度不应小于250。
四、防水施工要求: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规定了防水材料施工方面的下列要求:
(一)防水材料进场要求:
根据5.1.3防水材料及配套辅助材料进场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及进场复验报告,目的是保证防水材料性能满足设计要求,防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同时也便于让现场人员了解材料的施工工艺及要求。要求在防水卷材进场复验报告中提供无处理时卷材接缝剥离强度和搭接缝不透水性检测结果,目的在于从应用角度促使材料制造商重视解决一些品种的卷材在运输、贮存过程中性能衰减,导致搭接不牢的问题,同时,指导施工现场卷材的搭接处理,增加卷材防水层的可靠性。
(二)防水施工过程要求:
根据5.1.4条防水施工前应确认基层已验收合格,基层质量应符合防水材料施工要求。
根据5.1.5条铺贴防水卷材或涂刷防水涂料的阴阳角部位应做成圆弧状或进行倒角处理。
平立面交界处应按设计要求抹成圆弧或倒角,防水施工过程中应避免阴角处涂料堆积过后形成开裂,发现有开裂的应进行修补。基层直接影响到防水层的施工完成质量,例如底板基坑降水,基层有明水时会影响防水卷材搭接缝质量和底板砼浇筑质量,防水施工前应做好降水措施,清除基坑内积水。
根据5.2.1条地下连续墙墙幅接缝渗漏应采取注浆、嵌填等措施进行止水处理。材料搭接及施工规定应按通用规范的表5.1.7防水卷材最小搭接宽度,如下表:
防水卷材类型 | 搭接方式 | 搭接宽度 |
聚合物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 | 热熔法、热沥青 | ≥100 |
自粘搭接(含湿铺) | ≥80 | |
合成高分子类防水卷材 | 胶粘剂、粘结料 | ≥100 |
胶粘带、自粘胶 | ≥80 | |
单缝焊 | ≥60,有效焊接宽度不应小于25 | |
双缝焊 | ≥80,有效焊接宽度10x2+空腔宽 | |
塑料防水板双缝焊 | ≥100,有效焊接宽度10x2+空腔宽 |
5.1.8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卷材铺贴应平整顺直,不应有起鼓、张口、翘边等现象。2.同层相邻两幅卷材短边搭接错缝距离不应小于500mm。卷材双层铺贴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至少1/3幅宽,且不应互相垂直铺贴。3.同层卷材搭接不应超过3层。4.卷材收头应固定密封。
5.1.9防水涂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涂布应均匀,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起鼓;2.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3.当遇有降雨时,未完全固化的涂膜应覆盖保护;4.当设置胎体时,胎体应铺贴平整,涂料应浸透胎体,且胎体不应外露。
5.1.10管件穿越有防水要求的结构时应设置套管,套管止水环与套管应满焊。穿管后应将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填塞密实,端口周边应填塞密封胶。
5.2.5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体结构侧墙和顶板上的防水卷材应满粘,侧墙防水卷材不应竖向倒槎塔接。2.支护结构铺贴防水卷材施工,应采取防止卷材下滑、脱落的措施;防水卷材大面不应采用钉钉固定;卷材搭接应密实。3.当铺贴预铺反粘类防水卷材时,自粘胶层应朝向待浇筑混凝土;防粘隔离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撕除。
建筑屋面防水工程的施工:
5.4.1耐根穿刺防水卷材的施工方法应与耐根穿刺材料检测报告中注明的施工方法一致。
5.4.2当屋面坡度大于30%时,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滑措施。
5.4.3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排水系统的措施。
5.4.4 防水层和保护层施工完成后,屋面应进行淋水试验或雨后观察,檐沟、天沟、雨水口等应进行蓄水试验,并应在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4.5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后续工序施工不应损害防水层,在防水层上堆放材料应采取防护隔离措施。
外墙:
5.5.1外墙防水层的基层应平整、坚实、牢固。
5.5.2外门窗框与门窗洞口之间的缝隙应填充密实,接缝密封。(例如:窗框与窗洞口之间采用防水砂浆填缝密实,再涂刷1.5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完成后再进行大面防水层施工。
5.6.2墙面装饰层应与防水层粘结牢固。
防水施工前应依据设计文件编制防水专项施工方案。防水层施工应采取绿色施工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清理应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2基层处理剂和胶粘剂应选用环保型材料;3液态防水涂料和粉末状涂料应采用封闭容器存放,余料应及时回收;4当防水卷材采用热熔法施工时,应控制燃料泄漏,高温或封闭环境施工,应采取措施加强通风;5当防水涂料采用热熔法施工时,应采取控制烟雾措施;6当防水涂料采用喷涂施工时,应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7防水工程施工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五、防水验收要求: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2022)6.0.3条,对比之前的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防水质量判定标准有所提高。
表6.0.3防水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判定标准
工程类别 | 工程防水类别 | |||
甲类 | 乙类 | 丙类 | ||
建筑工程 | 地下工程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溃 | 不应有滴漏、线漏,结构背水面可有零星分布的湿渍 | 不应有线流、漏泥砂,结构背水面可有少量湿渍、流挂或滴漏 |
屋面工程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渍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渍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渍 | |
外墙工程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渍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渍 | - | |
室内工程 | 不应有渗水,结构背水面无湿渍 | - | - |
参考文献
[1]Ttyc2023《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